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招募福清市2021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招募福清市2021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提出“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探索强化产业兴旺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的新途径,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和福建省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1〕57号)文件,决定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范围

  招募名额:5个;服务范围:渔溪、龙田、东瀚、高山、江阴等养殖重点镇及其他有意愿试点的地方。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主要从以下群体中招募: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动物生产类或动物医学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含)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二、特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三农”工作,有奉献精神,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2.具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5.本人在所在服务区域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三、职责与任务

  1.为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3.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4.为县乡畜牧兽医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四、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凡有意报名的,本人携带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书(如是执业兽医还需携带执业兽医资格证书)、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福清市畜牧兽医中心疾控科(福清市玉斗园16号 联系电话:****-********)现场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021年8月21日18:00前。

  2.技能考核:由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项目科技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基本程序为:⑴个人陈述与农技推广工作有关的经历;⑵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⑶专业技能询问与操作。

  3.研究公示:经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提请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对拟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4.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最终人选,由福清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对拟聘人员的考察。

  5.签订服务协议:考察合格后,即聘任为我市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由福清市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协议。

  五、管理与考核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与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签订服务协议,实行合同管理。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分随机抽查和年终考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限为1年。

  六、待遇

  依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和福建省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1〕57号),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进行绩效考核。补助标准含基础补助和绩效奖励,其中基础补助24000元(2000元/月),绩效奖励根据年度考评结果来确定。考评结果为优秀,绩效奖励16000元;考评结果为合格,绩效奖励12000元;考评不合格的,不发放绩效奖励。

  附件:福清市2021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3日

附件:

附件.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动物防疫 农技推广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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