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招标公告
消防车招标公告
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近期将对泰州市消防支队消防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招标文件初稿预告如下,各潜在投标商如发现有遗漏、错误或歧视性条款,请在2013年10月24日12:00前将意见反馈至本中心,联系人:杨女士,电话及传真****-********。
招标公告初稿
(标书编号:TZZC*******)
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受委托,就泰州市消防支队消防车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消防支队消防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TZZC*******
2、招标项目:泰州市消防支队消防车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
云梯消防车、破拆消防车各一辆。
4、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并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消防车生产、改装资质,且是所投消防车的制造商;
(2)投标人所投消防车必须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
(3)投标人的投标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能在消防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审;
(4)合格的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发放:2013年10月 日起,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用户名:“1212”,密码:“1212”)提供下载。
注: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tzzfcg.com
6、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 日上午9:30整
投标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2号(市锦泰宾馆2号楼三楼开标室)
7、开标时间:2013年11月 日上午9:30整
开标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302号(市锦泰宾馆2号楼三楼开标室)
8、联系方式:
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及传真:****-********
泰州市消防支队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9、投标确认函格式:投标单位必须在2013年11月 日17:00之前将《投标确认函》传真至本中心。2013年11月 日17:00之前没有将投标确认函发送至本中心的供应商,采购中心有权拒绝其投标。
投标确认函
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已下载泰州市消防支队消防车采购项目(TZZC*******)的招标文件,我公司一定准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我公司名称为: ,本次投标的项目联系人为: ,手机 ,传真 。
特此告知。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时间:
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总则
1、招标方式
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泰州市消防支队消防车采购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并满足下列条件:
2.1、投标人必须具有消防车生产、改装资质,且是所投消防车的制造商
2.2、投标人所投消防车必须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
2.3、投标人的投标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能在消防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审。
2.4、合格的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适用法律
3.1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投标人一旦接收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5.2本招标书所约定的内容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作为合同附件执行。
********1">第二章、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
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书
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
(2)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3)合同格式
(4)业务需求
(5)投标书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人联系解决。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六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1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网络发布,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以传真或电报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8.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招标人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按照第11条要求填写;
(2)供货一览表、投标报价表:按照第12条要求填写;
(3)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和优惠承诺:按照第17条要求填写;
(4)资格证明文件:按照第13条要求提供,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上述顺序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1.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1.2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应与投标报价表中报价完全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为准,开标一览表必须盖章和签字。
11.3开标一览表不需与投标文件一起装订,请将此表一式两份单独封装在外层投标专用袋或小信封中,密封后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
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货一览表、投标报价表(含分项报价),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及软件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每项工程、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免费提供及招标方原有的设备或软件也须列出,价格可标注为零,否则视为缺漏项。
12.2标的物
云梯消防车、破拆消防车
12.3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招标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设备费用、软件费用、安装调试费、配件费、辅助材料费、测试及竣工报告费、培训费、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费用等均计入报价。用户在支付中标方投标报价款项后,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2.4其它费用处理
采购文件未列明,而投标单位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2.5投标报价
如果有国内提供的设备和服务直接按人民币报价并计入总价。
所有国外提供的设备和软件投标报价表应包括每个设备和软件的美元列表价、汇率、人民币列表价、折扣、人民币单价及合计价,这些价格均指含税价。
所有报价应是唯一的,招标人将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当数量和单价之积不等于总价时,以单价为准重新计算总价。
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3.3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以人民币的有效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送达招标人),并作为其投标的组成部分之一。
14.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遭受损失时,可根据第14.5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4.3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后十五(15)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4.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与投标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本规定签订合同。
15.1投标有效期为招标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三十(3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回。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4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6.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准备7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16.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7.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
17.1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包括内容(按照第四章“业务需求”填写):
********3">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这些信封再封装在一个外信封中。封口处要贴封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论投标单位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8.2内外层信封均应:
(1)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注明的地址送达招标人;
(2)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2013年11月日上午9:30(开标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
18.3内层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8.4信封未按第18.1—18.3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作废标处理。
19.1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9.2招标人可以按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标书购买者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0.1按照第18条的规定,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日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8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21.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1.4在投标截止期至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2.1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投标代理人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
22.2按照第21条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2.3开标时,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
22.4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22.3条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3.1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有关中标的信息,须经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报批后,由采购方书面通知有关单位。采购方对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得悉的任何信息都不承担责任,并保留对其信息来源追究的权力。
23.2投标人试图影响评标或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标被废弃。
24.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
24.2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有关澄清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5.1招标人将根据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并独立开展评标工作。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
25.2评委会将会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影响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的内容,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5.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6、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条款
26.1评标方法
26.2无效投标条款:
(1)不符合合格投标人的要求;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3)未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26.3条款:
符合合格投标人的要求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将改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形式。
********5">六、定标********6">27、确定中标单位27.1评委会首先对所有合格投标人按第26条中评审标准进行综合评价,确定1名预中标人。七、授予合同28、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28.1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投标书”中的设备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和减少。
28.2招标人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仍保留拒绝任何投标、取消招标过程和取消所有投标的权力。而且,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这样做的原因。
29.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代表前来与招标人具体商谈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三天内,应向招标人交纳壹拾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30.2如果中标人没有履行第30.1条或没有履行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条款的,招标人有充分理由取消该投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可将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a.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b.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c.1 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一)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评审,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
c.2 只有全部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才是有效投标,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对投标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无效投标不能进入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d. 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d.1 评分总值最高为100分,评分分值(权重)分配如下:
评分项目 | 技术评分 | 商务评分 | 价格评分 |
权重 | At=40% | Ab=10% | Ap=50% |
d.2 技术评审
技术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二:《技术评审表》);
d.3 商务评审
商务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三:《商务评审表》
d.4 价格评审
d.4.1 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d.4.2 投标报价的缺项、单列项的处理原则:
1) 对投标货物的关键、主要设备,投标供应商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
2) 对投标货物的非关键、非主要设备及伴随服务,投标供应商报价漏项的,评标时将要求漏项的投标供应商予以澄清,但该澄清不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将以其它投标供应商对应项的最高投标报价补充计入其评标价;
3) 对非关键、非主要设备及伴随服务的费用,如果投标供应商是另行单独报价的,评标时也相应另行计入其评标价。
4) 对数量的评审,以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所明示数量为准;《用户需求书》未明示的,由评标委员会以其专业知识判断,必要时参考投标供应商的澄清文件决定;
d.4.3 评标价的确定: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如果出现多种处理原则所产生的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最高的修正价作为评标价。
d.4.4 计算价格评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评标价中,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基准价÷评标价)×100。
d.5 评标总得分及统计:将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供应商的技术评分或商务评分。然后,根据比价原则评出价格评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分别乘以权重并相加得出评标总得分(评标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e.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e.1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供应商名单:本项目消防车各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评分(由高到低)
e.2 中标价的确定: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读额为准;如有缺项、漏项,视为已包含在中标价中。
e.3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f. 发布中标结果
f.1 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
f.2 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经采购人确认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回复或现场签收,确认收到。
f.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审查项目 | 要求 | 投标人1 | 投标人2 | 投标人… | |
1 | 资格性审查 | 投标人必须具有消防车生产、改装资质,且是所投消防车的制造商 | ||||
投标人所投消防车必须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 | ||||||
投标人的投标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能在消防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审 | ||||||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需进行以下内容的审查。 | ||||||
2 | 符合性审查 | 1)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且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 | ||||
2)对投标货物的关键、主要设备,投标人没有报价漏项 | ||||||
3)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 ||||||
4)提交投标函 | ||||||
5)已提交投标保证金 | ||||||
6)6)6)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90天 | ||||||
7)商务文本已提交(无重大偏离或保留) | ||||||
8)交货期符合用户需求 | ||||||
9)主要技术规格和参数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包括★条款) | ||||||
10)没有其他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 | ||||||
11)投标文件资料不齐全的,能否在规定时间内补充齐全。(谈判时适用) | ||||||
结 论 |
注:1.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技术评审表
内容 | 评审细则 | 分值 | 权重 | |
产品技术先进性 | 设备的综合性能 | 设备质量可靠性高、非常适用 | 31-40 | 40 |
设备质量可靠性一般、基本能满足 | 16-30 | |||
设备质量可靠性差、不太适合 | 0-15 | |||
功能 | 产品功能优于采购文件要求 | 14-20 | 40 | |
产品功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7-13 | |||
产品部分功能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0-6 | |||
产品的结构较完整,图案花纹较清晰,颜色基本均匀,镀层基本均匀,基本无缺陷。产品整体布局较合理。 | 7-13 | |||
产品的结构、图案花纹、颜色均不完善,镀层不均匀,有缺陷。产品整体布局基本合理。 | 0-6 | |||
材料 | 产品各种材料规格、质量较好 | 4-5 | 5 | |
产品各种材料规格、质量一般 | 2-3 | |||
产品各种材料规格、质量较差 | 0-1 | |||
供货能力 | 供货方式、履行合同计划完善,详细 | 11-15 | 15 | |
供货方式、履行合同计划较完善、详细 | 6-10 | |||
供货方式、履行合同计划基本符合要求 | 0-5 | |||
总计 | 100 |
商务评审表
投标人项目 | 权重 | |||
商务响应程度 | 优于标书要求 | 8-15 | 15 | |
对标书无偏离 | 1-7 | |||
有不利于业主的条件 | 0 | |||
经营状况(以201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否则以“差”计) | 经营状况优良 | 11-15 | 15 | |
经营状况一般 | 6-10 | |||
经营状况差 | 1-5 | |||
行业信誉(有关部门表彰或受匾)及团体用户评议 | 优 | 8-10 | 10 | |
中 | 4-7 | |||
差 | 1-3 | |||
同类消防车辆相关销售业绩 | 相比销售业绩好、合同金额大、数量多 | 11-15 | 15 | |
相比销售业绩较好、合同金额较大、数量较多 | 6-10 | |||
业绩一般 | 1-5 | |||
售后服务 | 服务响应时间及设备维护方式 | 优于采购文件要求,设备维护方式快捷、方便 | 5-10 | 10 |
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设备维护方式满足一般需求 | 4 | |||
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0-3 | |||
零配件供应 | 供应充足、及时,配件质量可靠、 | 8-10 | 10 | |
供应能满足需要,配件质量可靠,零配件供应情况一般 | 4-7 | |||
1-3 | ||||
对采购方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 培训计划与技术支持方案合理、详尽 | 8-10 | 10 | |
培训计划与技术支持方案满足要求 | 4-7 | |||
方案一般 | 1-3 | |||
目前售后服务点 | 15 | |||
有多个服务点 | 8-15 | |||
有服务点 | 3-7 | |||
没有服务点 | 0 | |||
合计 | 100 |
********9">第三章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注:1、以下为招标方提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招标人与中标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2、由泰州市消防支队按照业务需求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序号 | 内容 |
1 | 付款条件:整车交付,安装调试,正常运行,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金额的90%,余款在验收合格一年内付清。 |
2 |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首次验收合格后原额免息归还。 |
3 | 由采购人负责办理并支付合同款。 |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方、见证方与卖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方与卖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完成泰州市消防支队消防车采购项目应向买方提供的车辆及一切附属设备、软件、备件、工具、手册、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测试、提供技术服务、培训和其他所有的卖方应承担的义务。
(5)“买方”系指前附表中所述购买车辆和服务的泰州市消防支队。
(6)“卖方”系指前附表中所述提供车辆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
(7)“采购人”系指前附表中所述购买车辆和服务的泰州市消防支队。
2.1卖方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技术规格、内容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相应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3.1中标单位对买方提供的业务资料、技术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扩散。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卖方及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卖方负全部责任。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制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5.1所有货物以交到采购人使用地为准,在此前的一切运输、保险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6.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6.2卖方应按照与买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单据,泰州市消防支队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
(1)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2)制造、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等;
(3)买方加盖公章证明交付使用合格的验收证明文件;
(4)有关本项目的所有技术文档、资料。
6.3泰州市消防支队将按“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计划安排付款。
7.1卖方应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7.2除第7.1条规定外,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
(2)提供货物安装和维护所需的工具;
(3)在合同中卖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护,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4)在货物交货现场就设备的安装、调试、启动、运行、维护等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7.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8.1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必须遵守各种国家和部颁标准和有关规定。
8.2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达到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
8.3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是经过合法渠道进货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本项目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开发、编制、工艺或选型等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
8.4在交货之前,卖方应对提供的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精确和全面的检测,并出具证明产品有投标文件相符的证明书和质量检验证书。投标书所规定的品牌型号不得变更,如特殊原因确需变更,则要求证明替代品更优更好且价格不得变动。
8.5交付使用前出现任何不合格情况,一律退换新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货物损坏和性能不合格(非使用不当原因造成),除买方同意修复者外,可以退换新品。
8.6根据第三方技术机构测试、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性能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8.7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主动协助买方对货物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8.8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8.9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卖方全部承担。达不到项目规定的技术指标,卖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每逾期1天,扣除合同金额的0.5%;累计超期20天,业主有权终止执行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9、检测
9.1在发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功能、性能、数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测,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9.2买方将在卖方交货现场组织验收,如果货物的品种、规格型号、产地及制造厂家、质量与合同规定标准不符、安装不合格的,买方有权拒绝签收,同时卖方向买方偿付该项合同价款50-200%的违约金。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当地质检部门或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查,并有权凭其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向卖方提出索赔。
9.3验收不合格的货物,卖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逾期按交货延误予以处罚。
9.4买方的所有验收均不免除卖方承担在软硬件或项目施工中的缺陷的责任。
10.1卖方所交设备的买方有权根据质检部门或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向卖方提出索赔。
10.2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卖方必须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货物、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0.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11.1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和提供服务,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11.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和提供规定的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
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买方和见证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第11.2条规定对卖方进行制裁的权力。
12.1除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每天计收0.5%合同总额,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误期货物或总合同价的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11条、12条和17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的责任。
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买方和卖方商定的事件。
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30天以上时,买方有权终止与卖方的合同,买方也可以和卖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1本项目交付买方验收合格前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5.1在签订合同后,卖方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15.2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6、质量保证金
车辆验收合格后,因非不可抗力因素,中标人未履行其所做出的服务承诺,第1次扣除质量保证金总额的20%,第2次扣除质量保证金总额的50%,第3次全部扣除。
17.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方和卖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后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
17.2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泰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7.3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买方和卖方均有约束力。
17.4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18.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3)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8.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7.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9.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卖方中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中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1.1合同应在买方、卖方、见证方签字,市天依公证处公证(公证费由中标商承担)并在卖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1.2本合同一式五份,以中文书写,买卖双方,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处,市天依公证处各执一份。
21.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买方、卖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1.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第四章业务需求
一、设备要求:
包1:云梯消防车
(一)整车
1、整车总体参数:
1.1整车外型尺寸:约11000×2500×3980mm
1.2驾驶室和乘员室:1+1
1.3最大工作高度:53m
1.4低于地平面最大工作深度:6m
(二)底盘
1、底盘:奔驰/沃尔沃
2、发动机型号/型式:涡轮增压中冷智能控制柴油发动机
3、发动机功率:≧320Kw/(1600r/min时)
4、发动机最大扭矩:≧2000Nm/(900r/min时)
5、在平整正常柏油路面最高车速:100Km/h
6、排放:欧IV以上
(三)消防炮
1、消防炮型号:美国AKRON3463+3293
2.炮入口额定压力0.9MPa
3.喷水/喷泡沫射程≧60m
4.遥控水炮,炮通过流量:约3800l/min
(四)支腿
1、型式:H型
2、截面:矩形等截面,高强板材焊接成型
3、支腿最大支反力:≧185kN
4、支腿展开最大空间宽度:≧5600mm
5、支腿操作:自动展开调平和自动收拢,应急状态可以手动操作
(五)梯架
1、梯架:六节同步伸缩桁架梯
2、梯架节数与高度:6节;53米
3、伸缩行程:≧40000mm
4、梯档间距:≧340mm
5、梯架主材料:特制高强合金无缝矩形管
(六)工作斗
1、斗型:工作斗
(1)平台面积:>1mP2P
(2)工作斗额定载荷:≧225kg
(3)结构:工作斗由管状铝型材和高强度钢制造,工作斗采用全方位出入通道,救援人员可以从任何方向方便地进出;1.1米高的安全护栏由管形钢焊接而成,可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有效防止消防装备和工具意外地由工作斗中掉出;在工作斗控制盘上可控制臂架的俯仰,伸缩和旋转运动功能。
(4)工作斗调平:工作斗在臂的任何位置,包括运行位置,都能实时自动调平,保持水平位置。工作斗有手动调平功能。调平系统有一个自动水平监控装置控制,带有两个独立且全自动的安全电路,以防备调平控制系统失灵。自动平衡系统有一个主开关,因此可以被隔离并启动手动控制系统。
(5)工作斗自保喷头:工作斗底部安装水幕自保喷头,防护热辐射。在消防战斗时会自动喷射水雾,有效降低环境温度,提高能见度,保护工作斗及人员免受火焰和烟雾的伤害。
(6)工作斗有2个70瓦的大功率聚光灯。
(7)工作斗有防撞感应器,在接近障碍物前发出声光报警,同时在主控台和工作斗显示器上显示提示信息;
(8)工作斗安装摄像系统。
(9)水炮位于工作斗的前方,可以大范围的灵活转动。
2、滑斗
(1)滑斗升降速度:≧1.2m/s。
(2)滑斗额定载荷:≧150kg。
(3)滑斗工作时的变幅角度:40°~75°。
(4)平台面积:≧0.7mP2。
(5)围栏高度:>1100mm。
(七)梯架
梯架作业时间:臂架自行驶状态举升到额定工作高度并旋转90°,所需总时间200s
梯架的运动状态及限定指示均由显示屏显示。
所有梯节的内部及外部,均应喷漆或防锈处理。
(八)转台
转台为整体全钢结构。中心柱内带有用于电路连接的双销滑环,100毫米的防锈水管,液压系统压力管路及回油管路,允许转台无级连续旋转。中心柱安装在转台内部,可以由转台上直接进行保养。
旋转机构:带自动制动装置的旋转减速齿轮,能实现消防作业时的梯架回转定位。驱动旋转运动的液压马达直接装在传动装置中,旋转装置安装在转台上,有利于保养和调整。
转台左边设置有一个低位的主控制台,随转台一起转动。
旋转角度:除驾驶室、支腿等保护范围外,梯架在任何俯仰角度上可连续旋转360o。
(九)安全保护系统
1、发动机限速:梯架动作时,根据液压油的需求,自动限制发动机转速。
2、梯架限幅保护:梯架接近极限幅度时,能自动缓慢停止。
3、超风速报警:当风速超过12.5米/秒时,声光自动报警。
4、工作斗载荷超重保护:当工作斗载重接近225kg时声光自动报警,工作斗载重达到225kg时切断所有动作。
5、工作斗倾翻保护:当工作斗倾斜超过7°时,切断所有动作。
6、安全装置:电脑智能控制系统。
(1)锁阀:所有负载支撑的液压油缸都有锁阀和油缸结构做成一体,以防液压管路或液压软管破裂时各臂、工作斗或支腿回缩。
(2)互锁装置:一旦梯架升离其行车位置,自动安全系统防止任一支腿缩回。同理在支腿触地达到其规定压力之前,梯架不能从其行车拖架中升起。
(3)限位装置:所有梯的动作到达极端位置之前都有限位,这样在正常操作方式下,梯架不能达到不安全的相对位置。对梯架稳定性有直接影响的动作都带有两套独立的限位电路,第一套电路提前减速然后停止那个特定的动作;如果第一套电路不起作用,第二套电路则能切断整个电路和液压系统。
(4)减速装置:所有主要动作,梯架升至其最大仰角时,梯架伸缩臂伸至最高时或在最大工作跨度时下俯梯架,都有减速装置,以在达到极限位置前平顺减速。同时各动作开始时也有延迟装置,以达到平顺加速。
(5)、防异动装置:除非底盘变速器置于空档,由上装各控制盘都无法起动底盘发动机。
(6)当梯架接近驾驶室时,安全系统设置自动停止梯架下俯和旋转动作,以防止由于疏忽对驾驶室造成损坏。
(7)工作斗过载保护及防撞保护装置:工作斗具有负载及障碍感应器,当出现超载及障碍物时,安全系统能发出声音和视觉警告并停止所有动作,确保在在黑暗或浓烟中操作时提供额外的安全保护。
(8)紧急停止开关:转台和工作斗两个控制盘上装有紧急停止开关,一旦不可预料的紧急情况发生,立即完全“冻结”所有系统。
(9)“卸荷”系统:可由工作斗或转台控制盘进行操作。当液压动力中断供应时,也可以利用上车结构自重将工作斗放至地上。在这种情况下旋转操作可由手动方式进行。
(十)液压系统
1、液压系统型式:变量泵+比例阀系统。
2、系统压力:≧23MPa。
3、云梯车采用了“载荷敏感”的液压系统,由底盘取力器提供液压动力,可以根据当前车辆工作状态和操作命令来自动分配液压泵的输出动力,使得有限的输出动力合理地分配到需要动力的环节,有效控制油温,使云梯车能长时间地连续工作,且噪音低、油耗低和污染小。
4、液压过滤装置:包括吸入管线上的吸油滤芯,每个压力回路上带有指示器的压力滤清器,回油管线的回油滤清器,以及液压油箱上的空气滤清器。滤清器带有指示器。
5、液压油箱:箱体装有油位计、温度计并易于保养,且装有带球阀的吸入接口,以及带球阀的排放口。
6、备用液压系统:可以在主发动机出现故障时提供独立的驱动。此系统可以在紧急事故中万一出现故障可以提供紧急支持,以便在全车出现故障时收回臂架和支脚。
7、内置含中文的多种语言操作系统,配彩色液晶显示屏,该智能系统能实现复合臂的俯仰、旋转和伸缩等各种操作,同时显示复合臂的工作状况,还具备自动检测、工况监测、故障诊断、危险报警等功能。
8、自检功能,在取力器挂上后,智能系统对整车各系统及传感器进行检测,确保各系统正常后才允许支腿操作;当支腿支撑完毕调平结束后,智能系统判断支腿的支撑情况,确保支撑稳定后,才允许复合臂操作;
9、时时工况监测功能,时时监测复合臂的工作状况,并且将复合臂的伸缩长度、高度、跨度、角度等以图文两种形式显示在显示器上;
10、自诊功能,智能系统能对误操作或故障作出判断,并以文本形式显示出来,为操作者提供指导,为维修人员提供参考;
11、监控功能,根据车的停放情况,支腿的支撑情况、工作斗或梯架的负荷等计算梯架的允许工作范围和安全工作跨度,不仅在屏幕上显示,而且智能系统还能根据此极限值判定梯架的工作是否安全,当梯架俯仰、伸缩及旋转达到极限位置时,智能控制系统会自动减慢梯架的运动速度,发出预警,达到极限时自动停止;
12、报警功能,当系统出现故障,或出现险情时,智能系统应该发出声光报警,该智能系统能对故障做出准确判断,如果是不影响整车安全和操作的故障,智能系统不会中断梯架的操作,但会给出故障提示。如果是严重故障,智能系统会自动终止所有操作,指导操作人员正确操作;
13、转台和工作斗上的控制盘:
(1)、转台控制盘上带有照明,安装在转台的一侧,梯架所有控制手柄和安全指示装置都安于其上。按照人体工程学原理设计,功能性强且便于操作。将控制盘转到右边,操作员可由平台甲板直接进入转台控制站的座位上,再将控制盘转回操作员面前并锁住,即处于正常操作位置,可以方便地观察各种安全指示装置。转台控制站装有便于调整的座椅。在长时间操作时保证舒适。控制位置下方的平台甲板覆有防滑铝板。
(2)、工作斗智能控制系统:主控台和工作斗同时操作时,主控台级别永远优于工作斗,主控台的操作员保证工作斗在特殊情况下的安全。
(十一)售后服务
车辆主要功能部件3年质量保证。
包2:多功能破拆消防车
1、主要性能配置及技术要求
车辆名称规格型号 | 多功能举高喷射破拆消防车 | |
车 辆 底 盘 | 底盘名称 | 梅赛德斯-奔驰MBACTROS3341 |
驱动形式 | 6×4 | |
轴距 | 4500+1350mm | |
发动机 | OM501LAV6欧三排放标准,V型6缸涡轮增压中冷柴油发动机 | |
发动机功率 | 408hp/300Kw/1,800rpm | |
发动机排量 | 大于10升 | |
燃油箱 | 300升钢质主油箱 | |
轮胎 | 前胎:315/80R22,5公路用轮胎,2个 后胎:315/80R22,5混合路面用轮胎,8个 备胎:315/80R22,5公路用轮胎,1个 | |
发电机电瓶 | 28V/80A发电机,2X12V/165AH蓄电池 | |
驾驶室及乘员室 | 结构:平头,2门。 | |
门窗设置:驾驶室2门,电控窗。 | ||
座位设置:1+1。 | ||
驾驶室:奔驰M-cab中型低顶驾驶室,全钢结构液压翻转驾驶室,为高强度安全驾驶室,悬挂优良,可适应恶劣地形环境。提供乘员极佳的视野,驾驶室完全隔音,防震及隔热,驾驶室内前部1个驾驶员座位,1个副驾驶座位,驾驶员座位及副驾驶座位都可以调节。所有座位都有三点式安全带及头枕 | ||
仪表和感应器:仪表盘上安装所有标准仪表、指示灯及开关、包括里程表、转速表、油压表或警报灯、油箱量表、冷却水温度表、电瓶充电指示、气压表、方向指示灯、刹车系统警告、主开关警告灯、工具开启警告灯、旋转警灯显示器、警报开关显示、通讯系统报话器,倒档响号,自动电子行驶记录仪等。 | ||
其它:收音机、CD收放机,雨刷及玻璃液、驾驶室内部照明、加热及通风单元,包括风挡玻璃除霜、后视镜、遮阳板、灯光调节、驾驶室、乘员室设冷暖空调、卷帘门警告指示灯、驾驶室内预留350M电台和GPS卫星定位系统电源接口和安装位置、预留附加电气设备接口与空间. | ||
上装 | 上装总体要求:国家消防装备技术标准。 上装及器材厢 结构:全钢结构,牢固地固定在底盘车架上,面板为防腐轻合金,外部面板经电镀处理,加倍防腐。车身设计易通风、易排水、最大限度地方便维修。车顶有一层带花纹的防滑轻合金板。为方便登上工作台,在车身合适位置配备梯子或防滑踏板。为方便泵的操作和器材取放,在车身相应位置设置防滑踏板。 泵室:装有门,内有照明灯。 | |
消防泵 | 技术要求:额定流量:100L/S,额定压力为≥1.03Mpa;≥50L/S≥1.72Mpa,泵出水口不出水时,能连续长时间运转,且不至损坏泵。 连接管路:右侧设直径150mm的吸水口;水泵出水口,左右两侧各2个,直径80mm,厂家可做合理调整,配蝶阀及接头和盖。1个带蝶形阀的出口,电气动控制,与水炮连接。所有管路、球阀采用不锈钢等耐腐蚀材料制成,关键部件采用黄铜等高强度、耐腐蚀材料制成。 密封:机械密封。 真空性能:最大吸深为7m,最大真空度≥85% 控制盘:左侧操作,国际通有图标符号。包括压力表、真空压力表、“泵已启动”指示灯、“真空泵启动”指示灯、“油压过低”指示灯、“蓄电池充电”指示灯、照明开关、水炮喷射开关、真空泵启动开关、泵排放开关等。所有仪表的显示值采用国际公制标准 | |
消防炮 | 最大流量4000L/min以上;工作压力0.50MPa以上。 射程(水)≥70m,(泡沫)≥60m。 100米无线遥控操作。 | |
强臂部分(灭火、破拆与救援多功能工作臂) | 多功能抢险破拆车配备二套破拆附具,具有三项破拆功能。其中一套液压破碎锤,一套液压剪切(抓钳)机及其它附件 | |
强臂冲击力:≥1100J 强臂冲击频率:400~900bpm | ||
额定压力:≥19MPa | ||
驱动液压油量:≥50~100L/min 液压工作压力:10~14MPa | ||
最大破碎高度:18m | ||
最大破碎幅度:16m | ||
最大破碎深度:6m | ||
水平旋转:360° | ||
强臂轴向旋转:左110°/右110° | ||
液压 剪切 功能 | 额定液压压力:≥20MPa 驱动液压流量:35~50L/min 粉碎力:≥15T 切断力:≥30T 液压旋转:±90° 最大剪切高度:≥18m 最大剪切幅度:≥15m 一次剪断:φ20钢筋、8号工字钢或8号槽钢 | |
起重性能 | 最大起重量:≥4T | |
其他 | 支腿系统:4个稳定支腿,支腿均带有闪光报警灯及照明灯,并配有保护装置和垫块。 臂架系统:臂架系统结构紧凑,与其前端的多功能炮头连接在一起,可以伸出并突破屋顶和墙壁并安全地直接深入火源. 远程无线智能控制系统:该智能系统能实现支腿、吊臂、炮头的各种操作,可在距离至少60m处范围内操控。 | |
固定伸缩输水管系统:一条内径不小于80mm的水/泡沫管,最大可承受1.0MPa以上压力并满足泵的最大工作压力,由自身车载泵直接供水,材料采用抗腐轻合金,使用时与吊臂同步旋转。 | ||
电子及通讯设备 | ||
警灯警报:驾驶室顶部安装一红一蓝电子二极管扁平式警灯(带防护罩)。一个扬声器安装在驾驶室顶部(100W),扬声器传输警笛信号。整套广播系统包括一个驾驶室内手持麦克风及车顶扬声器。通讯设备:在驾驶室预留适当位置,以便用户安装所选用的通讯电台 及接收天线和车载充电系统。 | ||
荧光带:为保证夜间工作安全,车上有荧光带。 | ||
防腐:驾驶室及上装均采用内涂层等进行防腐处理。 | ||
辨认:所有控制灯及操作键均有国际通用符号和中文标识。 | ||
满载质量 | 33000kg | |
最高车速 | ≥100km/h(电子限速) | |
最小转弯直径 | ≤19.8m | |
接近角 | ≥16° | |
离去角 | ≥10° | |
最大爬坡度 | ≥53% | |
最大工作高度 | ≥18m | |
最大工作半径 | ≥15m | |
臂(梯)架形式 | 由基本臂,伸缩臂,中臂,小臂,水炮折臂共计五个臂架组成。 | |
回转范围 | 360°全回转 | |
支腿展开时间 | ≤40s |
2、主要结构及说明要求
多功能抢险破拆消防车需集破拆、灭火功能于一身。采用国际先进知名的电液比例控制阀,负载敏感反馈变量泵,无线遥控控制系统。集液压破碎锤,液压抓钳,液压剪,起重、高喷功能为一体。
其主要性能描述:
高层建筑发生火灾,逃生通道受阻时,可通过冲击锤,液压钳等快速打通逃生通道。可击碎混凝土墙体和击穿10mm厚钢板。
当商场发生火灾,广告牌阻碍灭火时,可通过液压钳、液压剪将广告牌撕、剪成通道。剪刀为可将100mm工字钢剪断。撕抓力可达2吨。
厂房等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可将房顶撕开,实施灭火。
采购车辆其主要功能部件应具备3年质量保证,并确保售后服务。
二、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底盘到厂三个月内交货。
4.售后服务要求:以合同范本中规定的售后服务要求为准。
5.付款方式:按合同范本中规定的付款方式执行。
6.“3C”及检验报告要求:文件中的“3C”是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检验报告”是指经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完整有效检验报告(需求中另有说明的除外)。
7.其它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所投货物的实际参数进行响应,采购文件中未明确的参数,投标人的投标方案必须明确;投标人不得将采购文件需求直接复制作为投标文件响应需求,且所报货物的技术需求必须真实,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本需求中出现的工艺、材料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等仅起说明作用,不作为限制性条款。投标人在投标中可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货物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所提供的技术规格要求。
三、售后服务和培训
投标人应针对采购单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提供培训,以便对车辆运行进行有效的管理,保证车辆验收移交后,采购单位能够胜任车辆的全部运行、操作、维护;故障分析处理;设备维修和保养等工作。
在维保期内,必须承诺7*24小时全天候3小时现场响应,采购人所提出的维修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提供应急策略;如出现设备故障,如在48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应免费在7天内用同样的品牌、规格或更高的部件更换到位,保修服务由原厂家提供。
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应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系统软件采购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培训费用、售后服务费用以及相关知识产权和所需缴纳的任何税费等所有的费用;
为用户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帮助用户及时解决系统运行中遇到的技术问题,配合用户根据运行环境和要求调整操作系统、数据库等性能参数,定期上门检查整套系统的运行情况,并能根据用户系统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优化。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