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定安县翰林镇总体规划(2020-2035)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公示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定安县翰林镇总体规划(2020-2035)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公示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定安县翰林镇总体规划(2020-2035)
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公示
《定安县翰林镇总体规划(2020-2035)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已编制完成,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9月10日)
2、公示地点:定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dingan.hainan.gov.cn/)和翰林镇政府。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guotuju221@126.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定安县定城镇第二办公区二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4编审中心。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咨询电话:****-******** ?????联系人:黄工
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公示中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到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4编审中心查询。
定安县翰林镇总体规划(2020-2035)暨镇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简介
一、镇域总体规划
(一)规划范围
总体规划镇域范围:根据翰林镇行政辖区范围划定镇域规划范围,总面积约为152.37平方公里。
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以《定安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城镇开发边界为依据,规划区总用地面积为118.23公顷。
(二)人口规模
镇域近期(2025年)人口规模约为3.84万人;远期(2035年)人口规模约为4.31万人。
(三)总体定位
定安县南部富硒农产品生产基地;定安县南部橡胶、槟榔产业综合示范基地;依托“红色、古色、绿色”人文及自然景观资源特色,以百里百村与母瑞山红色文化为旅游主线,发展成为定安南部独具特色的文旅小镇。
(四)产业布局规划
发挥翰林镇特色产业小镇平台优势,立足富硒香米、槟榔等优势农业资源,以“红色、古色、绿色”为基础底色,充分发掘“海南井冈山”红色旅游人文内涵,依托定安县“百里百村”旅游线路,着重发展乡村文化、红色文化相结合的特色旅游业。
据翰林镇的现状空间用地类型、资源分布以及产业布局,规划将翰林镇域分为“两心、五区”的布局结构。
1、镇区综合服务中心
为翰林镇区综合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居住和商业服务职能,并集现代农业服务、农产品集散及加工以及旅游服务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区,为翰林镇的发展核心。
2、场部综合服务副心
为中瑞场部综合服务副心,主要承担生活服务、旅游服务及教育培训等职能,为翰林镇的发展副核。
3、高效农业及田洋观光区
主要位于镇域中部地区,包括四大田洋区域。通过优化农业产业格局,解决农业生产发展,大力发展富硒大米种植、黄秋葵种植、槟榔种植、春冬瓜菜种植等,打造高效农业种植产业集群,提高翰林农业高效化、现代化、机械化水平,充分利用农业产业优势,发展一观光体验、田野骑行、农家乐特色的观光农业产业区。
4、红色旅游产业区
主要位于镇域东南部地区,主要集中在中瑞居。依托区域内部红色遗迹,开展寻访革命人物、革命史迹等活动,了解琼崖革命根据地的历史。开展红色旅游体验活动,打造一批以“母瑞山红色革命文化”为特色的红色旅游景区,以学习和弘扬红色文化为主旨,打响翰林母瑞山红色革命摇篮品牌,助力翰林特色旅游产业发展。
5、养生度假区
主要集中于镇域中部的良世水库区域,依托良世水库优越自然生态环境,建设发展国医养生馆、诊疗康复中心、森林浴场等一批养生产业,完善水库周边旅游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打造四季皆宜的养生度假区。
6、乡村旅游度假区
主要集中于镇域东北部以及北部区域,依托章塘村、火星村等美丽乡村建设,以翰林镇历史文化及军坡文化节等为底蕴,以展览馆、文艺汇演等形式提供游客在游玩过程中了解当地历史文化及特色文化习俗等,推动文体与旅游融合发展,打造一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彰显翰林特色乡村文化。
7、热带作物种植区
主要位于镇域西南部,集中在中瑞居地区。依托区域的地理位置与气候条件,主要发展橡胶、槟榔、胡椒种植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推动农业产业化、机械化发展。
(五)镇村体系规划
据各行政村的区位条件、交通条件、资源禀赋、经济实力和发展潜力,以及现有村镇规模维序的分布,规划依托现有村镇布局形态,以镇区和中瑞居为核心,逐步形成一套由“镇区(镇域核心)—中瑞场部(副中心)—中心村(重点队)—一般村(基层队)”构成的层次分明、规模适度、功能合理的村镇体系结构,将村镇体系等级划分为以下四级:
镇域核心——翰林镇区;
副中心——中瑞场部;
中心村——章塘村、沐塘村、翰林村、合山一队、合山二队、南岭四队、宝峰一队、南斗一队、水坡一队;
一般村——火星村、深水村、良星村、合山二队、合山三队、合山四队、南岭一队、南岭二队、南岭三队、南岭六队、宝峰二队、宝峰三队、宝峰四队、宝峰五队、宝峰六队、南斗二队、南斗五队、母瑞一队、母瑞二队、母瑞三队、母瑞四队、母瑞五队、母瑞六队、水坡二队、水坡二队、水坡三队、水坡四队、水坡五队、水坡六队。
翰林镇镇村体系等级职能一览表
等级 | 区域 | 人口规模(人) | 职能 | |
2020年 | 2035年 | |||
镇区(镇域主中心) | 翰林镇区 | 6963 | 9400 | 翰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翰林镇生产经营管理、生活服务、商贸及旅游服务等。 |
副中心 | 中瑞场部 | 3683 | 7000 | 为中瑞各生产队提供公用设施、市政设施及经济、文化、生产生活及旅游服务。 |
中心村 | 章塘村、沐塘村、翰林村、合山一队、合山二队、南岭四队、宝峰一队、南斗一队、水坡一队 | 14220 | 15000-17000 | 为周边基层村提供公用设施、市政设施及经济、文化、农业服务;主要发展高效热作种植及林下经济,提供旅游接待服务。 |
一般村 | 深水村、良星村、火星村、合山二队、合山三队、合山四队、南岭一队、南岭二队、南岭三队、南岭六队等 | 11481 | 12000-14000 | 主要以农业种植为主,结合农家特色景观发展乡村休闲观光、体验等产业。 |
(六)用地布局规划
1、建设用地
到规划期末,划定翰林镇建设用地为554.86公顷,其中,居住用地面积为404.5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05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为21.1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68.07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3.77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3.67公顷,特殊用地9.9公顷,留白用地为3.63公顷,预留建设用地机动指标0.05公顷。
2、非建设用地
(1)农用地
翰林镇境内的农林用地包括耕地、林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和可适度开发利用的园地。规划期末翰林镇农用地为14650.25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2422.69公顷,园地为0.75公顷,林地面积为11983.15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为243.67公顷。
(2)其他用地
翰林镇的其他用地主要为陆地水域,规划到2035年,翰林镇陆地水域面积31.7公顷。
国土空间用途结构调整表
农用地 | 规划分类 | 基期年 | 目标年 | ||||
面积(公顷) | 比重 ??(%) | 面积(公顷) | 比重 ??(%) | ||||
耕地(01) | 1179.96 | 7.74% | 2422.69 | 15.90% | |||
园地(02) | 10315.14 | 67.70% | 0.75 | 0.00% | |||
林地(03) | 2885.66 | 18.94% | 11983.15 | 78.65% | |||
草地(04) | 44.74 | 0.29% | —— | —— | |||
湿地(05) | 17.92 | 0.12% | —— | —— | |||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6) | 种植设施建设用地(0602) | 7.65 | 0.05% | 243.67 | 1.60% | ||
畜禽养殖建设用地(0603) | 20.77 | 0.14% | —— | —— | |||
乡村道路用地(0601) | 村道用地(060101) | 155.72 | 1.02% | —— | —— | ||
小计 | 14627.56 | 96.00% | 14650.25 | 96.15% | |||
建设用地 |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6) | 村庄内部道路用(060102) | 9.04 | 0.06% | —— | —— | |
居住用地(07) | 城镇住宅用地(0701) | 一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1) | 43.03 | 0.28% | —— | —— |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 17.56 | 0.12% | 47.20 | 0.31% | |||
农村宅基地(0703) | 130.34 | 0.86% | 257.23 | 1.69% | |||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 | 2.42 | 0.02% | 0.35 | —— | |||
农场连队居住用地(0705) | 54.67 | 0.36% | 99.76 | 0.65% | |||
农场连队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6) | 8.61 | 0.06% | —— | ——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 机关团体用地(0801) | 1.22 | 0.01% | 1.68 | 0.01% | ||
文化用地(0803) | —— | —— | 8.26 | 0.05% | |||
教育用地(0804) | 中小学用地(080403) | 4.40 | 0.03% | 6.76 | 0.04% | ||
幼儿园用地(080404) | 0.26 | 0.00% | 0.89 | 0.01% | |||
医疗卫生用地(0806) | 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080404) | 0.47 | 0.00% | 2.10 | 0.01% | ||
社会福利用地(0807) | 12.35 | 0.08% | 0.36 | 0.00% | |||
商业服务业用地(09) | 商业用地(0901) | 零售商业用地(090101) | 4.18 | 0.03% | 16.15 | 0.11% | |
批发市场用地(090102) | 0.64 | 0.00% | 0.81 | 0.01% | |||
旅馆用地(090104) | —— | —— | 0.59 | 0.00%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90105) | 0.36 | 0.00% | 0.61 | 0.00% | |||
商务金融用地(0902) | —— | —— | 0.58 | 0.00%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0904) | —— | —— | 2.44 | 0.02% | |||
工矿用地(10) | 工业用地 | 二类工业用地(100102) | 14.15 | 0.09% | —— | —— | |
仓储用地(11) | 物流仓储用地(1101) | 0.14 | 0.00% | —— | —— | ||
交通运输用地(12) | 公路用地(1202) | 14.17 | 0.09% | 45.76 | 0.30% | ||
城镇道路用地(1207) | 3.31 | 0.02% | 21.27 | 0.14% | |||
交通场站用地(1208) | 对外交通场站用地(120801) | 1.63 | 0.01% | 0.90 | 0.01% | ||
社会停车场用地(120803) | 0.16 | 0.00% | 0.14 | 0.00% | |||
公用设施用地(13) | 供水用地(1301) | 0.03 | 0.00% | —— | —— | ||
排水用地(1302) | 0.17 | 0.00% | 0.93 | 0.01% | |||
供电用地(1303) | —— | —— | 0.87 | 0.01% | |||
供燃气用地(1304) | —— | —— | 0.21 | 0.00% | |||
通信用地(1306) | 0.06 | 0.00% | 0.13 | 0.00% | |||
邮政用地(1307) | 0.08 | 0.00% | 0.07 | 0.00% | |||
环卫用地(1309) | —— | —— | 0.35 | 0.00% | |||
消防用地(1310) | 0.08 | 0.00% | 0.47 | 0.00% | |||
水工设施用地(1312) | 6.98 | 0.05% | 10.74 | 0.07% |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 | 公园绿地(1401) | 2.21 | 0.01% | 11.46 | 0.08% | ||
广场用地(1403) | 0.26 | 0.00% | 2.21 | 0.01% | |||
特殊用地(15) | 7.03 | 0.05% | 9.90 | 0.07% | |||
留白用地(16) | —— | —— | 3.63 | 0.02% | |||
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 —— | —— | 0.05 | 0.00% | |||
小计 | 340.00 | 2.23% | 554.86 | 3.64% | |||
其他用地 | 陆地水域(17) | 267.70 | 1.76% | 31.70 | 0.21% | ||
其他土地(23) | 1.56 | 0.01% | —— | —— | |||
小计 | 269.26 | 1.77% | 31.70 | 0.21% | |||
规划范围总面积 | 15236.82 | 100.00% | 15236.82 | 100.00% |
(七)镇域道路系统规划
道路网络等级分为五级,分别为省道、快速路、县道、乡道和村道。
省道:规划保留现状S301,采用二级公路标准,拓宽301省道镇区段,向东通过S301与岭口镇相连到龙门、定城,西北面通过301省道与龙河镇相连至屯昌。
快速路:规划落实翰林镇域范围内海口羊山大道至定安母瑞山快速干道,贯通衔接“百里百村”和各乡镇、主要农场、美丽乡村及主要景区景点等重要发展节点通道,提高县域公路网整体的通达性。
县道:规划保留县道229翰林镇区至快速路路口段的走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对县道进行升级改造,整体进行道路拓宽,县道中部和南部路段经改造升级并进快速干道,加强镇区与中瑞居、镇域与琼海之间的联系。规划对西侧翰林卫生院至中瑞居母瑞二队乡村道路升级改造为县道236,提升西部道路等级,加强翰林全域资源的连通性;规划对琼龙线K31+400-中建居乡村道路升级改造为县道237,增强西侧对外联系交通,统一采用二级公路标准。
乡道:规划拓宽现状乡道139,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连接翰林镇域中部村庄及翰林镇区,南部126乡道经升级改造并进快速干道。
村道:规划按路面不窄于5米,路基不窄于7米的标准,修建通往全镇所有自然村落、农场作业区(队)的支线公路。
二、镇区总体规划
(一)用地规模
依据《定安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城镇开发边界,规划总用地面积118.23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51.48公顷,农村宅基地20.07公顷,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35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46.36公顷。
(二)人口规模
近期(2025年)翰林镇镇区常住人口规模约为0.78万人;远期(2035年)翰林镇镇区常住人口约为0.94万人。
(三)功能定位
翰林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集生活居住、旅游服务、教育、商贸为一体的特色小镇。
(四)功能结构规划
规划镇区打造“两轴四组团”的布局结构。
两轴:以301省道、北面主干道为骨架,串联美丽乡村组团和文教综合组团沿路的商业、公共设施、居住等要素形成的城镇发展轴;以229县道为骨架,串联镇区三个组团沿路两侧商业、居住等功能形成的城镇发展轴。
四组团:指东北面的文教综合组团、西南面的商贸组团、东面的美丽乡村组团及弹性发展组团。
(五)用地布局规划
至2035年,规划镇区用地规模为118.23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规模51.48公顷(0.65公顷为沐塘村内的小学、幼儿园和消防站)。
1、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为20.61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0.03%,人均居住用地21.93㎡/人,规划结合现状居住用地和路网进行整理,新增居住用地主要集中在北面和东北面。
保留现有6所幼儿园,均作为所在地块的配套设施给予保留,远期建议搬迁,由教育部门统筹统建。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规划
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用地、文化用地、医疗卫生用地。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6.9公顷。
(1)机关团体用地
保留北面现有机关团体用地,包括现有镇政府、派出所、财政所。规划机关团体用地1.08公顷。
(2)文化用地
在北面文教综合组团的北面安排一处文化用地,用地规模0.28公顷。
(3)教育用地
保留北面现有翰林中学、翰林中心小学和东面沐塘小学用地,规划教育用地4.36公顷。
(4)幼儿园用地
保留东面沐塘小学北侧的中心幼儿园,并在镇政府对面增加一处幼儿园用地,规划教育用地0.56公顷。
(5)医疗卫生用地
保留西南面的镇卫生院。规划医疗卫生用地0.62公顷。
3、商业服务业用地
(1)商业用地
商业用地以零售商业用地为主,在西南商贸组团沿主干道一侧和北面新规划主干道一侧安排商业街,其他地段适当安排部分商业以满足日常生活需求;保留西南面的批发市场用地;结合北面汽车站安排一处旅馆用地。
商业用地规模为9.84公顷,其中批发市场用地0.81公顷,旅馆用地0.59公顷。
(2)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规划在东面安排一处二级加油加气站用地。用地0.31公顷。
4、交通运输用地
(1)城镇道路用地
采取方格网布局模式安排镇区路网。规划城市道路用地为10.33公顷。
(2)对外交通场站用地
在北面安排一处长途客运站。用地规模约0.15公顷。
在镇区西侧安排一处道班用地。用地规模约0.2公顷。
(3)社会停车场用地
在集贸市场东侧安排一处停车场。用地规模约0.14公顷。
5、公用设施用地
(1)供水用地
现状供水厂在多规中为基本农田,用地规模为0.05公顷,规划建议预留0.05公顷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2)排水用地
保留南面在扩建的污水厂,规划排水用地为0.73公顷。
(3)供燃气用地
规划在北面安排燃气站。用地规模0.1公顷。
(4)供电用地
规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西南侧安排110KV变电站。用地规模0.61公顷。
(5)通信用地
规划保留东侧的通信基站。用地规模0.13公顷。
(6)邮政用地
保留中部的邮政用地。用地规模0.07公顷。
(7)消防用地
规划在医院南侧增加消防站用地。用地规模0.23公顷,按照普通一级消防站配置。
6、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包括公园绿地和广场用地。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规模2.1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08%,人均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2.23㎡/人。
(1)公园绿地
结合居住组团和公共设施分散安排公园绿地。结合居住组团和公共设施分散安排公园绿地。规划公园绿地规模1.98公顷,人均公园绿地2.11㎡/人。
(2)广场用地
在北面结合长途客运站安排一处广场用地。规划广场用地规模约0.12公顷。
7、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规划预留0.05公顷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8.其他用地
(1)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面积20.04公顷。
(2)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面积0.35公顷,主要为沐塘村委会用地。
(3)非建设用地
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陆地水域。总用地面积为46.36公顷。
镇区规划用地汇总表
规划分类 | 面积(公顷) | 比重 ??(%) | 人均建设用地(㎡) | |
居住用地(07) | 20.61 | 40.03% | 21.93 | |
城镇住宅用地(0701) | 20.61 | 40.03% | 21.93 |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 20.61 | 40.03% | 21.93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 6.90 | 13.40% | 7.34 | |
机关团体用地(0801) | 1.08 | 2.10% | 1.15 | |
文化用地(0803) | 0.28 | 0.54% | 0.30 | |
教育用地(0804) | 中小学用地(080403) | 4.36 | 8.47% | 4.64 |
幼儿园用地(080404) | 0.56 | 1.09% | 0.60 | |
医疗卫生用地(0806) | 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080404) | 0.62 | 1.20% | 0.66 |
商业服务业用地(09) | 9.84 | 19.11% | 10.47 | |
商业用地(0901) | 零售商业用地(090101) | 8.13 | 15.79% | 8.65 |
批发市场用地(090102) | 0.81 | 1.57% | 0.86 | |
旅馆用地(090104) | 0.59 | 1.15% | 0.63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90105) | 0.31 | 0.60% | 0.33 | |
交通运输用地(12) | 10.82 | 21.02% | 11.51 | |
城镇道路用地(1207) | 10.33 | 20.07% | 10.99 | |
交通场站用地(1208) | 对外交通场站用地(120801) | 0.35 | 0.68% | 0.37 |
社会停车场用地(120803) | 0.14 | 0.27% | 0.15 | |
公用设施用地(13) | 1.16 | 2.25% | 1.23 | |
排水用地(1302) | 0.73 | 1.42% | 0.78 | |
通信用地(1306) | 0.13 | 0.25% | 0.14 | |
邮政用地(1307) | 0.07 | 0.14% | 0.07 | |
消防用地(1310) | 0.23 | 0.45% | 0.24 |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 | 2.10 | 4.08% | 2.23 | |
公园绿地(1401) | 1.98 | 3.85% | 2.11 | |
广场用地(1403) | 0.12 | 0.23% | 0.13 | |
建设用地机动指标 | 0.05 | 0.10% | 0.05 | |
小计 | 51.48 | 100.0% | 54.77 | |
农村宅基地 | 20.04 | |||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0.35 | |||
非建设用地 | 46.36 | |||
小计 | 66.75 | |||
规划范围总面积 | 118.23 |
(六)景观风貌结构规划
通过景观轴线、内部开放空间和外围田、林的衔接,通过控制与引导,展示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共生共融的旅游小镇形象特色,构筑“两心、两轴、多节点”的景观结构。
“两心”:即北面以行政办公、旅游接待、文体教育等公共建筑构筑的公共服务中心和西南面以集贸市场、特色商业街等商业建筑构成的商业服务中心。
“两轴”:以东西向省道两侧的办公、教育、商业和居住等建筑,结合道路绿化景观,构筑的公共服务配套轴;以南北向县道两侧的特色商业建筑构成的风情商业景观轴。
“多节点”:指多处公共绿地景观,绿化景观以满足居民生活需求为首要目标,配套以铺地、绿地、小广场、丛树等设施,为居民创造一个优良的活动空间。
(七)城市设计引导
1、文教综合景观风貌区
区内以多层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为主,沿街建筑应延续现有镇区特色立面改造风貌特色;办公及商业等服务性建筑根据其使用要求和城市设计天际线要求,办公及北面旅馆可适当提高其建筑高度;位于南北向景观轴北面的旅馆和汽车站的建筑造型应体现出一定的标志性,沿街的商业建筑群应满足各主要视点景观视线的要求,在体量、体形、后退红线等方面综合设计,形成丰富、有韵律感的建筑景观风貌。
2、商贸景观风貌区
区内以商业建筑和居住建筑为主,以塑造空间疏密有致、高度舒缓有序、街巷尺度宜人的商业空间为整体控制要点。住宅建筑控制在20米以下,民主路与朝阳路两个较长的地块,在设计时宜打通与翰龙路的区内联系道路或者预留出景观通廊,东南面商业中心的新建和改扩建商业建筑应延续现有镇区沿街立面改造风格,塑造统一的镇区商业景观风貌。
3、乡村景观风貌区
以周边农田景观、生态林地等资源为依托,建设特色热带海岛乡村生态旅游休闲区。建议新建民居的建筑风格主要采取现代新民居以及火山岩特色民居两种。新建民居的总原则是在保证村庄内部整体建筑风格、色彩、材料相协调的基础上,适当鼓励创新,体现地方特色。
(八)道路交通
1、对外交通规划
(1)省道
S301北至龙河镇,南至岭口镇。经镇区路段东面为翰沐路、西面为翰龙路。在开发边界内,翰沐路按照主干路控制,红线宽度20米;翰龙路按照次干路控制,红线宽度16米。
(2)县道
X229北接S301和新北路,南至中瑞居,在开发边界内镇区路段按照主干路控制,红线宽度20米。
2、镇区道路系统规划
(1)主干路
包括现状的翰沐路、翰瑞路和新北路,规划在北面增加一条主路,以缓解镇区交通压力,红线宽度按20米控制,道路分幅为3.0(m)-14.0(m)-3.0(m);
(2)次干路
干路是衔接主干路和支路的重要联系道路。镇区次干路红线宽度按16米控制。道路分幅为3.0(m)-10.0(m)-3.0(m)。
(3)支路
支路道路红线宽度按12米宽度控制,道路分幅为2.5(m)-7.0(m)-2.5(m)。
(4)巷路
红线宽度按7米控制。
(5)慢行系统规划
规划结合镇区道路网及景观系统,划分慢行交通系统为两类:生态慢行道和特色慢行道。
1)生态慢行道:以道路两侧景观绿带、连接镇区公园绿地的步行道路及骑行道路。
2)特色慢行道:以镇区商业街、公共服务设施主要集中路段为主的步行道路。
(6)交通设施规划
1)客运站
规划在镇政府办公北侧安排一处长途客运站用地。
2)停车场
结合农贸市场安排一处停车场用地
(九)地块控制指标体系
1、用地混合
本次规划涉及到的混合用地主要为居住商业混合用地,其建筑比例如下:
以居住功能建筑为主导功能,居住建筑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70%,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30%。
2、建筑容积率控制
本次规划以体现生态宜居型旅游小镇为目标,将建筑容积率最高控制在1.8以。
非建筑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社会停车场用地。
低强度区(0.6≤V<1.0):包括文化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和对外交通场站用地。
中低强度区(1.0≤V<1.5):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批发市场用地和公用设施用地。
中强度区(********">1.5≤V≤1.8):包括零售商业用地、旅馆用地。
3、建筑高度控制
本次规划建筑密度整体形成高低错落,疏密有致的空间形态,整体建筑高度主要控制在24米以内,局部控制在30米以内。
4、建筑密度控制
本次规划将建筑密度主要控制于40%以内,整体建筑密度控制呈现西南部建成商业区、四周沿街商业街高,新建生活居住区低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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