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民兵装备仓库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大兴安岭地区民兵装备仓库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大兴安岭地区民兵装备仓库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13 16:22 发布人:加格达奇区房产服务中心

大兴安岭地区民兵装备仓库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内容:根据2020年10月19日地委议军会议决议及加格达奇区委常委第20次会议精神,为了确保大兴安岭民兵装备仓库仓武器装备管理绝对安全,决定对大兴安岭民兵装备仓库仓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改造。

二、资金来源:政府上级拨款

三、预算金额:362.6万元

四、招标内容:大兴安岭民兵装备仓库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供应商需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并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还需按照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按需配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没有较大金额行政处罚记录、近三年内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近三年指网站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当天在三年内);

6、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近三年指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当天在三年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供应商售后服务条件:

执行国家相关规定的服务条款。

七、其他事宜:本采购需求意见征求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起止时间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八、采购单位联系人:于阳188*****1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维修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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