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河站站内平面广告媒体经营权竞价二次挂网招商

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河站站内平面广告媒体经营权竞价二次挂网招商

临河站站内平面广告媒体经营权招商

*重要提示:根据《国铁集团经开部关于国铁招商平台上线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经开产业函[2020]26号)要求,所有竞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中《登录注册流程》、《竞商人操作手册》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招商单位简介

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管辖范围内唯一从事文化广告专业经营的企业,依托铁路广告媒体开展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和代理业务。公司着力打造中国铁路广告业的龙头企业,成为中国最具有影响力的广告企业之一。

一、招商项目

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近期举行临河站站内平面广告媒体经营权招商工作。本次招商的临河站站内平面广告媒体包件。

二、招商方式及价格

本次采用网上公开有起价竞价招商方式,在满足本次招商的技术及其他要求的前提下,经营使用权人结果将以价高者得。

本次临河站站内平面广告媒体经营权招商起价为每年包件33600元/年,每次应价标准为1000元。

三、经营权限:三年。

四、临河站站内平面广告媒体细则

包件:

此次招商项目设1个包件,内容为临河站站内平面广告媒体经营权。

招商媒体明细

编号

位置

高(m)

长(m)

数量(块)

单价

面积(㎡)

1

2楼中厅南侧

1.2

2

8

1750元/㎡/年

19.2

注:中商后媒体建设、维护等一切经营费用均由中商人承担。待合同履行完毕后,中商人需将媒体完整交付于招商单位,媒体使用权归招商单位所有。

五、招商响应单位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为了确保此次招商项目的质量,要求招商响应单位满足以下要求:

1、招商响应人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资信真实可靠。

2、工商营业执照有效续存。

3、对招商做出实质性响应(招商响应函)。

4、招商响应保证金:参加竞价的招商响应单位必须足额交纳招商响应保证金包件(壹万元)。

参与竞价招商单位名称: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内蒙古分行营业部锡林北路支行

账  号:****************163

提交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逾期未到账则视为未按期缴纳,取消招商响应人竞价资格。到账时间以银行提供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个人汇款。

5、招商响应单位(含隶属公司、母子或相同法定代表人公司、同一控股方的公司)截止《竞商书》受理结束前,在与我公司过往经营活动中,无积欠付我公司2021年8月1日前应付款项(含广告费、履约保证金、电费等)。招商响应人近三年与招商人无欠款记录、与招商人无因企业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或诉讼记录;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无违反国家规定、不良记录。

6、从2021年8月1日起,招商响应单位(含隶属公司、母子或相同法定代表人公司、同一控股方的公司)与招商人存有广告经营合作的,但既有合作协议提前解除的,从提前解除协议签定日期(以最前日期为准)起,招商响应单位(含隶属公司、母子或相同法定代表人公司、同一控股方的公司)一年内不得参加招商人组织的竞商活动。

7、招商响应单位必须独立参与招商活动,招商人不接受采用联合体等模式的招商响应单位。

六、中商人签约方式

为确保中商人合同履约的有效性,建立客户诚信履约机制,防范债权债务的发生,建议此次合同签订方式改为如下方式。

“1+1+1共计三年分期授权经营”方式。合同中明确中商人享有中商项目分期授权权限,即中商人中商后与其签订首周期年度合同,但首周期年度合同期满后,剩余年度采取一周期年一续签,每周期年度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中商人无发生实质性违约行为,招商人与其续签次周期年度合同,直至三年期满。合同内如果因中商人自身原因造成和出现如下严重违约问题即为实质性违约:

1.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足额向招商人缴纳经营使用费的;

2.中商人在有效合同期内,被确认签约主体发生公司倒闭、注销、转让、法人变更而未向招商授权人提出书面申请的。

3.中商人在有效合同期内,未经招商人书面同意,将广告媒体使用权擅自转让、转租、分租、转借、转包、抵押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营、交换使用的;

发生上述任何一条,招商人自动终止授权中商人全部上刊权力,招商人随时要求中商人上刊广告全部下刊并享有单方合同解除权,同时赔偿招商人当年合同额的30%违约金。

七、不可抗力及其它

由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不得提出追究和赔偿要求。合同签订后地方政府发布的命令、规定、制度、办法、防控措施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发布的规定、要求等,致使合同终止、中断或媒体占用情况,合同双方依据实际经营时间据时结算。

八、时间安排:

报名开始时间:2021年8月12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20日15:00前

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8月20日-8月24日

竞 价 时 间:2021年8月24日

九、联系方式:

招商文件咨询电话:****-******* 联系人:石磊

招商程序咨询电话:138*****428联系人:张文珉

招商公告网上下载、查询:

http://zs.95306.cn

开户行: 工行内蒙古分行营业部锡林北路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163

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招商响应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开标前响应保证金未到帐视为自动放弃竞价。招商响应单位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到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领取发票和收据(截止日期2021年8月20日15:00时前)。

招商信息咨询事宜联系电话:0471—2244915

由于招商方原因需要重新组织招商,已交纳过响应保证金的招商响应单位,需出具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签认盖章的交款凭证。

招商响应单位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招商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招商响应单位在竞价开始后撤回或未经招商单位同意修改招商响应文件的。

(2)存在串通竞商,或者严重影响招商纪律等违规行为的。

(3)以他人名义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欺诈方式参与竞商、中商的。

(4)经招商评审小组资格审查合格且竞商报价有效,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商的。

(5)中商人未在招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及未按招商文件规定的条款签订合同或缴纳经营费用的。

招商响应保证金交纳单位: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详见招商文件)。

十、招商公告为招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商文件。

内蒙古呼铁旅游广告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商 经营权 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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