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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蒙县土地综合整治(一期)项目-一标段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蒙县土地综合整治(一期)项目已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以阜蒙自然资发【2021】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容大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伊吗图镇、于寺镇

2.2本项目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阜蒙县土地综合整治(一期)项目-一标段监理,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

2.3 服务周期:2021年9月15日-2022年5月31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 估算价:8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3 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

3.4 投标人的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3.6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7 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3.9本次招标不接联合体投标。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3日8时30分至2021年8月18日16时,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购买文件,招标文件5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96900分,地点为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信息错误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容大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东梁镇吐呼噜村

联系人:谢非

联系方式:188*****766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

联 系 人:李闯、吴崎

联 系 电 话:****-*******159*****593

电 子 邮 箱:********2@qq.com


标签: 监理 土地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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