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阿尔塔什水库调度控制中心建设项目(EPC)

新疆喀什阿尔塔什水库调度控制中心建设项目(EP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喀什阿尔塔什水库调度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新华叶尔羌河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喀什阿尔塔什水库调度控制中心建设项目(EPC)

(二)招标编号:KSDKZX-2021-JZ-FJ001

(三)招标人:新疆新华叶尔羌河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华凌东路和时代大道交汇处

(五)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拟建五栋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43705.07㎡;其中远程调度控制综合楼总建筑面积为20527.88㎡,地上十五层、地下一层建筑;职工公寓楼总建筑面积17393.68㎡,地上十一层;职工之家(职工活动中心)总建筑面积为3378.28㎡,地上局部二层;职工食堂总建筑面积为2205.23㎡, 地上二层;值班室、门卫室及中央空调机房总建筑面积200.00㎡,地上一层;室外绿化及附属设施;办公、生活、文体家具家电设备采购等。

(六)招标范围:新疆喀什阿尔塔什水库调度控制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即项目的所有勘测设计、采购与施工、试运行、配合业主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包含拟建建筑主体竣工验收及各项专项验收),提供质保期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拟建建筑物的现场勘测(勘察)、初步设计(配合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必要的招标设计、专题设计(人防、环保、消防、绿化、绿建、节能等)。

2.设备及材料: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及保险(含大件设备现场运输牵引,二次转场)、保管、施工、试验、试运行、验收;提供现场培训服务、组织设计联络、协调会;与其他标段的配合工作;办公、生活、文体家具家电设备配置及采购。

3.土建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拟建建筑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土建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消防、空调、通风、及建筑配套机电、电梯、通信、视频监控、电气照明、燃气等部分的施工。

4.室外及附属工程:包括大门、围墙、室外道路、地下管网(供电、供排水、燃气、供暖)、绿化(含地面硬化、旗台、停车场(含遮阳棚)等设施)、室外照明、通信、污水处理、消防水池、地面景观等施工。

5.项目验收及质保期服务:负责协调与本项目有关的地方关系和民事关系,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包含拟建建筑主体竣工验收及各项专项验收)。提供本项目质保期内的所有相关服务。

(七)计划工期:2021年9月15日,施工单位进场;2021年10月15日,完成图纸设计;2022年8月31日,主体封顶;2023年4月30日,完成室内装修;2023年6月30日,完成室外工程;2023年7月31日,工程完工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三)投标人近五年应具有类似建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业绩。

(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持有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建筑工程)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担任过类似建筑工程的①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经理或②设计项目负责人或③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五)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2019或2018-2020)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方式:请于2021年8月13日至 2021年8月18日登录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inabrr.com),网站首页查询到欲报名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该招标公告所在页面最下方的“投标报名”按钮,按照网站提示准确完整填写“*”项信息后,将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购买文件汇款凭证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或发至邮箱********54@qq.com">********54@qq.com,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信息登记。招标文件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信息登记成功的潜在投标人登记的电子邮箱。

(二)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仟伍佰元整(¥2500.00),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必须使用本公司账户或个人账户向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账号:102 860 000 004 341 59)汇标书款,且银行电汇凭证中应注明“单位简称+110403”(请勿使用在华夏银行柜台现金转账方式汇款)。如潜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标书款开票信息或提交的信息有误/不全,则采购代理机构将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并发送至潜在投标人登记的电子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7日11:00时(北京时间,下同)

(二)递交方式:纸质形式递交

(三)递交地点: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五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1年9月7日11:00时

(二)开标地点: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五层)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网站和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八、监督部门

招标项目监督部门: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新华叶尔羌河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天南路东威大厦

联 系 人:杨冰然

电 话:150*****27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8区11号楼1至3层101(园区)

联 系 人:和家强

电 话:185*****629

电子邮件:********54@qq.com">********54@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控制 调度 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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