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室内装饰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公安局室内装饰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明光市公安局室内装饰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M113-1026-2
1.招标条件
明光市公安局室内装饰施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明光市公安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明光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明光市市内,位于城东区行政办公区域,北临龙山路,西临明东路。
2.2建设规模:明光市公安局室内装饰施工项目,总建筑面积25070.6M2,其中技侦大楼16896m2,交警楼 3329 m2,巡警楼3270.6M2,餐厅楼 1575M2,宿舍楼2544M2.,计划总投资约 1800 万元。
2.3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春节期间经业主及监理单位书面同意,工期可顺延)
2.4招标范围:具体详见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建造师为建筑工程壹级(含壹级)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2010年8月1日至今均有承担过至少三项合同价款在1800万元及以上类似装饰装修工程业绩(以施工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为准);投标人、建造师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单位投标,非会员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会员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入库详情请查询滁州招标采购网——会员专区专栏。会员入库办理地点: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招标采购管理局312室,电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不实行报名制度,投标人于2013年10月20日起自行在明光市招标采购网(www.mgzbc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时携带以下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会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委托人参会的);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有效身份证件;对于滁州市(含县市区)属企业以外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证明;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如使用长效担保的需提供长效投标担保证明原件,投标人和建造师业绩证明原件到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交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对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开标会。
5.发布公告的媒介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光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审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司
联系人:陈刚 联系人:徐昌宇、叶超
电 话:139*****815 电 话:****-*******、180*****963
201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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