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度广西区域物资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度广西区域物资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度广西区域物资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TYJ-B-WZ-2021-046号 1、招标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铁一物〔2021〕269号)等文件要求,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组织开展2021年度广西区域物资框架协议招标采购工作,以选择优质的供应商作为重要合作伙伴,发布框架协议采购名录并在名录内执行订单采购(即只有入围本次框架协议采购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三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采购时的二次交易)。具体项目采购时,三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部在框架协议采购名录内进行二次交易,并按照二次交易结果签订具体采购合同。本次对三公司广西区域物资框架协议采购。2. 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2.1概况 中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原为中铁一局集团机械筑路工程处,始建于1950年7月,改制于2005年9月。2019年底,公司在册员工1650人。公司本部位于陕西省宝鸡市滨河大道60号,根据企业运营和管理需要内设若干职能部门。在公司主营区域分设新疆、广西、苏沪、川藏、陕西、贵州、梧州七个生产指挥部。根据施工合同签订情况组建若干项目部,另设有路面、测绘两个经营性专业公司及宝鸡、新丰、秦皇岛三个基地服务中心和新丰工地医院。2005年9月改制以来,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公司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员工发扬“诚信创新 永争一流”的企业精神,踏石留印、抓铁有痕,革故鼎新、创新发展,逐步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断深化“劳动、人事、薪酬”三项制度改革,培养选拔了一批奋发有为的年轻干部,并培育壮大了多元化市场竞争优势,总结积累了成功成熟的项目管理经验,形成了与市场相适应的产品结构和竞争机制。公司全面完成了由机械筑路专业公司到路、桥、隧多元产品综合公司的成功转型,市场经营从几个亿增长到百亿、超百亿,从传统项目延展到PPP、EPC项目,从国内项目延伸到海外项目;施工生产从单一的铁路、公路路基土石方施工跨入到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房建、市政、城市轨道、水利水电等多类工程建设领域,且具备高墩大跨、转体、悬索、斜拉、深水桥和长大隧道、高层建筑、综合管廊等专业领域的施工能力。公司在累计参建或承建的近200余项综合工程中,多次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全国用户满意工程、火车头优质工程及安全文明工地等省部级以上奖项;取得国家发明专利3项和实用新型专利11项、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6项、QC成果奖97项、IBM大赛奖14项。公司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施工企业”、“五一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模范职工之家”、“青年文明号”和 “火车头奖杯”等国家级和省部级荣誉40余项。2012年在集团公司优秀企业评比中综合排名第一,2016年和2017年连续两年进入“中国中铁三级施工企业20强”行列。总结凝练出“企业和谐 员工幸福”的核心价值理念、“提升格局 筑牢基础 标准管理 品质追求”的企业管理理念,以及“又好又快 只争第一”的员工工作理念,构筑起较为完善的企业文化建设体系。 2.2采购物资 本次物资框架协议采购涵盖:广西区域项目所需常用材料。 2.3详见附件一《招标物资包件划分一览表》。 2.4本次框架协议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5本次框架协议采购由中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分公司组织,采购结果适用于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新疆所有在建项目、待中标项目,有效期为框架入围通知书下发后一年。 2.5框架协议入围原则:本次框架协议采购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需求数量和评标办法编制评标报告,经采购领导小组评审后,向框架入围候选人发出《框架入围通知书》。 2.6供货、结算与支付:投标人收到《框架入围通知书》后,各需求项目与框架入围供应商进行价格比较,按企业利益最大化原则选择成交供应商,原则上所选取的成交供应商价格不得高于所推荐的第一入围候选人价格。框架入围候选人与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各需求项目签订具体采购合同,分别进行供货和结算。 2.7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在本次框架协议采购之后,区域内各项目可直接引用本次框架协议采购结果,在不高于第一入围候选人价格的情况下与框架入围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PE给水管(GX-01)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需提供2019年及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还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复印件。 8.诚信经营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附投标日期截止日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截图。 3.2球墨铸铁管(GX-02)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生产及技术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相关的生产及技术服务能力,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00万延米;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小于3000万元,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和2020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还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复印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两年(2020年和2021年)省、部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任意规格每年一份,2021年新成立公司仅提供当年即可)。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2019年和2020年)供货业绩,每年不少于两项,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2021年新成立公司仅提供当年即可)。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针对本次投标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中国中铁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 7.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附投标日期截止日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截图。 8.其它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必须有所代理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公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文件应胶装,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3.3镀锌电力管(GX-03)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小于3000万元,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和2020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2021年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财务情况证明);还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复印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两年(2020年和2021)省、部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任意规格每年一份即可,2021年新成立公司仅提供当年即可)。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2019年和2020年)供货业绩,每年不少于两项,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8.诚信经营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附投标日期截止日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截图。 3.4PVC电力管(GX-04)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小于2000万元,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和2020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还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复印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两年(2020年和2021)省、部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任意规格每年一份即可,2021年新成立公司仅提供当年即可)。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2019年和2020年)供货业绩,每年不少于两项,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2021年新成立公司仅提供当年即可)。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8.诚信经营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附投标日期截止日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截图。 3.5HDPE纵向带孔波纹管(GX-05)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小于2000万元,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和2020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还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复印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两年(2020年和2021年)省、部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任意规格每年一份即可,2021年新成立公司仅提供当年即可)。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2019年和2020年)供货业绩,每年不少于两项,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2021年新成立公司仅提供当年即可)。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8.诚信经营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附投标日期截止日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截图。 3.6粉煤灰(GX-06)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和2020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还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复印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近三年(2018、2019、2020)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2项)。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17《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等现行国家标准规定。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8.诚信经营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附投标日期截止日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截图。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次采购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注册、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报名、响应采购公告。(经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 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8月13日8时00分至2021年8月17日18时00分前(即报名截止日期)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报名、在线填写投标人联系信息,设置密码(该密码用于保障供应商报价信息及报价文件保密,且开标后需供应商解锁后,采购人才能看到报价以及查看与下载报价文件),点击“提交”按钮,提交联系人信息后,点击“响应”按钮进行响应。(供应商响应后,采购方才能在“查看供应商”中查看到该供应商状态)。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以上规定时间、规定流程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报名、响应等操作,且投标人已缴纳购买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人不予退还采购文件购买费用。 4.2购买电子版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8月13日8时00分至2021年8月17日18时00分前将《购买采购文件申请表》、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6@qq.com ,于2021年8月17日前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采购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采购人指定账户: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雁塔路支行(附言:-607户) 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招标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标书款、中铁一局三公司2021年度广西区域物资框架采购(包件号:xx)),汇款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必须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组织单位邮箱 ********86@qq.com ,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3采购文件售价详见附表一《采购物资包件清单》,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如投标人未仔细阅读采购公告,导致投标人实际资格要求等没有达到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缴纳购买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人不予退还采购文件费用。)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本次公开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报价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09时30分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标投标人不需参加现场开标,但投标人需按采购文件要求于2021年8月22日下午18时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开标地点(收件人 任波涛185*****686),并在开标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商务平台编制报价资料(总价必须与线下投标文件一致),否则视为放弃参与资格。 5.2邮寄递交报价文件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中铁第壹国际A座25楼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1开标时间:2021年8月23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中铁第壹国际A座25楼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6.3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7.发布公告的方式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采购人: 中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波涛电话:185*****686 电子邮箱:********86@qq.com 9、附件一、采购物资包件清单附件二、购买采购文件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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