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沣东新城FD4-10-6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招标公告
西安市沣东新城FD4-10-6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招标公告
标的名称 | 西安市沣东新城FD4-10-6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 |||
项目编号 | ********0386 | 转让底价 | 270371.23万元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1-08-13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1-09-09 | |
标的所在地区 | 陕西省>西安市>市辖区 | 资产类别 | 在建工程 |
本转让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贵所《资产交易项目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所对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
6、涉及标的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资产转让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就资产转让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贵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https://www.cquae.com/News2017?id=204),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转让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名称 | 西安市沣东新城FD4-10-6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 ||
坐落 | 昆明八路以北,昆明七路以南,丰镐大道以西,沣河东路以东 | ||
转让底价(万元) | 270371.23万元 |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 西咸规地字第02-2021-003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西咸规建字第***************号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 | -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 2101-611203-04-01-878114 |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 陕(2020)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号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土地使用期限 | 2060-10-14 | 土地使用面积 | 123136.62㎡ |
项目开发进度简介 | <SPAN 12pt; FONT-FAMILY: 宋体; mso-spacerun: 'yes'; mso-bidi-font-weight: bold; mso-font-kerning: 1.0000pt"><FONT face=宋体><P0pt"><SPAN 12pt; FONT-FAMILY: 宋体; mso-spacerun: 'yes'; mso-bidi-font-weight: bold; mso-font-kerning: 1.0000pt"><FONT face=宋体>沣东华侨城于</FONT><FONT face=宋体>2021年1月开始该宗地房地产开发工作,截止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25日,前期准备阶段完成的工作主要为:临时用电、用水、临时道路、办公生活区;土护降阶段:土方开挖完成,累计挖方量51,1872.27立方;边坡支护:基本完成80%;桩基工程:累计完成80%;降水工程持续进行中;基础结构工程进入施工,施工面积合计:95,964.00㎡。建设工程项目预计到2023年12月竣工交付。</FONT></SPAN></P><!--EndFragment--></FONT></SPAN><!--EndFragment--><!--EndFragment--> | ||
评估报告文号 | 东洲评报字【2021】第1394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1-06-25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范博 | 联系电话 | 185*****085 |
转让方名称 | 西安沣东华侨城发展有限公司 | |||
行为批准机构 |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 |||
评估备案机构 |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提供书面承诺,具体承诺事项详见附件。 2、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对应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现场报名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3、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 4、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6、据《评估报告》显示:至评估报告出具日,转让方尚未取得沣东新城FD4-10-6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7、西安沣东华侨城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将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贷款,该抵押事项已在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登记,登记证书号:陕(2020)西咸新区不动产证明第*******号,抵押期限:2020年12月4日至2021年12月19日,抵押金额177800万元,抵押权人西安华创骐耀置业有限公司。若需解押,转让方将予以配合。 8、西安沣东华侨城发展有限公司FD4-10-6地块项目截至2021年6月25日的投资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该审计报告显示,截止2021年6月25日,审定后项目累计投入148,859.14万元,扣减土地出让金、契税后累计投入26,572.22万元,占备案总投资扣减土地出让金、契税后的25.87%。 9、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等)和费(包括但不限于转、受让双方应承担的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产权登记费等)由转、受让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10、该项目若涉及权属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 11、本次转让底价为含税价,税率为9%。 12、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不动产权证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81111.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杜明蓝 | 联系电话 | ***-******** | |||
受托机构 | 受托机构名称 | |||||
受托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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