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关潮河治理清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山海关潮河治理清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山海关潮河治理清淤工程施工监理
投标邀请书
致:秦皇岛市利水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海关潮河治理工程已由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发展改革局以山招标核字【2012】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山海关潮河治理清淤工程施工监理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秦皇岛市山海关区。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山海关潮河治理清淤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3施工工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接此邀请书后,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装订成册),于2013年9月25日~2013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市红旗路233号政务大厦911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21日下午15时,地点为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海关分中心[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B座一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贵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以书面形式(包括手写、打印、印刷、电报、电传、传真或电子邮件)确认已收到本邀请书。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水务局
地 址:秦皇岛市山海关区龙海大道201号
联 系 人:周连富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秦皇岛市红旗路233号政务大厦911室
联 系 人:孙凡、张鸿艳
电 话:****-*******
山海关潮河治理清淤工程施工监理
投标邀请书
致:承德市承水水务监理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海关潮河治理工程已由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发展改革局以山招标核字【2012】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山海关潮河治理清淤工程施工监理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秦皇岛市山海关区。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山海关潮河治理清淤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3施工工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接此邀请书后,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装订成册),于2013年9月25日~2013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市红旗路233号政务大厦911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21日下午15时,地点为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海关分中心[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B座一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贵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以书面形式(包括手写、打印、印刷、电报、电传、传真或电子邮件)确认已收到本邀请书。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水务局
地 址:秦皇岛市山海关区龙海大道201号
联 系 人:周连富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秦皇岛市红旗路233号政务大厦911室
联 系 人:孙凡、张鸿艳
电 话:****-*******
山海关潮河治理清淤工程施工监理
投标邀请书
致:唐山水缘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海关潮河治理工程已由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发展改革局以山招标核字【2012】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山海关潮河治理清淤工程施工监理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秦皇岛市山海关区。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山海关潮河治理清淤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3施工工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接此邀请书后,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装订成册),于2013年9月25日~2013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市红旗路233号政务大厦911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21日下午15时,地点为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海关分中心[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B座一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贵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以书面形式(包括手写、打印、印刷、电报、电传、传真或电子邮件)确认已收到本邀请书。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水务局
地 址:秦皇岛市山海关区龙海大道201号
联 系 人:周连富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秦皇岛市红旗路233号政务大厦911室
联 系 人:孙凡、张鸿艳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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