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公安监控视频运维服务釆购项目需求公示
福田区公安监控视频运维服务釆购项目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方式
计划立项批文号
*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限额(元)
项目背景
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论证单位
投标人资质要求
需求内容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期限或完成时间 | 备注 | 所属行业 | 财政预算限额(元)(可选) |
1 | 福田区公安监控视频运维服务釆购 | 12个月 | 1年服务费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00 |
具体技术要求
序号 | 名称 | 具体内容 | 标注 | 其他说明 | ||
1 | 项目概况(必选) | 1.1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公安监控运维项目包括:福田高铁站指挥部前后端设备项目、福田口岸联勤指挥部前后端设备项目、南园派出所中电小区联勤指挥部前后端设备项目、执法办案区289路监控前端设备项目、会展中心机房视频网络设备项目、福田区加油站113个车牌识别设备前后端项目、单兵(单机)视频摄像头设备采购项目、监控存储扩容项目、福田口岸区域视频监控建设项目、智能卡口项目、看守所电子监控系统维护项目、拘留所电子监控系统维护项目、福田区重点部位技防设施项且、福田保税区综合安防系统项目、福田区社会治安电子防控工程光纤传输及供电线路维护项目等维护内容及配合分局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查勘,及时响应分局文博会、高交会等各类维稳安保工作的现场保障及技术支持工作。 | ||||
2 | 服务要求(必选) | 2.1通过日常维护,保证各项设备的稳定运行,通过周期性定期检查及紧急维修措施,保障系统各主要设备工作正常,通过合理的跟踪、预测,提交系统扩充和升级方案,以满足应用需要。 | ||||
2.2投标人在维护期间,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甲方二期工程项目,为建设、改造提供前端感知设备联网及后端存储扩容技术支持及其它协助等服务。 | ||||||
2.3维护目标要求探头平均完好率、在线率标准为97%/日以上,根据每日考核结果当日在线率每低一个百分点(不足一个百分点按一个百分点计算)扣除总维护费用的万分之三,每项故障应于三日内修复,此后每超出一日扣除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一。由于地铁、市政等施工影响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探头不在线的,由中标方提出免考核申请,甲方批准予以免考核。 | ||||||
2.4维护目标要求每月记录一机一档,点位电子地图每月更新一次,使用运维软件考核探头在线率和出图率。 | ||||||
2.5根据保密法规定,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必须与釆购单位所在的公安机关签订保密协议。 | ★ |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九、服务要求承诺书”) | ||||
3 | 人员要求(必选) | 3.1、项目经理1人: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证明文件:提供项目经理人员相关证明文件及在本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 ||||
3.2、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提供视频维护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驻点人员不少于10人,并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 | ★ |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九、服务要求承诺书”) | ||||
3.3、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安排的驻点工作人员除从事正常的维护工作外,须接受甲方的指挥调度,承担临时性的其他技术任务以及配合各类大型维稳安保工作的现场保障及技术支持。在项目服务期限内,派驻人员须全部在福田区驻点并接受甲方管理,如发现派驻人员与投标不符的视为虚假应标,报主管部门处理,严重者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 ★ |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九、服务要求承诺书”) | ||||
3.4、为确保福田区公安监控视频的正常运作,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在十日内提供服务人员驻点服务区域的办公场所,以确保服务人员在服务区域内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及时为系统提供紧急维修工作。 | ★ |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九、服务要求承诺书”) | ||||
4 | 服务期限(必选) | 4.1维护服务期为12个月 | ||||
5 | 投入设施要求(可选) | 5.1中标方须提供不少于12台及以上维护车辆(自有或租赁车辆,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内容必须覆盖项目的建设期和租赁服务期)。 证明文件:自有车辆提供车辆有效行驶证扫描件,如车辆为租赁须提供车辆有效行驶证扫描件和租赁合同扫描件(租赁合同承租人为投标中标方),原件待查。 | ||||
5.2所提供车辆涉及的车辆保险费、维护维修费,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由中标方负责。如与投标不符的视为虚假应标,报主管部门处理,严重者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 ||||||
6 | 成果要求(可选) | 6.1维修服务:日常设备等定期巡检和故障处理,包括硬件设备、软件设备的安装、更换、迁移等;硬件故障的排査判断,正确提出故障点及修复意见;向设备提供商报修,要更换的配件由中标方提供并跟进至完全修复;中标方在进行设备维修,尽量避免对现有通信设备使用影响;中标方负责对本项目所有设备的维修,如无法维修,中标方应更换新设备,确保系统正常,响应时间见维护时间要求;中标方负责前端设备(含配电箱、摄像头镜头、外罩、监控杆等)的清洁除锈及维护保养工作,配合派出所处理树枝(叶)遮挡问题;备品备件(含维护)也全部由中标方承担。在没有采购人认可下,不得自行更换设备零件。中标方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实用的维护工作方案和维护工作流程。 | ||||
6.2中标方须每月对38个后端机房进行设备检测(包括编解码器、空调、UPS设备、显示屏及相关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交换机等)及设备清洁,每月提交一次检修报告,内容包括每次维护、检测、更换设备的书面记录及相关维护建议。中标方除专业维护工具车之外,须提供3台巡查车,用于监控的巡查巡检、修复确认及故障现场的调度,巡査车的日常用油、维修、保险等使用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 ||||||
6.3进行编解码器、显示屏等软件的升级和进行相关维护工作;对前端设备及数据服务器进行定期修复系统漏洞和补丁,并定期对数据服务器的数据进行备份。 | ||||||
6.4中标方为采购人系统管理员、视频研判民警、监控队员及采购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此次维护内容必要的系统和设备管理、维护培训以及维修方面的培训,培训项目与培训内容由采购方确定。 | ||||||
6.5巡检保养要求 (1)定期巡检服务 a、每月对工程敷设线路及前端安装点进行巡检,巡检比例不低于 25%,四个月内完成全部点位巡检。并填写巡检记录表,对可能影响线路及前端的情况要及时协调,防止因线路中断等情况造成系统中断; b、每四个月对工程范围内的机箱、设备及其供电系统进行一次保养性维护,包括设备除尘、排除故障隐患等,并填写设备养护记录表,确认所有设备及系统工作正常; c、每四个月对工程范围内的摄像机除尘清洁一次,并填写记录表; d、每四个月对服务范围内所有监控点位进行一次漏电巡检,电笔检测并拍照记录; e、对工程范围内后端设备提供每月最少 1 次的巡检服务,检测设备运行情况、清洁设备并做好设备运行记录。按以下标准执行: 1)外观:无锈蚀、过热、烧损、熔化现象,部件无松动、脱落,标识牌齐全、正确、完整、清晰; 2)设备状况:无异常响声,外壳无发烫现象,无异常错误告警信息,各种表头指示正常有效,各种开关按钮工作正常; 3)电源及风扇:电源指示灯绿灯亮,风扇运行平稳,无异常响声; 4)电源线、光纤跳线、铜缆跳线等连接线缆外观完好,无松动、脱落,绝缘层完整,无剥落、开裂、破损等现象,接头无变色或腐蚀。标签标示齐全、规范、准确、明了; 5)服务器:CPU、内存利用率是否有异常进程,查看系统日志是否有异常; 6)存储设备:检查存储硬盘工作状态,是否存在坏盘; (2)巡检记录表提交 根据甲方要求,提交相应的记录表。 (3)巡检过程中,发现质保期的监控点出现故障时,上报甲方,由其督促对应的质保单位去处理点位。 | ||||||
6.6中标方需负责为福田区重点部位技防设施项目、福田保税区综合安防系统项目两个项目全部内容的维护(包括前端设备、线路、后端机房的日常巡检维护、更换)并提供送电服务,缴纳电费。 | ||||||
6.7中标方负责福田区社会治安电子防控工程光纤传输及供电线路维护项目中15个派出所到各警务室、警银亭、公园机房等4141路光纤线路与供电线路的维护工作,包括故障排查分析、日常的巡检、光纤、电源线路的更换、取电位置的协调更换等,保证线路正常运转。 | ||||||
6.8福田区社会治安电子防控工程光纤传输及供电线路维护项目中15个派出所到各警务室、警银亭、公园机房等4141路供电线路已使用多年,老化严重导致供电线路故障率高,中标方需对此类维护点位的供电线路进行不少于百分之十的线路更换。 | ||||||
6.9当采购人出现设备故障时,中标方须立即前往采购人指定的地方进行维修,保证随叫随到,即时处理。 | ||||||
6.10遇重大节日和活动,中标方提前做好检查、保养工作,并提供现场保障服务。 | ||||||
6.11中标方须协助采购人做好探头迁移工作,在协议期间,采购人因治安管理需要提岀探头迁移需求的(包括需更改光纤线路及供电线路),中标方要根据需求无偿迁移探头位置,累计迁移数量在60个以内(包含60个)。 | ||||||
6.12中标方须提供在非正常故障情况下(如使用方人为损坏、不合理使用、设备被偷盗、设备被撞击等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采用备品备件的维护,采购人协助中标方向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追讨损失。如备品备件使用完,中标方应及时采购备品备件,继续提供维护服务。 | ||||||
6.13由于地铁、旧改等市政工程影响,视频监控系统需要迁改的,中标方应协助甲方管理人员进行工程跟踪、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并确保涉及点位恢复至甲方指定位置并通电出图为止。 | ||||||
7 | 维护质量要求和时间要求 | 7.1中标方须具有24小时值班电话,并24小时故障响应机制,在接到采购人线路、设备有故障问题通知(含电话通知)后,即安排资深维护工程师前往现场,查明发生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的措施尽快恢复通信的畅通。出现一般系统故障中标方的维护人员应在1小时内到达,2小时内解决故障;重大系统故障应在30分钟内到达,并于2小时内临时恢复,4小时内解决故障;重点监控摄像头故障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当天恢复;一般监控摄像头故障应在2小时内到达,2天内恢复。一般功能调整要求:在现有系统能实现的功能中一经提出要求,应1天内及时调整实现,特殊情况的须在3天内调整实现。 | ||||
7.2重大系统故障是指系统完全瘫痪不能工作、机房非正常断电(含UPS故障)、探头设备出现30%以上故障、监控室的全部设备无法使用、机房发生报警(含潮湿、消防),指挥大厅和视频警察大队监控大屏的故障响应纳入到重大故障。一般系统故障是指除重大故障以外的系统故障。 | ||||||
7.3中标方应熟悉本项目的各种设备及具体的网络结构,及时抢修各种故障。对于突发的故障能在较短的时间内修复,遇重大任务时,能提供保障及备用设备。技术人员必须具有3年以上维修经验,与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中标方应必须备足服务维修工具包括万用表、强场仪、示波器、线路测试仪等专业的维修工具。 | ||||||
7.4中标方应根据本项目制定详细维护工作机制、科学工作流程,能够确保系统在线率、完好率。 | ||||||
7.5中标方应提供足够的备品备件以适应采购人维修需求。 | ||||||
7.6中标方须不断提升维护能力,采用新技术实现维护能力的不断增强。 | ||||||
8 | 服务内容 | 8.1服务内容详见附件《福田区公安监控视频运维清单》 | ||||
9 | 备品备件要求 | 9.1中标方应确保有不超过项目服务金额百分之十五的备品备件、附件和易损件,特别是主要设备(摄像机、编解码器、光端机等)。为保证系统在线率,维修及时性,考虑设备的损坏率,中标方至少须提供监控球机机芯等备品备件,其他维护所需的设备(硬盘、监控显示屏、电源、空调零配件等),中标方应准备充足,确保维护修复及时。以上备品备件须放至甲方指定位置并由专人管理,如与投标不符的视为虚假应标,甲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并按《政府釆购法》中第77条的规定报区委釆购主管部门处理,严重者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 ||||
9.2以上备品备件不得低于系统现有设备技术指标,须与系统无缝兼容,凡不能兼容的,中标方须自行解决接入,所有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 ||||||
9.3如系统原设备损坏暂时无法修复的,先用备品备件进行更换,然后对损坏设备进行维修;如设备丢失的,先用备品备件进行补充恢复。备品备件要在原有设备无法使用(包括故障、丢失等情况)24小时内更换完结,如超过24小时未能更换的,每次扣除维护费用万分之三。 | ||||||
9.4维护期间,如设备损坏较多,备品备件数量不足,中标方必须及时补充备品备件,保证监控设备及时修复使用,补充备品备件及配套的辅料附件、易损件、专用工具、施工费用或经营费用等由中标方负责。 | ||||||
9.5备品备件的使用管理由中标方负责,中标方须做好备品备件购买和使用情况的登记,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报告,采购人负责对备品备件的使用进行审核监督。 | ||||||
9.6备品备件的相关费用应落实到报价中,所投标的主要设备必须经过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认证,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
9.7维护期间,如采购人因维护保障及使用测试需要,须临时增加相关设备材料的(不在备品备件内),中标方在确保项目维护的基础上,应给予提供。 | ||||||
… | 技术资料 | 标准描述 | 本项目所必须的技术资料,由供应商自行说明。 | |||
特别要求 | R无 □有 | |||||
指引:87号令)第十一条)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与项目特点或者合同履行密切相关的资料,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不得要求供应商在中标之后另行提供。、服务要求描述以具体服务事项及要求为主要方式;、服务事项及要求必须逐条描述并有编号。评标时,每一条具体编号视为一条服务要求;、服务需求可分为核心服务需求(标注为★号),重要服务要求(标注为▲号)和一般服务需求;、核心服务需求(标注为★号)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核心服务需求原则上应具体清晰,且可由专家现场评审;若需求内容无法在现场评审,则填写至“实质性响应条款”栏目;其他非核心服务需求为保证诚信履约须进行服务要求承诺的内容(例如服务需求中“人员要求”、“投入设施要求”),则填写至“服务要求承诺书”;、重要服务要求(标注为▲号)仅在选用评分项“服务响应客观评分”的情况下设置;、人员要求内容为满足本项目服务配置的基本要求,请采购人明确人员数量、具体分工情况、证明文件等;、对于长期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填写“服务期限”时,应明确实际服务期限;另为便于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依法续签合同,应注明“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示范:本项目服务期限最长为<SPAN style=FONT-SIZE: 9pt;"Arial","sans-serif"; COLOR: blue;"FONT-SIZE: 9pt; COLOR: blue;">、可另行附件申报。</SPAN></B></br></TD></TR></TBODY></TABLE></br> |
商务需求
序号 | 目录 | ★商务条款要求 |
1※ | 服务期要求 | 系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结束的时间期限。具体是指合同签订后365日内。 |
2※ | 服务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 |
3※ | 付款方式 | □标准 1)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2)项目建设完毕且已试运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3)项目验收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R采购人自拟: 1)本次合同款分四期付款,第一期付款:合同签定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 2)第二期付款:合同签订后的第三个月月底前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25%; 3)第三期付款:合同签订后的第九个月月底前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25%; 4)第四期付款:合同期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20%; 5)日在线率:以甲方指定平台每日18时的考核在线率为准; 6)罚款:日在线率低于97%,每低一百分点当日扣除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每项故障应于三日内修复,此后每超出一日扣除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一;备品备件要在原有设备无法使用(包括故障、丢失等情况)24小时内更换完结,如超过24小时未能更换的,每次扣除该期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由于地铁、市政等施工影响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探头不在线的,由中标方提出免考核申请,甲方批准予以免考核。 |
4※ | 关于验收 | R标准: 1)服务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 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验收报告: a、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技术资料。 b、服务项目符合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自定: |
5 | 其他 | 无 |
6 | …… | |
指引:1、以上为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将作为实质性响应条款要求投标人须全部响应,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采购人如有特别要求,可在“自定”中填写。否则选用“标准”模板。3、不得设置在评审结束后,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不得设置明确不合理的条款。 4、采购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 |
其他要求
特定供应商的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
特定供应商 | 单位名称: |
项目经办人: | |
联系电话: |
评标信息
一、价格部分 | 10分 | |||||
二、服务部分 | 60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范围 | 具体 分值 | 评分准则 | ||
1 | 10-15 | 15 分 | 方法一:主客观评分法 (一)项目服务方案 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点内容: (1)对本项目服务内容的理解; (2)项目组织架构及人员安排; (3)应急预案; (4)信息安全保密方案。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满足四点得12分,满足任意三点得9分,满足任意两点得5分,满足任意一点得10%,在此基础上,根据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二)根据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 优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强;得3分; 良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较强;得2分; 中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一般;得1分; 差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较差;得0分。 备注: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评价为差的需要评委提供书面说明。 | |||
质量保障措施 | 2-5 | 5 分 | 方法一:主客观评分法 (一)质量保障措施 质量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点内容: (1)服务质量保障体系; (2)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与措施; (3)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 (4)运维管理支撑体系。(二)根据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采购人需细化评审标准)进一步评审: 优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强;得1分; 良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较强;得0.75分; 中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一般;得0.5分; 差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较差;得0分。 备注:不提供的本项不得分,评价为差的需要评委提供书面说明。 |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2-5 | 5 分 | 方法一:主客观评分法 (一)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点内容: (1)项目重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2)项目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3)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满足三点得3分,满足任意两点得1.5分,满足任意一点得0.5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 (二)根据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采购人需细化评审标准)进一步评审: 优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强;得2分; 良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较强;得1分; 中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一般;得0.5分; 差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较差;得0分。 备注: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评价为差的需要评委提供书面说明。 | |||
2-5 | 5 分 | 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投入设施要求”,否则本项不得分。 对投标文件中拟投入使用的设备情况进行评审 方法三:客观打分法 量化评分(采购人需细化评审标准) 投标人自有维护车辆,且为深圳牌照:每配备1台小型客车(车辆行驶证车辆类型为“小型普通客车”或“小型越野客车”)得0.5分;每配备1台轻型货车(车辆行驶证车辆类型为“轻型封闭货车”或“轻型厢式货车”)得1分。 (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原件备査。行驶证的所有权人必须为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扫描件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未涵盖上述内容的,此项计0分) | ||||
指引: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87号令)第五十五条,采购单位必须在申报书模板基础上,根据项目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 2、评分方式可采用主客观评分法或等级评分法:客观评分法第一部分为客观评审,第二部分为主观评审;等级评分法简便易行、适应性强,不易拉开分差。 (示范①某评估项目的评审内容: (1)掌握现状进行调查; (2)分析发展现状及趋势; (3)结合深圳的实际情况,给出项目开展的原则方法; (4)详细阐述投标方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所采用的工作流程、工作方法与手段。 满足四点得80%分,满足任意三点得60%,满足任意两点得30%,满足任意一点得10%,在此基础上,根据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 优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强;得20%分; 良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较强;得15%; 中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一般;得10%分; 差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较差;得0分。) ②某检测评估项目的评审内容: 投标人对水源保护区基础信息掌握程度,实施方案详细程度及是否满足服务要求,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人员配备情况、分工是否明确。 优评分标准:投标文件对水源保护区基础信息掌握详实,实施方案详细完整,全面满足服务要求,技术方案可行性及可操作性强,人员配备充足,分工明确;得 **分; 良评分标准:投标文件对水源保护区基础信息掌握较详实,实施方案较完整,技术方案可行性及可操作性较强,人员配备较充足,分工较明确;得 **分; 中评分标准:投标文件对水源保护区基础信息掌握一般,实施方案完整性一般,技术方案可行性及可操作性一般,人员配备较充足,分工较明确;得 **分; 差评分标准:投标文件基本未掌握水源保护区基础信息,实施方案完整性差,技术方案可行性及可操作性差,人员配备不充足,分工不明确。得 **分。 3、评分项“投入服务配套的设施情况”可采用客观打分法进行量化评分,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 | ||||||
3 | 现场演示(答辩)(可选) | ≤10 | R不选 | 0分 | ||
4 | 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数、服务人员素质(必选) | ≤20 | 26 分 | 评审标准: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人员要求”,否则: (1)当“人员要求”为★号要求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被否决; (2)当“人员要求”非★号要求时,本项不得分。 在满足第一项要求基础上,评委对第二项、第三项进行打分。 1、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以下评审项任选一个或多个) 同时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证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得6.5分。 2、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以下评审项任选一个或多个) (1)团队成员中具备电子信息类或计算机类专业的正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或研究员级)证书得5.2分;具备电子信息类或计算机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证书得2.6分;本项最高得7.8分; (2)团队成员中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每提供1个得1.3分,本项最高得7.8分; (3)团队成员中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得1.3分,本项最高得1.3分; (4)团队成员中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网络工程师证书、软件设计师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每拥有1个得0.26分,本项最高得2.6分; 以上4项累计得分,最高得19.5分,同1人不可累计得分,同时具有多个证书按得分高的计分。 证明文件: 1)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具体是指2021年5月至7月)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须提供人员的职称证书、资质证书扫描件。 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
指引:本评分项设置作为对人员要求的加分项,请采购人设置与本项目相关联的学历、职称、经验等为评分依据;须列明相关学历、职称、经验等的名称、有效时间、颁发部门和证明文件,教育部要求不能用全日制作为限制条件。 | ||||||
5 | 便利化服务(可选) | ≤3分 | □不选 | 0分 | ||
3 分 | 评审标准: (1)深圳供应商得满分; (2)非深圳供应商投标,但其在深圳注册有分公司或售后机构的,得满分; (3)外地供应商承诺中标后设立本地经营(服务)网点的,得50%分。 证明文件: 1)深圳供应商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分公司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或售后服务合作协议)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3)外地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证明文件。 备注: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6 | 投标文件制作质量 | -- | 1分 | (1)投标文件有缺漏项但未导致实质性偏离或者资料扫描不清晰的,扣0.5分; (2)投标文件目录中节点与内容对应错误或修改节点的,本项不得分。 | ||
三、商务部分 | 30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范围 | 具体 分值 | 评分准则 | ||
1 | 有效业绩 (必选) | ≤12 | 12 分 | 评审标准: 每有一项有效业绩,得 2 分;以此类推。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 有效业绩定义:(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要求同类业绩才属于有效业绩) 1)同类业绩指:视频监控类 2)业绩内容为:视频监控建设或视频监控系统维护服务 3)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原件备查。 | ||
指引: 1、编制“同类业绩”时必须与项目相符; 2、“业绩内容”不能限制甲方类别; 3、“合同签订时间”以近三年、近五年为设置节点; 4、不得设定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 5、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2019年版)第13项:禁用“将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作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或评审因素”。 | ||||||
2 | 履约评价 (可选) | ≤6 | □不选 | 0分 | ||
3 | 诚信评审 (必选) | -- | 5分 |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
4 | 资质、资格证书、奖励(可选) | ≤5 | □不选 | 0分 | ||
8 分 | 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或以上得0.8分; 2、投标人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资质(壹级)证书得0.8分; 3、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贰级及以上证书,得0.8分; 4、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数据中心标准符合性证书贰级及以上证书,得0.8分; 5、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CS3级或以上证书,得0.8分; 6、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二级及以上证书得0.8分; 7、投标人具有国务院或其直属主管部门颁发的视频类科学技术奖项一等奖或以上证书的得3.2分,二等奖的得1.6分,三等奖得0.8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证明文件: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 |||||
指引: 2、必须列明相关资质的颁发部门及有效时间、名称。 3、不得设定特定行政区域或与采购项目不相适应、无关的资质。 4、不得设置国务院已明令取消的资质、认证等企业资质证书、从业人员证书。 | ||||||
5 |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 ≤5 | □不选 | 0分 | ||
5 分 | 1、投标人具有视频类(包含“视频”或“监控”或“图像”关键字的)软件产品著作权或专利证书,每提供1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4分; 2、投标人具有运维类(包含“运维”关键字的)软件产品著作权或专利证书,每提供1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2.证明文件: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 |||||
指引:根据项目特点、个性业务需求、平稳过渡与创新管理的需要等,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自行设置评分因素名称和评分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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