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普照”辅助工程(上游码头、台阶)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佛光普照”辅助工程(上游码头、台阶)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来凤县仙佛寺旅游区“佛光普照”辅助工程(上游码头、台阶)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ESTX-LFZB-2013-37
2013年10月14日发布的来凤县仙佛寺旅游区“佛光普照”辅助工程(上游码头、台阶)施工招标的资格预审公告,因在公告的报名期限内,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不足三家,第一次招标失败。现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凤县仙佛寺旅游区“佛光普照”辅助工程(上游码头、台阶)已由鄂发改审批[2013]29号《关于对来凤县仙佛寺旅游区“佛光普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及项目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来凤县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来凤县仙佛寺旅游区“佛光普照”辅助工程(上游码头、台阶)
2.1.1建设地点:来凤县仙佛寺景区
2.1.2投资规模:约62.2万元。
2.1.3建设内容:新建游艇码头及码头接仙佛寺道路上山台阶
2.1.4工 期:9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方式为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来凤县武汉大道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然后持中心登记表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的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及以上)及单位聘书、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安全考核合格证)、五大员上岗证(其中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鲜章)到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来凤代理部(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107-2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上午11时,地点为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来凤代理部(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107-2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来凤县旅游局
地 址:来凤县翔凤镇解放路(花园堡社区内)
联 系 人:肖先生
邮 编:445700
电 话:136*****598
招标代理机构: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107-2号
联 系 人:张 艺
邮 编:445700
电 话:186*****818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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