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生态环境局VOCs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A招标公告
大庆市生态环境局VOCs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A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庆市生态环境局VOCs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A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大庆市生态环境局 | ||
行政区域 | 大庆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13日12:0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8月13日至2021年09月03日 每日上午:详见招标公告 至 详见招标公告下午:详见招标公告 至 详见招标公告(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9月03日09:30 | ||
开标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预算金额 | ¥32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琪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大庆市生态环境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庆市生态环境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1*****139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59—******* |
大庆市生态环境局VOCs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A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庆市生态环境局VOCs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A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3日9点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大庆市生态环境局VOCs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A项目。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远程开标。
项目编号:DZC********
项目名称:大庆市生态环境局VOCs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A
预算金额:3,280,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预算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投标供应商所投全部产品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制造,提供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内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则总报价享受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①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投标总报价进行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
②涉及多个产品的声明函中应包含全部产品,不提供声明函或提供不全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在开标现场,本项目要求所投在线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分析仪、在线式气相色谱分析仪(甲烷/非甲烷总烃)产品必须满足3个及以上品牌,否则,本项目废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23日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21年8月23日17时0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方式:网上自助下载文件(详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7355---《入库、办理数字证书及自助下载文件说明》)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9月3日9点30分
地点: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退出投标时限:如供应商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2、全面贯彻庆财采【2019】3号文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重点打击8类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涉乱形为。详见:
http://www.hljcg.gov.cn/xwzs!queryOneXwxxqx.action?xwbh=8B2FAECAA29800DEE053AC10FDFA79C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马梦淑131*****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5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马梦淑
电 话:131*****139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琪
电话:0459-*******
附件:
项目需求
一、规格型号及参数
序号 | 名称 | 规格参数/项目特征/服务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在线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分析仪 |
色谱分离模块 1)气相色谱能实现目标化合物的有效分离; 2)在FID检测器中:环戊烷和异戊烷的分离度、2,3-二甲基戊烷和2-甲基己烷的分离度及邻-二甲苯和苯乙烯的分离度达到 1.0 以上; 3)色谱柱系统:毛细管色谱柱柱。 4) 色谱柱温度控制:室温+10℃到300℃;从300℃降温到50℃不超过1分钟;
1)全自动电子压力控制; 2)全自动点火,熄火自动保护; 3)在线仪器专用FID检测器; 质谱检测器 1)离子化方式:EI; 2)质量分析器:四极杆质谱检测器; 3)为确保测试间隔无残留,除离子源及传输模块可高温加热外,质量分析器可独立高温加热;最高温度可加热至240度; 4)质量稳定度≤0.1amu/12 h; 5)质谱最大扫描速度不低于:10000amu/s; 6)质量准确度≤0.1amu; 7)质量范围:10-500amu; 8)质量分辨率:优于单位质量分辨率; 9) 真空系统:真空度满足系统要求,真空系统无油设计。 10)意外断电后可以自行恢复测试,达到技术指标要求所需的时间在 6 h 以内,确保数据获取率达到国家要求 4.仪器性能 2)不少于90%目标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0.1ppb,目标化合物中应至少保留乙烷和乙烯。 3)量程范围:不低于50 nmol/mol; 6)重复性和稳定性:连续7次以上测定同一浓度目标化合物的标准气体,不少于90%的目标化合物RSD小于10%; 8)数据有效率≥85%; 11)设备应集成在定制机柜中,与空气常规因子监测仪器安装形式保持一致,便于产品后期的安装与运维。 5. 数据分析 1)数据分析系统具有报警管理功能,当设备出现故障、数据超过限定值,会通过短信或者邮件方式告知用户。 2)基于自动寻峰算法,通过指数算法自动识别,可以快速筛查同分异构体,进行VOCs组分的准确定性定量分析。 3)能够分析VOCs随时间变化规律,计算OFP臭氧生产潜势等参数,反映光化学污染状况及演变规律。 4)能够集成气象五参数分析仪,O3/NOx等常规分析仪,GPS及GIS等监测数据进行关联分析。 5)能够实时显示各目标化合物监测数据和工作状态参数等, 可设置条件查询和显示历史数据。 6)能够记录存储半年以上的数据, 具有历史数据查询、 导出功能。停电后,能自动保存数据。 | 套 | 1 |
2 | 在线式气相色谱分析仪(甲烷/非甲烷总烃) | 1)#采用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法连续在线监测环境空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和甲烷浓度; 2)#监测原理:采用国家标准规定的气相色谱法(GC-FID直接法),通过非甲烷总烃低温富集直接进样的技术路线直接得到非甲烷总烃的浓度,满足《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定(试行)》(总站气字【2021】61号)要求。 3)分析周期:≤15min; 4)进样捕集模块:样品流量采用电子流量压力控制,可定体积采样;采用低温富集技术,富集最低温度≤-10℃,保证目标化合物有效捕集; 5)热解吸模块:富集管采用快速升温技术,升温速度>15℃/s,最高温度可达≥200℃; 6)方法检出限:甲烷检出限≤100ppb,非甲烷总烃检出限≤20 ppbC。 7)空白:通入含 60%相对湿度的高纯零空气,空白样品甲烷浓度≤100ppb、非甲烷总烃浓度小于非甲烷总烃方法检出限; 8)校准曲线:非甲烷总烃校准曲线的相关系数 R2≥0.999; 9)24h 零点漂移:≤±20 ppbC; 10)24h 量程漂移:≤±5%; 11)重复性:≤5%; 12)准确性:≤±10%; 13)高浓度残留:≤2%标准气体浓度; 14)平行性:≤ 2% 15) 压力/流量控制:满足全自动在线监测的需求,仪器采用全电子压力/流量控制(载气,氢气,空气),具有保留时间锁定和自动校准功能; 16)停电后,能自动保存数据;停电恢复后,监测仪能自动恢复到原来的工作状态;具备自动校准功能;能够记录储存半年以上的数据,具有历史数据查询、导出功能; 17)分析软件采用全中文操作,能进行所有维护诊断功能操作,能监控并记录仪器的阀箱温度、柱箱温度、载气压力、柱前压力等各项运行参数,可设置自动控制仪器的运行参数,自动进行数据处理,实现对外通讯。 | 套 | 1 |
3 | SO2分析仪 | 设备用途 | 套 | 1 |
4 | 氮氧化物分析仪 | 设备用途 | 套 | 1 |
5 | 一氧化碳分析仪 | 设备用途 7)零点漂移:±1ppm/24h | 套 | 1 |
6 | 臭氧分析仪 | 设备用途 | 套 | 1 |
7 | PM10分析仪 | 设备用途 | 套 | 1 |
8 | PM2.5分析仪 | 设备用途 | 套 | 1 |
9 | 气象五参数分析仪 | (1) 风速: | 套 | 1 |
10 | 氢气发生器 | 1)氢气纯度:99.999% | 台 | 1 |
11 | 零气发生器 | 1)输出零气流量:0-5000ml/min | 台 | 1 |
12 | 空气压缩机 | 1) 功率:550W | 台 | 1 |
13 | 控制单元 | 系统参数 | 套 | 1 |
14 | 除湿机 | 1) 除湿(抽湿)大约面积:层高2.6m 15~20m2 | 套 | 1 |
15 | 动态校准仪 | 能依据外接标准气体种类提供精确浓度的标准气体输出,完成大气自动监测分析仪器的零点、跨度、精密度及多点校准工作。 | 台 | 1 |
16 | 定制机柜 | #设备应集成在定制机柜中,与空气常规因子监测仪器安装形式保持一致,便于产品后期的安装与运维。 | 套 | 4 |
17 | 安装辅件包 | #包括仪器设备安装的必要工具。 | 套 | 1 |
18 | 标气系统 | 1) NO标气:99.999%以上,配套不锈钢减压阀一个; | 套 | 1 |
19 | 苏玛罐 | #苏玛罐体积为6L,材质为不锈钢,内壁采用惰性硅烷化处理,配备硅烷化膜片。 | 个 | 2 |
20 | 采样系统 | 1)采样装置:垂直层流式采样总管 | 套 | 1 |
21 | 全惰性化精密动态校准仪 | 1)#工作原理:通过气体质量流量控制器精确控制气体流量,将高浓度样品动态稀释至所需低浓度气体; | 台 | 1 |
其他要求:1、中标供应商须负责项目验收后的第一年运维服务。
2、带#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1条不满足则废标。非#条款每个产品3条(含三条)及以上不满足则废标。
备注:参与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实质响应的技术参数须符合项目需求的要求且应为所投产品的实际详细技术参数,如所投产品的参数为固定数值的,则必须填写实际的固定值。
二、本项目所属行业
零售业
三、验收程序
本项目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验收时须(1)提供所投在线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分析仪产品的整机适用性测试报告。(2)提供所投在线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分析仪产品有效的检测报告,可提供多份,要求检测报告包含以下内容:①质量稳定度≤0.1amu/12 h;②质谱最大扫描速度不低于:10000amu/s;③质量准确度≤0.1amu;④可分析组分: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包括PAMS(57种),TO15组分(65种),OVOC(12种)等有机物;⑤所有物种系统残留均小于0.1nmol/mol(依据《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0-2018)》出具的检测报告);⑥数据有效率≥85%(依据《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0-2018)》出具的检测报告);⑦分离度≥1.0(以分离环戊烷及异戊烷为准);(依据《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0-2018)》出具的检测报告);⑧方法检出限:不少于90%目标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0.1ppb,目标化合物中应至少保留乙烷和乙烯。(依据《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0-2018)》出具的检测报告)⑨设备应集成在定制机柜中,与空气常规因子监测仪器安装形式保持一致,便于产品后期的安装与运维。(检测报告中包括色谱-质谱联用仪主机及前处理装置在定制机柜的安装图片)。(3)提供所投在线式气相色谱分析仪(甲烷/非甲烷总烃)产品依据《环境空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C-ZY84-2020)出具的检测报告,可提供多份,要求检测报告包含以下内容:①平行性:≤ 2%;②重复性:≤5%;③进样捕集模块富集最低温度≤-10℃;④热解吸模块解析温度最高设置≥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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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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