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相、摄像设备招标公告
照相、摄像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河池市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3】115)批准,受河池市公安局委托,现就河池市公安局照相、摄像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照相、摄像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HCZC2013-G1-1046-XY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五、招标内容:
数码拍照望远镜1台、数码相机11台、摄像机1台、数码相机4台、专业照相机3台、专业摄像机4台、单反相机1台、相机镜头3个、摄像机1台、照相机1台、摄像机1台、专业照相机3台、专业摄像机3台、数码单反照相机2台、照相机6台等一批照相、摄像设备,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 必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3年10月18日至2013年11月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30-18:00。
2. 发售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广西河池市城东新区东城国际3栋3单元301、302室]。
3.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韦工;联系电话:****-*******
4.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年11月7日下午15: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密封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11月7日下午15:30分在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投标保证金交存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河池市河中支行
银行帐号:2114 8109 0930 0005 766
十二、业务咨询:
单位联系人:韦先生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韦 工 联系电话:****-******* FAX:****-*******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河池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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