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开发区部、中铁十六局二公司大港部施工用钢材招标公告

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开发区部、中铁十六局二公司大港部施工用钢材招标公告

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开发区项目部、中铁十六局二公司大港项目部施工用钢材集中采购公告

本招标项目天津南港南堤路2#雨水泵站、大港油田港西新城二期JI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6-11、13、14号楼)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天津泰达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市普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开发区项目部、中铁十六局集团二公司大港项目部。本项目工程需要的钢材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开发区项目部、中铁十六局集团二公司大港项目部。
1.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
2.招标内容及方式
2.1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物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以及标的包件的划分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要求
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服务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一包一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4.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供应商注册
4.1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rcc.cn)和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r16g.com.cn)发布。
4.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4.3凡有意愿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购买标书前必须在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r16g.com.cn)的“物资招标采购”栏目中注册成功,且上传有效的资质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注册成功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有如下两种:
5.1于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0月25日,工作日的9时00分至16时45分,到北京市朝阳区红松园北里2号中铁十六局集团公司机关大楼858室购买标书,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2不能前来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填写投标报名表传真至(***-********),并于上述日期内将投标费打入本次招投标资金账户,我们会以邮政EMS快递方式将招标文件和收款收据邮寄至购买单位。
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015
开户行:工行北京东坝支行
5.3 招标文件售价及其它要求。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3年11月5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地点在北京市朝阳区红松园北里2号中铁十六局集团公司铁路文化宫。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为2013年11月5日9时00分,地点在北京市朝阳区红松园北里2号中铁十六局集团公司铁路文化宫。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在11月1日下午4点之前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过期视为放弃投标,不接受现金。钢材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000元/包,投标保证金在相应的包件的合同签订后按规定退还。
8. 招标人及招标组织者信息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开发区项目部、中铁十六局二公司大港项目部,中标通知下发,履约保函接受、签订合同等后续工作均由招标人办理。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开发区项目部,招标人联系人为:郑义,电话:158*****566,中铁十六局二公司大港项目部,招标人联系人为:周正川,电话:139*****270
本次招标的组织者为中铁十六局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投标报名联系人:崔鹏飞、陈冬霞,电话:***-******** ,传真:***-********
中铁十六局集采中心联系人:施磊,电话:***-********
温德记、霍家伟,电话:***-********


2013年10月17日


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招标物资

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开发区项目部、中铁十六局二公司大港项目部钢材集中采购招标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包件名称 标书售价(元)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1 EGSGC-1 3000 钢材 吨 627 中铁十六局二公司开发区项目部施工工地现场
2 钢材 吨 2033 中铁十六局二公司大港项目部施工工地现场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钢材投标人资格条件
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钢材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达到1亿元及以上,代理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本次招标二公司大港项目部钢材代理商不得使用:唐钢、九江、河北敬业、天津轧二、天铁、宣钢钢厂的产品,二公司开发区项目部无厂家限制。
2.1.2、生产厂家及代理商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1.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2.1.4、投标物资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物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及市政现行标准、规范、技术条件等。
2.1.5、生产厂家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经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本项目工程设计要求。
2.1.6、生产厂家产品应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产品经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1.7、生产厂家及代理商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产品稳定生产三年以上,在近三年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中有三项及以上的供货业绩,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1.8、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对于技术规格书中有较高要求的产品,应提供详细的生产和检测设备证明资料以及生产工艺流程和设备技术参数、检测标准;
2.1.9、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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