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2013年度市级投资浮屠镇阿冯等11个土地开发施工招标公告
阳新县2013年度市级投资浮屠镇阿冯等11个土地开发施工招标公告
阳新县2013年度市级投资浮屠镇阿冯等11个土地开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J201333)
一、招标条件
阳新县2013年度市级投资浮屠镇阿冯等11个土地开发项目已分别由黄土资批【2013】16号、黄土资批【2013】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市级投资,招标人为阳新县土地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阳新县2013年度市级投资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规模为201.67 公顷,总投资额约840万元,共分三个标段进行招标。
2.项目建设地点:第一标段建设地点:阳新县白沙镇;第二标段建设地点:阳新县浮屠镇、排市镇、三溪镇;第三标段建设地点:阳新县陶港镇。
3、资金来源:市级财政投资。
4、招标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5、计划工期:总工期50天(含冬雨季、节假日)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 562-2009)、《土地整治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 563-2009)、《土地整治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42/T 564-2009)和《湖北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验收办法及标准》合格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申请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人申请人必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申请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5.投标人申请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6.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0年、2011年、201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没发生亏损;
7.投标人申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申请人必须是2011年度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登记并在网上公示的企业,(提供相关备案证明即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施工企业备案公告下载件),并且企业不在处罚期;
8.投标人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有效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或三级项目经理且必须在本公司注册,近3年(2010年9月以来)以来至少有1项已完工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提供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机构配备具有资格(上岗)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等专业管理人员,以上人员均须提供2012年(2012年1月-2012年12月)社保证明。
9.投标申请人近3年(2010年9月以来)至少承接过1项且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0.投标人申请人必须具有企业基本账户,且提供开户许可证明;
1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单位(2013年度)
13.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伍万元整/标段(¥50,000.00)。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 13 日16:00 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到以下专用账户。
收 款 人: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阳新支行
2.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提交至以上专用账户,投标人汇出投标保证金时,须在银行进账凭证上注明本项目中心受理编号(ZXJ201333)。投标人凭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到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部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退还投标保证金时,从原途径返还。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就上述各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报名,且报名时须明确所投标段。
1.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报名资料提供:
投标申请人应于2013年10月22日至2013年10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阳新县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部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
(1)投标人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且单位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后必须附上法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第二代身份证;
(2)投标人申请人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申请人有效的资质证副本(副本)
(4)投标人申请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投标人申请人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6)投标人申请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7)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的相关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三级项目经理证;
(8)本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9)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等专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上岗)证或建设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
(10)投标人申请人近三年(2010年9月至今)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以施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1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10年9月以来)类似工程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的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12)近三年(2010年、2011年、2012年)财务审计报告;
上述(2)-(12)项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外,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核验后现场退还给投标申请人(法人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留招标代理公司)。原件缺项或原件与复印件不相符,将不予报名。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标段(含图纸及技术资料),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1月14日上午9时30分前,地点: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楼 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将失去投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阳新县土地整理中心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话(传真):180*****777
招标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22楼B室
邮 政 编 码:430071
联 系 人:晓杨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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