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招标公告
黎城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XXZB-********
资金来源: 省内各级政府资金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
实 施 地: 长治市
开标时间: 2013-11-19
招标方案核准号: 无编号
长治市黎城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项目已经在长治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2]33号)文批准,资金已落实。长治市新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黎城县国土资源局(下称“招标人”)委托,对下述项目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治市黎城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项目
招标编号:XXZB-********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项目地点:长治市黎城县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第一标段为:停河铺、东阳关、洪井、程家山;第二标段为:黎侯镇、西仵乡、数据库;第三标段为:西井镇、黄崖洞镇、上遥镇;
质量要求:达到相关验收标准
2、 招标内容:
2.1、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包括长治市黎城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属调查、地籍测量、编制地籍图、数据库建设及登记发证工作等。最终成果以山西省国土资源局相关要求为准。
3、 投标人报名及资格条件:
3.1 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项目合格服务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投标人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2、资质范围和等级要求:投标人均需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以上(含丙级)测绘从业资质(含地籍测绘专业);
3.1.3、投标人需具有承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编制地籍图和数据库建设及登记发证工作等能力;
3.1.4、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具有第二次土地调查、城镇地籍调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发证、农村调查等相关土地业务方面的工作经验(包括已完成或正在进行中的项目);
3.1.5、参加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具备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
投标人必须保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完成项目,通过有关部门验收。
3.2报名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 ②法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③企业资质证书 ④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⑤企业法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⑥业绩证明文件(项目合同及验收报告)等。
报名时需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备查,并同时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4、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13年10月18日至2013年10月24日每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 点:长治市新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长治市英雄北路晋峰巷
5、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50元整,且招标公司对邮寄过程中的丢失不承担责任。
6、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黎城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申永超
电 话:131*****057
招标代理机构:长治市新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汪君帅
联系电话:****-*******
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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