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停车场及雨棚建设 招标公告

汉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停车场及雨棚建设 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汉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停车场及雨棚建设项目
品目

工程/专业施工/钢结构工程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汉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行政区域湖北省公告时间2021年08月13日16:3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8月16日至2021年08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楼会议室(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23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8月26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楼会议室(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23楼)
预算金额¥39.9723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雅娜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汉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平江大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晏杰 ***-********
代理机构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3期A座2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雅娜***-********
附件:
附件1

项目概况

汉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停车场及雨棚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楼招标代理部(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3期A座2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大华政采[2021]053

项目名称:汉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停车场及雨棚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汉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停车场及雨棚建设项目,工程内容包括车棚制作、安装等所有工作内容。本次采购分1个包,具体招标范围和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整体质保期不低于2年,国家标准高于该标准的项目应按国家规定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53]46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财采发[2019]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执业资格证书。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经济处罚承诺书;若本项目中标,只承担本工程施工管理经济处罚承诺书和无不良行为经济处罚承诺书;以及项目经理劳动合同、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提供查询方式);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6日至2021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楼招标代理部(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3期A座23楼)

方式:现场获取,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中小企业声明函》、“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表(见公告附件)。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楼会议室(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23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楼会议室(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2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2.质疑。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财采发[2019]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汉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平江大道

联系方式:晏杰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3期A座23楼

联系方式:刘雅娜***-********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雅娜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雨棚 停车场 出入境边防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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