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高新区返乡创业园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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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钦州高新区返乡创业园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已由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钦市发改工业202114号、项目代码:2020-450700-41-01-021853(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指永久专用设备的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钦州高新区金石湖片区乐江路东面,劲松路西面、城南东大街北面,问海街南面B03地块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17060平方米,其中:标准厂房17栋,建筑面积298230平方米;职工宿舍2栋,建筑面积18056平方米;垃圾站及公厕1栋,建筑面积362平方米;高压配电1栋,建筑面积411.25平方米。

本项目(□估算价?概算价):86997.08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775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1)设计阶段包括: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园区市政道路,智能化园区建设等工程所需设计内容)。(2)施工阶段包括:场地平整、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供电照明工程、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等配套设施。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依据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 建市[2007]72号),且资质证书可承接范围中必须有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仅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级及以上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2018年(应填写年份)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在建或已完成的合同金额6亿元及以上的总承包项目(至少包含设计、施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或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扫描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1813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钦州市级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qzggz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项目的图纸(或技术资料)获取操作流程与下载招标文件相同。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截止时间:2021-09-13 09:30:00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913930分,地点为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开标室安排详见现场大屏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合同条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钦州市级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qzggzy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 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佰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钦州市高新区明月园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号地王国

际商会中心1528号

邮 编:535099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农工 联 系 人:陶工、胡工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网址:网址:

202181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设施 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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