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镇双罗鸭母坑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东山镇双罗鸭母坑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饶平县东山镇双罗鸭母坑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天河区岑村樟木山大街23号1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5122-2021-01194

项目编号:GDDX-潮州【2021-003】

项目名称:饶平县东山镇双罗鸭母坑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13,685.6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饶平县东山镇双罗鸭母坑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213,685.66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建筑工程饶平县东山镇双罗鸭母坑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1(项)详见采购文件*******.66-*******.66-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份)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6)信用记录: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饶平县东山镇双罗鸭母坑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饶平县东山镇双罗鸭母坑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原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治理)工程施工单位资质乙级或以上有效资格的施工单位,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有效资格注册证(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或具有地质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岩土工程师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近6个月(2021年2-7月)社保证明;未经采购人同意,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3▲(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地质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岩土工程师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近6个月(2021年2-7月)社保证明,(2)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近6个月(2021年2-7月)社保证明;4▲广东省外供应商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7▲已投标登记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3日至2021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天河区岑村樟木山大街23号1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饶平县东山镇人民政府大会议开标室(潮州市饶平县东山镇东山大道40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2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饶平县东山镇人民政府大会议开标室(潮州市饶平县东山镇东山大道4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授权委托人应为项目负责人,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地质灾害防护治乙级(或以上)有效资格证书(加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或具有地质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岩土工程师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及社保部门出具近6个月(2021年2-7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广东省外供应商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广东省外供应商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网页中打印供应商“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及“进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中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料;广东省内供应商的,本项不须提供);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在投标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资料提供人应保证以上资料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资料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饶平县东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陈先生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街道岑村樟木山大街23号101

联系方式:158*****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洁鸿

电话:158*****788

广东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治理工程 地质灾害 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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