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森林资源调查野外租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森林资源调查野外租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森林资源调查野外租车项目
品目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行政区域内蒙古自治区公告时间2021年08月13日13: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8月13日至2021年08月2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内蒙古春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4号办公楼D座3楼)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3日14:30
开标地点内蒙古春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4号办公楼D座3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雪飞
项目联系电话187*****587
采购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2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谢雪飞 187*****587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春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4号办公楼D座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郭守平 138*****846

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森林资源调查野外租车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蒙古春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4号办公楼D座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ZB-2021-08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森林资源调查野外租车项目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全国森林资源调查专项任务(呼和浩特中心)

2、用车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

3、用车时间: 拟定于9月初出队,11月底结束任务,大约90天(具体时间以实际租用天数为准)。

4、中标公司提供车辆时间要求:确定中标公司五天之内。

5、租用车辆数量及型号:共租车辆24台。其中:丰田普拉多(10台),哈弗H6(4台),途达、汉兰达、三菱猎豹、三菱帕杰罗、三菱欧蓝德共10台。

6、租用车辆费用: 包括租车费(除去过路过桥费和油料费之外的一切费用)、司机人工费、司机食宿费。如因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及工作需要,租用车辆驾驶员所产生的核酸检测费或其它疫苗费用由中标公司承担。

7、租用车辆费用控制价:丰田普拉多750元/台/天,哈弗(H6)580元/台/天,途达、汉兰达、三菱猎豹、三菱帕杰罗、三菱欧蓝德680元/台/天。投标单位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投标无效。

8、车辆保险:车辆需购买100万以上第三者责任险,10万以上的司乘险。

9、驾驶员保险: 120万以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0、车辆服务要求:车辆年限为8年之内,四驱,2.0T及以上排量,20万公里以内,不得有影响行车安全的事故车辆,车辆必须配备行车记录仪、灭火器等相关安全设备。本项目预计开展时间为9月-11月,如需要,租用车辆要按甲方要求配备雪地胎或者防滑链。

11、驾驶员服务要求:驾驶员年龄在55岁以下,驾龄5年以上,吃苦耐劳、精力充沛,驾驶员需持有无犯罪记录证明,驾驶证符合所驾驶车辆。

12、付款方式:根据考勤按月支付租赁费用,支付租赁费用(对公转账)。确定中标单位后1-2日之内交纳履约保证金,车辆到位满足甲方要求且工作7日后退还。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中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3日至2021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春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4号办公楼D座3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春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4号办公楼D座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投标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证明材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原件,财务状况报告包括经审计的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在有效期内的或在报名期内出具的);

(3)提供投标人本年度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原件(本年度连续三个月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纳税证明材料,如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证明材料)和本年度连续三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本年度连续三个月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同时提供以上1-3项所有资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并胶装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或其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

(2)证件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提供的资料不合格而不予接收。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法定代表人和公司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24号        

联系方式:谢雪飞 187*****5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春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4号办公楼D座3楼            

联系方式:郭守平 138*****8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雪飞

电 话:  187*****587

 

标签: 租车 森林资源调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内蒙古春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