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警用装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警用装备招标公告

受福州市公安局委托,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对福州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FJGC-G-2013-084
二、招标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



项目负责人 张林丽 联系电话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包号委托单位商品类别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指标数量单位预算价交货地点交货日期售后要求备注
1福州市公安局警用设备(A1015)八大件多功能腰带组件916458000按合同要求1
1福州市公安局警用设备(A1015)伸缩警棍1930154400按合同要求1
1福州市公安局警用设备(A1015)反光背心223166930按合同要求1
1福州市公安局警用设备(A1015)催泪喷射器2181109050按合同要求1
1福州市公安局警用设备(A1015)强光手电(带充电器)1339334750按合同要求1
1福州市公安局警用设备(A1015)防割手套1609112630按合同要求1
合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标书。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0月22日-2013年11月05日每天0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五、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六、招标文件售价:50,邮购另加5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3日 09:45:00 (北京时间)
八、投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九、开标时间:2013年11月13日 09:45: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十、凡对本次招标采购事宜有疑问,请与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书面原件送达或挂号信送达的形式,其他形式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一、招标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东单元
邮政编码:350001
电话/传真:****-************-********(传真)
联 系 人:张林丽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
账 号:****************0977

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FJGC-G-2013-084批 复 号:2013年榕财采计[232]号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采 购 人:福州市公安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标书编制人:王小玲项目代理负责人:张林丽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期:2013年月日?目 录第一章投标邀请4投标邀请4招标货物一览表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附件A:评标方法11附件B:招标服务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16一、说明181. 适用范围182. 定义183. 合格的投标人184. 投标费用19二、招标文件195. 招标文件的组成196. 招标文件的澄清197. 招标文件的修改19三、投标文件的编写208. 要求209. 投标文件语言2010. 投标文件的组成2011. 投标有效期2012. 投标保证金2013. 投标文件的格式21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214.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22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2315. 开标、评标时间2316.评标委员会2417. 投标文件的初审2519. 比较与评价28六、定标与签订合同2820. 定标准则2821. 中标通知2822. 签订合同3023.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3024. 中标服务费30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321、项目概述322、技术参数要求323、设备交货要求324、验收325、技术资料336、售后服务要求337、交货期及交货地点348、付款方式349、违约责任3410、其它要求34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361、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362、交货方式和安装地点363、供货清单364、付款方式与条件36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37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377、验收378、质量保证379、知识产权3710、违约责任3711、违约终止合同3812、不可抗力3813、合同纠纷处理方式3914、其他约定39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40目录42开标一览表43货物说明一览表45供货范围清单46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47投标书49投标分项报价表50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51福州市名优地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52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53中小企业声明函5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55投标人的资格声明5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8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59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60投标保证金61中标服务费承诺书62投标样品承诺函63注:本招标文件共 63页(不含封面),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字迹不清等情况,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二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第一章投标邀请投标邀请受福州市公安局委托,对福州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的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1、招标编号:FJGC-G-2013-084批复号:2013年榕财采计[232]号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及投标人须知中附件B3、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月日起至2013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需上网完成报名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及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50元人民币,可自购电子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 月 日上午9:45之前提交到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13年月 日上午9:45;6.2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7、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的形式与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七个工作日:是指自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日提出。8、发布公告的媒介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9、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邮编: 350001电话:****-********/02 ********/42传真: ****-********联系人:张林丽电子信箱: 83393301@163.com10、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帐号:****************0977 附:招标货物一览表?招标货物一览表合同包品目号货物名称简要技术指标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11八大件多功能腰带组件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B916套福州市公安局 (具体地址以采购人指定地址为准)合同签订后15天内全部货物交货并安装验收完毕2伸缩警棍1930根3反光背心2231件4催泪喷射器2181个5警用强光手电(带充电器、含一节锂电池)1339个6防割手套1609套注:1、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设备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进行报价,包括:制造、劳务、运输、管理、安装、调试、维护、保险、人工税金等。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条款号编 列 内容11.1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采购人名称:福州市公安局项目内容: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B招标编号:FJGC-G-2013-084批复号:2013年榕财采计[232]号23.13.1资格标准:(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结束后 90 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接收人:张林丽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月 日上午9:45 (北京时间)512.2投标保证金缴交: (1)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公司名义按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方式)。(2) 投标保证金缴交的金额:人民币12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相关汇款,以确保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如数到帐。 (3) 若汇款人名称与投标人不一致时,投标文件将导致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4)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到达指定账户的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6中标服务费:中标人按国家计委 “计价格【2002】1980号” 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古田支行帐号:****************741 723.1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819.1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详见附件A(第11页)9招标服务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详见附件B (第16页)10样品规定:(1)样品内容: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实物,投标人须提供各品目号货物样品各1(套/根/件/个)。(2) 样品递交时间:投标人的样品须在开标时间当天上午 : 之前送到指定地点,样品须按顺序摆放整齐,在上面应贴标签并遮盖,投标人超过时间送达的样品将被拒绝受理。样品和包装均不得标明投标人名称,由招标采购单位现场编号供评委评标。(3) 若投标人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全,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受理。(4) 若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与采购人提供的实物不一致,按无效投标处理。(5) 样品退还安排:中标人样品须交由采购人封存保留作为验收样本,未中标投标人提供的样品须于评标结束当天自行处理,招标代理机构不安排对样品退还手续的签收工作。当日未自行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6) 中标供应商若所提供实物与样品不符则采购人可要求退货,采购人可按合同规定进行索赔或将暂停使用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直至中标供应商重新提供与样品相符的货物。(7) 投标样品将作为合同执行和验收的标准。11其它实质性条款:(1) 本项目未经过进口产品论证,采购的货物为国内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且国内生产成本超过一定比例的最终产品。国内生产成本比例=(产品出厂价格-进口价格)/产品出厂价格),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 投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12无效投标及废标条款:以下为可能导致无效投标或废标的条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各章节,请各投标人认真查看对照。1、投标人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项号规定的;(2)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5项号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3)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1项号中要求的;(4)投标报价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3项号规定的;(5)出现附件A评标方法中无效投标规定的;(6)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不符合附件A评标方法第4条中第(1)条规定的;(7)出现投标人须知中第17.3要求中任一条款的;(8)投标报价出现投标人须知中第19.3条款规定的;(9)出现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无效投标规定的;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1)出现附件A评标方法中废标条款规定的;(2)出现投标人须知中第19.5条款规定的;13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人预算价 1,235,760 元为最高限价。投标人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投标人可依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情况,自由竞价。14投标人签到代表在开标会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未提供的,投标文件将现场被拒绝,并原封不动地退回。(1)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按照第五章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内容);(2) 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3)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复印件,此复印件必须能体现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信息,且加盖投标人公章。15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派遣本项目的负责人于开标截止时间前持发票前往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对采购人所提供的实物样品的材质、样式进行确认。 附件A:评标方法一、评标标准:评标工作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和实施指引》的规定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检查的合格投标人根据以下标准和方法进行评估,评议过程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考虑的主要因素如下:(1)投标文件;(2)样品;(3)交货期及付款方式的偏差;(4)货物的技术水平、性能和供货能力;(5)货物的质量及适用性;(6)配套货物的齐全性;(7)投标人在采购人所在地为其所供货物提供零备件及售后服务的可能性;(8)零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的费用;(9)货物使用期内的运营费和维保费;(10)技术规格所要求的技术服务费及其他有关服务的费用;(11)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要求。A、(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3]89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十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若采购人需购买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在第十四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2)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折扣详见下表: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投标总金额优惠幅度10%(含10%)以下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3%的价格扣除10%-30%(含30%)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6%的价格扣除30%-50%(含50%)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8%的价格扣除50%以上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10%的价格扣除注:在执行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制度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最新的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所列产品为准,不再执行此前公布的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中央、省出台的同类型价格扣除因素不重复计算。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对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单独在价格扣除表中填写,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单独分项投标或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价格扣除。投标产品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产品的,可享受相关的鼓励优惠政策;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B、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工业产品开拓市场的若干意见》(榕政综[2013]154号)的规定,报价产品若为《福州名优地产品目录》的地产品的,根据以下公式进行价格扣除:扣除价格=(同一合同包内福州名优地产品报价÷福州名优地产品所在合同包报价)×福州名优地产品所在合同包报价×10%注:投标人在报价时必须对福州名优地产品目录内产品单独在价格扣除表中填写,并提供属于榕政办[2012]171号规定的目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以价格扣除。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C、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扣除幅度(一)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参加本项目的独立投标的投标人若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参加投标的,将对其投标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标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1)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函;(2)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小、微企业)和投标产品(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的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①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向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②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证明材料应加盖缴纳企业的公章)。注: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并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附:各行业划型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企业类型行业类型中小微型企业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定标原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在提交的投标文件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注:若报价相同的,则同一合同包中投标产品拥有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认证数量最多的投标人被作为中标人;若报价相同,且拥有认证数量相同的,则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三、废标条款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附件B:招标服务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品目号1 八大件多功能腰带组件技术参数:符合《GA890-2010公安单警装备警用多功能尼龙腰带》标准规定,必须通过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验,并有合格检测报告。材料:尼龙;颜色:黑色;规格:由腰带钎子、带体和八个装具套(手铐套、对讲机套、强光手电套、警用工作包、警用水壶套、警棍套、92式手枪套、催泪喷射器套。除手枪套外,其他可单独拆卸)组成,腰带钎子表面有警徽标志,标志图案应符合GA244-2000《人民警察警徽技术标准》规定。钎子颜色为亚光银白色(亚光镍色);金属面警徽,金属塑钢双结合双保险扣头,警用工作包结构及规格尺寸应符合有关规定。配备的各装备仿形压模成型,外型美观,线条清晰;套具可调整长度及组件位置,具有透气性好和穿着舒适等特点。备注:根据福州市公安局的实际情况,另配备一条内腰带且内外腰带及各套具均有尼龙搭扣粘合定位,紧身不晃动。品目号2 伸缩警棍技术参数:符合《GA/T429-2003伸缩警棍》或《GA886-2010伸缩警棍》标准规定,必须通过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验,并有合格检测报告。材料:采用青钢镀钛材料,携带方便,伸缩自如,稳定性强;规格:重量<250g;长23cm,伸展长56cm;功能特点:展开三节,具有比其他类型警棍轻便、牢固、防锈及使用灵活等。品目号3 反光背心技术参数:网状经编布为蓝色,魔术粘搭扣,黄色3M反光条。面料:100%涤纶;性能特点:反光距离远;规格:加大号、大号、中号、小号,反光背心分为两面,正面有三条反光带中间印有中英文“警察”和“POLICE”字样。背面有二条反光带,最上面中间反光面印有中英文“警察”和“POLICE”字样。品目号4 催泪喷射器技术参数:符合《GA575-2005警用催泪喷射器》标准规定,必须通过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验,并有合格检测报告。喷射器全长:≤150mm;重量:≤100g;外径:≤35mm;种类:CS;容量:45~50ml;喷射距离:>3m;环境使用温度:-32~ 45℃;无损跌落:>3m(硬质地面);罐体承受压力:≥100kg;外观颜色:黑色;贮存年限:3年;罐体上印有规格为:2.5㎝×2.5㎝的白色警徽。品目号5 警用强光手电技术参数:符合《GA 883-2010 警用强光手电》标准规定,必须通过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检验,并有合格检测报告。航空铝合金外壳及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高亮度进口LED光源。灯泡寿命10万小时,持续照明5小时以上重复充电1000次以上。规格:长150mm×握柄26mm,灯头直径37.5mm,重量160g(不含电池)。功能特点:强光防水、抗冲击、耐摔打、使用寿命长,安全性高;采用在电筒筒身上直接充电方式,并配有车载充电器,尾部配有挂绳。手柄一侧为“警POLICE察”字样,反面为“强光手电”字样,手电前置轻触开关、强光、弱光、爆闪,前端设计有攻击头,具有攻击至痛制服作用。品目号6 防割手套技术参数:防切割性能符合《GA614-2006警用防割手套》标准规定要求,必须通过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验,并有合格检测报告。材料主要采用高性能聚乙烯纤维包覆钢丝织成。在刀口压力20N,刀片转速20r/min的情况下,切割次数为38次,全长:260mm±2mm,手掌宽:95mm±2mm;温度:-45℃~ 50℃;质量:80g±5g。印有带反光“警POLICE察”标志。达到5级的防护要求。备注:投标人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且在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一、说明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2.2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2.3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2.5 “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货物、机械、货物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 合格的投标人3.1资格标准:(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3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近三年被国家、省、市各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投标人和纪检通报涉嫌行贿的投标人)。3.4投标人生产、经销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部门的许可。3.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6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要求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3.7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3.8投标人必须从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活动。4. 投标费用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组成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 投标邀请(2) 投标人须知(3) 招标内容及要求(4)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5) 投标文件格式6. 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阐述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 招标文件的修改7.1投标截止日前15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7.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写8. 要求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9. 投标文件语言9.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10. 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 开标一览表(2) 技术部分(3) 资格证明及商务部分11. 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文件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日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废标。11.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要求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将被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2. 投标保证金12.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2.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12.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2.4 投标保证金以公司名义按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方式)。12.5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12.6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造成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向投标人支付资金占用费。12.7在中标人支付所有招标服务费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原额无息退还。12.8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 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签订合同;(3) 中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 (4)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5) 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3. 投标文件的格式13.1投标人须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的内容和顺序编制和上传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技术部分独立编制:技术部分所有内容不得有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页眉、页脚、投标人的成功案例等可以判定投标人的内容,文字部分必须选用宋体四号黑色字体,并详细填写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相关内容、正负偏离表,所有内容不得使用底色、边框、特殊符号等标识做修饰,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体现投标人信息。(请各投标人特别注意)(2)电子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含商务部分、价格部分和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等)独立编制,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及“商务部分”字样。所有商务部分提供的内容要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请各投标人特别注意)(3)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规定装订,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及商务部分必须一致,如有不一致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必须一致,但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必须符合本须知第13.1.(1)条规定。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3.2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纸质投标文中个人签章应真实、有效。电子投标文件中个人签章可打字录入,并以企业电子公章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特别注意。),如由后者签章,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3.3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货币为人民币。13.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提供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13.5 纸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13.6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的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13.7 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被拒绝。13.8 所有资格标准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14.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14.2 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 年月日之前(指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名称: 投标人:单位全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明:在 年 月 日:前不得开启14.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14.4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将被拒收。14.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4.7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不开标,并将其投标文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14.8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登录www.fzzfcg.gov.cn网站进行电子投标:具体内容包括网上报名、填写保证金,并进行电子报价、上传投标文件(和纸质一样分为技术部分和资格证明及商务部分。具体规定第13条)、响应评分模板(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4.9所有投标人必须在www.fzzfcg.gov.cn进行注册,并经绑定CA卡后才能进行投标活动。详情请参照办事指南里的《供应商操作手册》。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5. 开标、评标时间15.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15.2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投标人代表(必须与投标文件有权签字人一致)携带身份证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否则其投标无效。15.3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未到开标现场的,不予唱标,并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投标文件原封不动退回投标人。15.4开标时由采购机构和投标人的CA卡共同解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招标监督代表和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纸质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由开标会主持人或唱标人宣唱各投标人的报价,唱标内容为“开标一览表”内容,或采购机构认为需要宣唱的内容。采购机构将对唱标内容进行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未当场提出异议的均视同认可开标记录和开标活动的其它安排。16.评标委员会16.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16.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 现在或者在采购活动发生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雇佣关系;(2) 现在或者在采购活动发生前三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或技术顾问;(3) 现在或者在采购活动发生前三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5) 与供应商之间存在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依法进行的利害关系。16.3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6.4 评标16.4.1评标委员会应当依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A 评标标准”,严格按照独立评审“对所有投标人的全部投标材料逐一进行独立审查和评价,并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得将某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某一专家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作为其他专家的评审意见。”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A 评审标准”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16.4.2评标委员会应当依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A 评标标准”,依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投标材料,对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逐一核对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得仅依据“货物说明一览表”、“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做出评价。对于投标描述和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16.4.3根据闽财购办〔2013〕3号文件及闽财购〔2013〕39号文件规定:省级货物类政府采购招标项目中单一品目或投标产品主件有多家供应商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与投标的,按照(财办库〔2003〕38号)文件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规定执行,并按以下规定确定有效投标人: (1)确定投标产品技术指标的唯一性评标委员会须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各家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技术指标(参数)部分进行比较审查,若不同投标人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技术指标(参数)描述不一致的,应确定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参数)的真实性和唯一性,以符合技术指标(参数)真实性和唯一性的投标人参与下一阶段的评审。(2)确定有效投标人如不同投标人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技术指标(参数)描述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评议确认符合资格要求和技术商务符合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者作为有效投标人。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下,由评标委员会按资格标准高低、商务服务优劣、技术指标(参数)响应情况顺序择优确定。根据上述原则确定有效投标人后,若上述该有效投标人与其他非“多家代理商”情形的投标人合计后的家数不足三家的,按招标文件第19.5条规定处理;达到三家或以上的,上述该有效投标人与其他非“多家代理商”情形的投标人参与下一阶段的评审。17. 投标文件的初审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7.1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7.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7.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详细评估之后,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对资格标准描述和证明材料不一致的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7.3.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4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2)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或投标文件中有代签名、虚假签名、加盖虚假印章、盖章不符合要求的情况;(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未实质性响应或保留的。(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9)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10)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11)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12)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1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及判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7.3.3串通投标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并做出其投标无效的决定:(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二)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三)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四)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17.4重大偏差情形,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7.3中情形之一的。17.5细微偏差情形17.5.1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或改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7.5.2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补正的程序和方法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8条规定执行。无法补正的,可以在评审时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认定。18.投标文件的澄清18.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做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 比较与评价19.1 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9.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投标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投标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19.3 若投标人的投标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使得其投标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19.4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排列评价顺序,根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8条款规定推荐中标人。19.5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六、定标与签订合同20.定标准则20.1 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20.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A”评标标准、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推荐中标人办法推荐中标供应商。21. 中标通知21.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格式如下:质 疑 书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依据《政府采购法》和《 》的规定,我们认为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号:)招标采购活动中有几个问题严重损害了我们的权益,特提出如下质疑。1、(事宜经过);2、(事宜经过);3、(事宜经过);我们认为,以上几项,违背了政府采购法规的有关规定,其中第1项违背《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第2项违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 条的规定,第3项违背招标文件第 条的规定,请予审查纠正为盼。 质疑人: 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人: (签字) 地址:联系电话:邮编:传真:二○一×年×月×日附: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4、相关请求及主张。21.2 中标(废标)公告发出后10日内,请各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自行前往招标公司领取《落标(废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将被视为已领取《落标(废标)通知书》,招标公司将不再补发《落标(废标)通知书》。21.3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21.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以原缴交方式向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21.5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以原缴交方式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将没收招标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方逾期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22.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3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2.4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综合得分第一位或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3.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23.1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23.2投标人如对招标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24.中标服务费24.1中标供应商须按国家计委文件规定“计价格【2002】1980号”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中标服务收费的标准:中标金额(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00以下 1.50%100-500 1.10%……(3)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a.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递交中标服务费承诺书。b.中标的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中标服务费。c.中标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24.2 中标供应商如未能按第24.1款规定办理,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1、项目概述本次招标采购的货物主要用于福州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警用装备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产品不存在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检测标准。2、技术参数要求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货物一览表”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B”。3、设备交货要求 3.1 包装:设备交货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3.1.1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中标供应商负责。3.1.2 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福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3.1.3 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其用处。4、验收(1)验收按以下方式货物应按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招标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级质量的验收(货物符合国家级计量单位检定合格为准,计量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在此期间,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中标供应商由中标单位供应商无条件免费更换(2)在验收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3)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4)申请参加验收及要求参与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与中标人投标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投标人除外)对中标人提供的中标产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有异议,但无确凿证据证明的,可在质疑有效期内书面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参加该项目的验收,并将书面申请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采购人收到申请后,不得拒绝投标人的申请,并应在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后,验收活动开始前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告知申请参加验收的投标人项目验收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人等事项。申请参加验收的投标人在验收现场若发现中标供应商以次充好、降低供货标准、变更中标货物等情况的,应当当场提出质疑,并书面向监管部门反映。验收标准应严格按照4验收中(1)至(3)条要求及投标响应情况进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已对投标产品的细微偏差作出明确描述,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验收方不得以该细微偏差对中标供应商做不利的抗辩。参加验收的成员应当在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并签字,验收报告应于验收工作结束两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备案。5、技术资料5.1中标后应提供的技术资料: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不少于以下列出的中文(或英文)技术资料,在设备交货时随机提供(其中产品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至少应有中文版本),并提供货物原装品牌的证明文件或资料,其费用应包含在报价内,如有不符合采购人有权拒收。(1)出厂明细表(装箱单);(2)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3)产品技术使用说明书;(4)设备安装、调试维修线路原理图;(5)零部件目录;(6)备品备件、损件单;(7)安装、维修及操作手册; (8)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9)提供原产地制造商的产品证明、进口报关与商检的相关文件;(10)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6、售后服务要求6.1此次采购的警用设备免费保修期为自验收合格后至少一年。中标供应商免费为采购人有关操作人员进行产品使用、维护、保养等培训,并派专人进行定期回访,及时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要。6.2所有产品在保修期内,如非人为原因而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维修三次后仍然有故障,则必须无条件更换同品牌、同型号的设备或作退货处理,在任何时候,中标供应商不能免除因货物本身的缺陷所应付的责任,有义务对所提供的货物定期的检测与维护。6.3采购人电话报故障后1小时内作出响应,12小时内中标供应商维修人员必须到场,故障必须在2天内修复。6.4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条款及保证。6.5各投标人可视自身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7、交货期及交货地点7.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全部货物交货并安装验收完毕7.2交货地点:福州市公安局(具体地址以采购人指定地址为准)。8、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设备并安装,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持有正式发票和用户所开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支付合同款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于质保期满后7日内无息付清。9、违约责任9.1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9.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供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中标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9.3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9.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中标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9.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10、其它要求10.1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中标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2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10.3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发现投标人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方和评委、干扰正常的评标程序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若在中标后和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其提供虚假资料、非厂家正规商品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10.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和参数。10.5上述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价格中。?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注释:《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 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合同号: 甲方(采购人):签订地点: 乙方(中标人):签订日期:年 月 日根据甲方申请并经核准的政府采购计划(号),甲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数 量单 价总 价完工期合同总金额(大写)(合同总金额包含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运输保险等费用):人民币 (¥: )2、交货方式和安装地点2.1交货方式: 2.2安装地点: 3、供货清单3.1供货清单:包括产品主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名称及数量。(甲方对包装及运输有特别要求的,应作具体约定。)4、付款方式与条件4.1货物交货付款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 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的货物价款。(若乙方有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可在支付货款时予以扣除。)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的正式发票。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c. 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d. 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4.2分期支付货款的,余下的货款应于 (时间)支付。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质量条款可细分为产品质量、包装质量、技术资料质量等内容。(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7、验收(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可细分为到货时的外在质量的验收,投产前的质量验收,大型货物可能还存在更多的验收步骤和验收方式,甲方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规定。8、质量保证各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货物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投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9、知识产权: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0、违约责任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和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完工期还是不予延长完工期,甲方同意延长完工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完工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4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1、违约终止合同11.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11.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11.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12、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13、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1)向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其他约定14.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14.3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送招标代理机构存档一份,送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注释: 《投标文件格式》是投标人的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和签订合同时所需文件的格式。投标人应参照这些格式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投标文件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编 号: 合 同 包 号:投标人名称 :日期 : ?目录一、开标一览表二、技术部分1、货物说明一览表2、供货范围清单3、技术规格偏离表三、资格证明及商务部分1、投标书2、投标分项报价表3、价格扣除明细表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福州市名优地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中小企业声明函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5、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6、投标保证金7、中标服务费承诺书8、投标样品承诺函?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合同包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投标(现场交货价)交货期投标保证金备注投标总价(大写)小写:注:1.此表正本与投标书正本和保证金凭证复印件一同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2.详细投标清单应另纸详列,且标明所报各种货物的数量、品牌和金额。3.当一个合同包有多个品目号时,投标人应计算出该合同包的合计价。投标人代表签字: ?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编 号: 合 同 包 号:日期 :附件1货物说明一览表(按投标货物合同包下品目号类别分别填写)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合同包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详细性能说明投标人代表签字:附件2供货范围清单说明:本清单应列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本清单应列明专用工具的名称、数量、原产地;本清单应列明备品备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件3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合同包/品目号货物名称规格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代表签字: 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投标文件资格证明及商务部分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编 号: 合 同 包 号: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1投标书致: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本签字代表(全名、职务)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和电子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详细投标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投标总价(国内现场交货价)为人民币,即 (中文表述)。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3、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投标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4、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6、如果发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条所述情况,则同意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招标采购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月日 附件2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货币单位: 1投标货物合同包2货物名称3原产地4数量、型号、规格5主机和标准附件单价6备品备件价7专用工具价8技术服务费9安装调试费10检验培训费11运输费用12保险费用13投标价格14投标总价(大写)注:1.第1栏投标货物合同包/品目号系指“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该货物的合同包/品目号。2.出厂价投标价格=栏目5×栏目4(数量)+栏目6至栏目10的各项费用。3.现场交货投标价格=栏目5×栏目4(数量)+栏目6至栏目12的各项费用。4.选购件价不包括在本投标表内,应另附纸分项单报。5.此表第14项投标价若与开标一览表有出入,以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为准。6.若未详细分项报价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代表签字:附件3扣除明细表附件3-1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货币单位:12345678合同包清单产品名称金额本合同包报价占本合同比率(%)相应扣除比例价格扣除扣除后价格合计注:1、当一个合同包内有多个属于清单内产品时, 投标人应详细填写并计算出该类产品合计金额。2、栏目5为栏目3÷栏目4。3、栏目7为栏目3×栏目6。4、栏目8为栏目4-栏目7。5、以上属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须提供《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6、若所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本“价格扣除明细表”不必填写,并以空白提供。7、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2福州市名优地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1234567合同包清单产品名称金额本合同包报价占本合同比率(%)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10%合计注:1、此表所述:“福州市名优地产品”系指最新公布的《福州市名优地产品》清单的产品。2、此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该合同包的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若投标人所投合同包内有货物属于福州市名优地产品的,请依据上述清单进行统计、计算:3.1投标人应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必与此表内容相一致,若不一致将视为无效。3.2若无货物属于福州市名优地产品的,则不填写此表。4、栏目5为栏目3÷栏目4。5、栏目7为栏目4×栏目5×栏目6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3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123456合同包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名称本合同包报价规定价格扣除(%)相应价格扣除扣除后价格6%注:1、当一个合同包内有多个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时, 投标人应详细填写并计算出该类产品合计金额。2、栏目5为栏目3×栏目4。3、栏目6为栏目3-栏目5。4、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标准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1)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函;(2)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小、微企业)和投标产品(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的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①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向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②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证明材料应加盖缴纳企业的公章。)。5、计算价格扣除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4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采购人全称) _单位的__ (项目名称)_ 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附件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4-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关于贵方 年月日第(招标编号)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招标货物及要求”中规定的(合同包/品目号) (货物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投标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2.我方的资格声明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地 址: 邮 编: 电 话/传 真: 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件4-2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投标人概况:A.投标人名称:B.注册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编:C.成立或注册日期: D.法人代表: (姓名、职务) 实收资本:其中 国家资本: 法人资本: 个人资本: 外商资本: E.最近资产负债表(到年 月 日为止)。 (1)固定资产合计:(2)流动资产合计:(3)长期负债合计:(4)流动负债合计: F.最近损失表(到 年月 日为止)。(1)本年(期)利润总额累计:(2)本年(期)净利润累计: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投标人资格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最近三年投标货物在国内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日期运行状况4. 法人营业执照见附件4-4。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日传真:电话: 附件4-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司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性别: 身份证号:单位:部门: 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附: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授权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被授权人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日 期: 注: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包括以下证明材料(1)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复印件,此复印件必须能体现被授权人缴纳社会保险信息,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附件4-4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执照业经年检,真实有效。(注: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需复印包括能说明经年检合格的内容,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该证件真实有效。(注:税务登记证提供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5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可在此附件中提交。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附件6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凭证复印件粘贴处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7中标服务费承诺书致: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中投标(招标编号:),如果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中标服务费。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已缴交的上述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我方对此无异议。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邮 编:电 话:传 真:日 期:?附件8投标样品承诺函致: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中投标(招标编号:),按招标文件要求我司特提供如下样品,若所提供的样品未能达到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或有任何含糊不清的表示,以至评委对评标结果产生的影响,均由我方自行负责。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司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列明货物所提供样品的种类及质量,若提供样品的种类及质量与所承诺的不一致而导致废标,由我方自行负责。2、我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3、我司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保证所有提交的样品均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的样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4、我司保证在今后提供的实物与本次招标提供的样品是一致的。此投标样品承诺函是由(投标单位)以(投标人代表) 为全权代表的身份提交的。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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