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二初级中学食堂“不带资式”服务外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通市第二初级中学食堂“不带资式”服务外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中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第二初级中学(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并报南通市教育局批准,为吸引社会优质资源经营我校食堂,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师生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就南通市第二初级中学食堂“不带资式”服务外包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第二初级中学食堂“不带资式”服务外包
二、项目需求:见磋商文件“项目需求”
三、项目概况
1.南通市第二初级中学南通市唐闸公园路4号,食堂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
2.在校就餐学生约1450人,教职工约100人,球队学员约100人,合计就餐约1650人。
3.学校食堂配备烹调间、售饭间、加工区、仓库、更衣室,按烹调区、切配区、粗加工区、洗碗区、售卖区、抽排系统等配备相关的不锈钢厨具,并配有足够的桌椅,能满足正常的生产和运作需要。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现代化的企业管理体制和职业化的餐饮管理团队,主要管理人员、烹饪负责人必须是正式入职员工,具有三年以上餐饮行业经营管理经历。提供证明文件。
3.食堂现场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必须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熟悉学校餐饮工作规律和特点。烹饪师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供应商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竞争性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采购黑名单。
五、保证金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圆整(¥15000.00元);
2.供应商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仅限现金(信封密封,注明投标单位名称) 的形式(其他形式概不接收)带至磋商现场,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磋商响应文件。
4.未成交供应商其磋商保证金,当场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的 5 个工作日内 ,予以退还(无息)。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
5.2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4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5.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供应商报名
报名: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凡对本项目有意愿的供应商于2021年8月13日至8月20日(每日9时0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7时30分),凭有效报名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人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具有在学校或大型企事业单位从事三年及以上食堂餐饮经营管理业绩合同复印件]联系代理机构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联系电话139*****111。
七、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
磋商小组将对各参与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1.现场勘查时间:2021年8月18日17时前,请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
2.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材料、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8月23日上午8时00分,供应商必须在此之前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至代理机构-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⑨号楼1004,逾期送达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将被拒绝。
3.磋商时间和地点:2021年8月23日上午8时00分,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⑨号楼1004会议室。
4.本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南通市第二初级中学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137*****678
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工 联系电话:139*****111
南通市第二初级中学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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