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
一期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JYMYJT
1.招标条件
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人为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单位: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2.3建设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镇东星村苏家墩201号
2.4资金来源:资本金、股东借款及其他融资方式
2.5项目规模: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2×30万吨合成氨、2×35万吨尿素、10万吨甲醇、2.16亿m3(H2+CO)、6万吨三聚氰胺、5万吨尿素硝铵溶液、5万吨液体CO2、2500吨催化剂。项目分两期实施,实施主要内容为:生产装置包括原、燃料煤储存输送,粉煤气化、空分、变换、低温甲醇洗、硫回收、氨压缩、二氧化碳压缩(分别供气化和尿素)、液氮洗、合成气压缩、氨合成、尿素装置;PSA制气、三聚氰胺、尿素硝铵溶液、甲醇(搬迁改造)、催化剂等装置;项目配套的3台280吨/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含脱硫脱硝)、循环水、化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及高盐水蒸发结晶分盐等公用工程,总图运输(含拟从银光集团衔接的铁路专用线、南北物流通道)、储存、包装、供配电及电信、监控、给排水、供热、中心控制室、生产性用房、大门围墙等辅助工程;食堂、浴室等服务设施。
2.6 招标范围:
依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规定,对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并出具相应的跟踪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和竣工决算审计报告。主要审计内容包括:
2.6.1项目前期及准备阶段审计
(1)工程前期各项批准手续的合规性、完整性审计。
(2)项目前期费用列支合规性审计。
(3)招标人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与执行有效性审计,并协助建立并完善内控管理制度。
(4)项目招投标、设备及材料采购的合法合规性审计。
(5)建设资金来源、筹集情况审计。
2.6.2项目实施阶段跟踪审计
(1)财务管理审计: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审计;协助财务管理部门建立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分类台账,并提供税务管理工作建议。
(2)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审计。
(3)合同计量支付、工程变更签证合法合规性审计。
(4)招标人管理费使用情况审计。
(5)物资管理情况审计。
(6)各参建单位履约、履职情况审计。
(7)项目环境保护、安全管理、质量控制体系运行情况审计。
2.6.3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决算阶段审计
(1)对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进行合法合规性审计。
(2)指导招标人编制竣工决算。
(3)出具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并协助招标人完成资产移交工作。
(4)配合招标人完成上级审计部门审计工作。
2.7审计成果要求
按招标范围要求的审计工作内容分阶段、分类出具相应的跟踪审计报告或管理建议书。竣工决算阶段出具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2.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一期工程出具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上级审计部门审计止。
2.9 质量要求:审计报告的编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所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充分、可靠。并保证其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一般纳税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造价咨询范围;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 业绩要求:近3年内(从2018年1月起),具有3项总投资10亿以上化工类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或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业绩并至少具有3项上市公司造价咨询或财务审计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需提供开标前7日内网站查询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
(1)项目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具有高级职称
(2)服务团队至少配备2名注册会计师和3名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师),并承诺根据不同服务阶段的工作需要作相应人员调整。
3.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组成的联合体,其中: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7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拟参与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zhygcg.com)→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登录入口→用户注册入口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获取标书、参与投标报价等后续工作。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102-0005。
5.2获取时间:2021年8月13日18:00时-2021年8月20日18:00时;
5.3获取地点:甘肃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06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5.4获取方式:现金或电汇,如是电汇,请将电汇底单发送至********4@qq.com。招标文件1000.00元,售后不退。
备注:凡已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完成投标报名的投标人,只有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用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规定时间内递交;
6.2投标文件线下递交地点:甘肃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需确保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资料均真实有效,投标人需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介名称 | 网址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http://cebpubservice.com |
《甘肃经济信息网》 | http://www.gsei.com.cn |
《甘肃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http://www.gszbzx.cn/ |
《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 | http://www.zhygcg.com |
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镇东星村苏家墩201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3*****63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1106室
联系人:秦肇鸿 李淑婷曹沛
邮政编码:730010
电话:****-******* 138*****886177*****414
E-mail:********4@qq.com">********4@qq.com
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102-0005
收款人名称: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兰州农商银行高新开发支行营业部
行号:********0019
2021年8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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