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黄至南安市区沥青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四黄至南安市区沥青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南建标[2013]221号
开标时间:2013-11-12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南安分局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南建标[2013]22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安市四黄至南安市区沥青路面改造工程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投[2013]11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南安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本工程施工招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的方法评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该工程南安市四黄至南安市区沥青路面改造工程起于四黄村(四季康城),后止于南安市区(现状郑成功雕像),道路由东向西依次与建中路、金霞路、经六路、创新路、创业大道、滨江大道、东三路、柳城南路相交,路线总长约11.6㎞(路幅宽度44~50米)。建设内容为主车道路面由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等;增设部分管道及雨水口等排水工程;两侧路缘石、人行道、绿化带相应作改造。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工期要求: 70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主路面铺筑沥青砼工期为3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2个标段,根据工程性质分为1个投标段组;本次共招标2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
标段
里程桩号
长度
(km)
主要工程内容
预算价A值
施工工期
(日历天)
A1
K64+772~K70+220
5.448
路面改造工程:主车道路面由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等;增设部分管道及雨水口等排水工程;两侧路缘石、人行道、绿化带相应作改造。
施工工期70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主路面铺筑沥青砼工期为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施工工期含备料期)
A2
K70+220~K76+389
6.169
路面改造工程:主车道路面由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等;增设部分管道及雨水口等排水工程;两侧路缘石、人行道、绿化带相应作改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主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及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
200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在国内至少成功地完成过一个路线长5公里及以上的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合同项目,且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合同价(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价格为准。当工程为路基土建和路面工程总体承包时,且应有足够资料证明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①至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未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从业单位资质名录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②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含未满60周岁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资质,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公路或路桥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为人民币6000万元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允许参投标段数量及允许中标数量: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必须对参投的同一组内的各个标段单独编制投标文件,并分别装订递交,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参投的具体标段,其中投标人每一投标段组通过随机确定可参投1个标段(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8条款“随机摇号办法”);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1个标段。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若同一组中出现关联企业,则通过随机摇号办法确定各投标人可参投的标段(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8条款“随机摇号办法”)。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法: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3年10月22日至2013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招标代理处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2 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捌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只需提交一次捌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即可参与A1、A2标段的投标工作)。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转帐的形式于2013年11月11日17时00分前汇到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6、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2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本项目“工程交易登记卡”,未出示“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南安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安市普莲路338号 地址:泉州市温陵北拓2号楼204C室             
邮 编:362300 邮 编:362000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电 话:180*****180****-********
传 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一:南安市建设银行 开户银行二:中国银行南安支行
帐号一: ****************7891 帐号二:********9489
开户银行三:南安市邮政局邮政储蓄专柜 开户银行四: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
帐号三:****************01 帐号四:********8

以上四个账号由投标人任选一个。

交易中心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日期:2013年10月22日


南安市四黄至南安市区沥青路面改造工程招标编号:南建标[2013]221号施工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 招 标 人: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南安分局 (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日期: 2013 年10 月 总说明一、本工程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基础。二、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的补充、删改和具体化,两者均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对照有关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三、如果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与《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之间有不符合之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 目录第一卷3第一章 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第三章评标办法27评标方法前附表2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3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33第二节专用条款34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48第五章工程量清单49第二卷51第六章图纸51第三卷51第七章技术规范51第四卷51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52 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南建标[2013]221号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安市四黄至南安市区沥青路面改造工程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投[2013]11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南安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本工程施工招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的方法评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该工程南安市四黄至南安市区沥青路面改造工程起于四黄村(四季康城),后止于南安市区(现状郑成功雕像),道路由东向西依次与建中路、金霞路、经六路、创新路、创业大道、滨江大道、东三路、柳城南路相交,路线总长约11.6㎞(路幅宽度44~50米)。建设内容为主车道路面由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等;增设部分管道及雨水口等排水工程;两侧路缘石、人行道、绿化带相应作改造。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2工期要求: 70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主路面铺筑沥青砼工期为30日历天。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2个标段,根据工程性质分为1个投标段组;本次共招标2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施工标段里程桩号长度(km)主要工程内容预算价A值施工工期(日历天)A1K64+772~K70+2205.448路面改造工程:主车道路面由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等;增设部分管道及雨水口等排水工程;两侧路缘石、人行道、绿化带相应作改造。********元施工工期70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主路面铺筑沥青砼工期为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施工工期含备料期)A2K70+220~K76+3896.169路面改造工程:主车道路面由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等;增设部分管道及雨水口等排水工程;两侧路缘石、人行道、绿化带相应作改造。********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主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及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业绩条件:200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在国内至少成功地完成过一个路线长5公里及以上的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合同项目,且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合同价(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价格为准。当工程为路基土建和路面工程总体承包时,且应有足够资料证明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①至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未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从业单位资质名录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②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含未满60周岁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资质,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公路或路桥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为人民币6000万元及以上。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投标人允许参投标段数量及允许中标数量: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必须对参投的同一组内的各个标段单独编制投标文件,并分别装订递交,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参投的具体标段,其中投标人每一投标段组通过随机确定可参投1个标段(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8条款“随机摇号办法”);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1个标段。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若同一组中出现关联企业,则通过随机摇号办法确定各投标人可参投的标段(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8条款“随机摇号办法”)。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法: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3年10月22日至2013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招标代理处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图纸等资料另计,售后不退。4.2 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捌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只需提交一次捌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即可参与A1、A2标段的投标工作)。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转帐的形式于2013年11月11日17时00分前汇到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6、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2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本项目“工程交易登记卡”,未出示“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qzzb.gov.cn)、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zbcg.com)三个网站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 标 人: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南安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安市普莲路338号地址:泉州市温陵北拓2号楼204C室             邮编:362300邮编:362000 联 系 人:黄先生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      电话:180*****180****-********传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开户名称: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一:南安市建设银行开户银行二:中国银行南安支行帐号一: ****************7891帐号二:********9489开户银行三:南安市邮政局邮政储蓄专柜开户银行四: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帐号三:****************01帐号四:********8以上四个账号由投标人任选一个。交易中心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日期:2013年10月22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南安分局地址:南安市普莲路338号联系人:黄先生电话:****-********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温陵北拓2号楼204C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0*****180****-******** 传真:****-******** 1.1.4项目名称南安市四黄至南安市区沥青路面改造工程1.1.5建设地点南安市区至南安市霞美镇1.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上级补助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工期为70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主路面铺筑沥青砼工期为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 / 月 / 日(暂定,以实际发出的开工令写明的时间为准)计划交工日期:2013年 / 月 / 日(暂定)1.3.3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5其他要求:见附录6注:按要求应提供的证书、证明材料,属复印件的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作废标处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除项目经理外其他人员可不提供身份证明原件)。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召开标前会议。本工程有关通知均在指定网站-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zbcg.com)、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qzzb.gov.cn)及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经常浏览以上网站,以及时获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投标人应自行负责。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8 天前以不署名、不盖章(但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日期)的书面形式传真至招标代理单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以编号的补遗书(盖有招标人印章的扫描件电子文档,下同)发布在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zbcg.com)、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qzzb.gov.cn)及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的招标信息区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由投标人自行打印成书面文件,投标人下载后,必须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传真)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确认已收到补遗书。否则视为默认已收到所有补遗书,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投标人。所有澄清补遗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次补遗书将按时序编号,如先后发出的补遗书有不一致之处,以编号最后的补遗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每天都必须登入发布补遗书的网站,以免错过可能的补遗资料(如延期投标通知)1.11分包不得分包1.12偏离详见1.12款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技术规范、补充通知、答疑纪要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8 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 2013年11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招标人补遗书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招标人补遗书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投标文件的组成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5)施工组织设计(不含合同用款估算表);(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果有);(8)资格审查资料;(9)承诺函;(10)其他材料。第一信封内(商务及技术文件)不得体现任何关于投标报价方面的内容,否则按废标处理。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1)投标函;(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含数据U盘);(3)合同用款估算表;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将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发布在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zbcg.com)、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qzzb.gov.cn)的招标信息区供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或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不得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否则,按废标处理。3.2.4是否接受调价函否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6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捌拾 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只需提交一次捌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即可参与A1、A2标段的投标)。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由投标人注册地的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本招标公告中所提供的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并保证不重复使用。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截止到投标有效期满后60天。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本项目不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0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函、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公章的除外)。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经公证机关对授权委托书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后,公证书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投标单位应分标段分别公证。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2 份,另加1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提交报价U盘须导出Excel格式并标明投标人的名称)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成册,不得使用活页夹。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投标报价文件各一包,包装必须使用内外两层封套,内层封套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包装,并在封套上都要加贴封条,上有“正本”、“副本”标记。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否则不予接收。中标后再提交10份“副本”。4.1.2封套上写明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层封套: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福建省南安市普莲路338号(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南安分局)南安市四黄至南安市区沥青路面改造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外层封套:招标人的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普莲路338号招标人名称: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南安分局南安市四黄至南安市区沥青路面改造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在2013年11月12日09时(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内层封套: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福建省南安市普莲路338号(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南安分局)南安市四黄至南安市区沥青路面改造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外层封套:招标人的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普莲路338号招标人名称: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南安分局南安市四黄至南安市区沥青路面改造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在2013年11月12日09时(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4.2.1—4.2.2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时间:2013 年11月12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4.1.4投标文件的包装第一信封及第二信封的包装示意图如下: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5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投标人应在原定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自行在发布公告的媒介查看。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随带本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含未满60周岁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5.2.1开标程序详见原文6.1.1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评标委员会在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有关专业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按标段划分:每个标段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1~3名 7.3.1履约担保修改为:履约银行保函+现金方式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应采用履约银行保函+现金方式,即:现金部分为合同价的5%,履约银行保函为合同价的5%;履约担保提交的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的5日内(签订合同之前);本工程履约担保金提交方式:以现金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提交。履约担保金退还时间:待工程完成交工验收达到协议书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并经省级抽检合格后14天无息退还。注:中标人若未按本章第7.3.1条款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则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9.5监督部门监督机构:南安市交通运输局;电话:****-********; 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 ;邮编:362300监督机构:南安市监察局; 电话:****-********监督机构:泉州市交通委监察室;电话:****-********监督机构:泉州市公路局纪委;电话:****-********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应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的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投诉,否则不予受理。对恶意虚假投诉的,将报请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评标方法及标准: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具体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10.2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标段单独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其所有投标文件均不予受理10.3本次招标项目K值、Q值按标段顺序分别抽取,即A1标段K1、Q1;A2标段K2、Q2。10.4本工程各标段碎石化机械要求采用共振碎石化机械,其技术标准应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的要求。10.5沥青砼路面抽检执行“福建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普通公路路面养护改造工程管理办法》、《普通公路路面养护改造工程省级抽检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交建〔2006〕53号)的规定。10.6编制预算造价(即最高控制价)采用的计价办法和计价依据:(一)公路工程编制依据1、设计施工图:厦门中平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省道308线K64+772-K70+220四黄至南安市区沥青路面改造工程)》。2、使用定额及相关规范:交通部2007年第33号公告,《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闽交建「2008]91号文发布的“福建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公路机械台班车船使用税标准》-闽交价[2012]36号。3、主要材料价格依据泉州造价管理站发布的2013年5月份信息价,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发布的2013年5月份“福建省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各市主要材料市场指导价”以及市场询价。计价取费说明1、直接费 (1)人工费按《福建省补充规定》取47元/工日; (2) 机械台班费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和福建省有关规定计算。2、费率取用(1)其他直接费:计取“安全及文明措施费” (根据交通部2007年1号令,安全及文明措施费按100章-700章不含保险费及安全生产费合计的1.5%列入清单102-3“安全生产费”) 、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临时设施费、工地转移费、沿海地区施工增加费、施工辅助费按编制办法计列,冬季施工增加费、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不计,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按50-101计算。(2)间接费-规费:按福建省交通厅规定,计列工伤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3)间接费-企业管理费:基本费用、财务费用、职工探亲路费、职工取暖补贴不列,辅助生产现场经费按规定计算。(4)计划利润:按部颁编制办法规定计列。(5)税金:市区(含县城)。3、其他(1) 保险费用:建筑工程一切险按按100章-700章不含保险费合计的0.25%计;第三者责任险最低投保金额100万元,保险费率0.35%。;除以上险种外,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其他险种由中标人自行投保并承担费用。(2)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按清单合计(不含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保险费)的1.5%计算。(二)管道及排水工程编制依据:1、厦门中平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供的设计图纸《省道308线K64+772-K70+220四黄至南安市区沥青路面改造工程》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福建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宣贯材料》、《福建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05版)、《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401-407-2005)计价取费依据:1、闽建筑(2007)11号、闽建筑(2007)15号、闽建筑[2009]38号、闽建筑[2010]27号、闽建筑[2011]6号、闽建筑[2011]37号文、闽建筑函[2012]4号文人工单价调整、闽建筑函[2012]4号文、闽建筑函[2012]4号等费用定额调整等省市现行有关规定。2、本工程按类三类工程取费3、劳保费按甲类计取,4、税金按市区税率3.477%计取5、本工程主要材料价格参照2013年5月份南安地区材料信息价格及市场询价机械台班单价按《2013年第1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调整。10.7承包方式:(一)公路工程采取固定单价合同的承包方式,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预算书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竣工结算时依据实际工作量按实计算。(二)管道及排水工程采取固定总价合同的承包方式。各投标人报价时劳动保险费暂按甲类计取,中标后根据中标人取得的劳保卡按实调整合同价。(投标人若有劳保核定卡应提供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核定卡复印件,未能提供的不得计取劳保费用。)管道及排水工程中标后,若承包人对招标工程量清单有异议,须向发包人提出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及其委托造价中介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8天内进行核对,核对期限30天。经核对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且估算价不超过5000元的,发包人不予调整工程量;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3%(含±3%)以内,但估算价超过5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发包人应进行修正,工程量清单误差价款=(经三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符合规定的误差工程量×承包人中标单价+承包人核定劳保类别及相关费用),三方签字盖章报财政部门备案后,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书,作为拨付进度款依据,工程结算时在进行审定。管道及排水工程除招标文件有规定调整条款外,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10.8风险费及价差调整:(一)公路工程:在合同实施期间,钢筋、水泥、柴油、半成品(沥青砼)的材料单价按《合同专用条款》16.1.1款规定方法进行价差调整,其余材料在合同实施期间均不调价。招标人将以最高限价为基础编制资料,综合各型号的主材用量,计算调差材料的权重系数,并将调价用的权重系数及材料基期价格在补遗书中公布。投标人在投标时,不得改变招标人公布的权重系数值及材料基期价格,否则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权重系数及材料基期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论何种原因均不予调整。(二)管道及排水工程:本工程采用固定合同总价合同方式确定。1、若施工期间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办法:钢材的单价以经有权部门审核后确定的开工当期材料信息价与施工期材料信息价(以《泉州工程造价管理》发布的综合价)为准,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的,其价差由施工单位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其超出±5%部分的价差由建设单位承担或受益。沥青、沥青商品混凝土、水泥商品混凝土、水泥、电线电缆、管材、门窗(不含木制门窗)等其他主材的单价以经有权部门审核后确定的开工当期材料信息价与施工期材料信息价(以《泉州工程造价管理》发布的综合价)为准,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的,其价差由施工单位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外的,其超出±10%部分的价差由建设单位承担或受益。人工费按福建省厅发布的施工期人工预算单价计算,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2、非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产生的合同价格调整办法:合同约定的劳保费用调整,按闽财建[2007]157号、泉政文[2003]352号、353号、南政文[2010]238号文及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规定执行。风险包干系数:03、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产生的合同价格调整办法(1)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a) 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中标人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b) 不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照省市造价主管部门颁布的施工期间的定额、费用标准、价格信息及中标降幅系数计算。中标价降幅系数=中标价/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100%。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监理工程师、工程预算审核部门审核后确定。 (2)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a) 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根据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计算。b) 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泉州工程造价管理》施工期间的材料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c) 《泉州工程造价管理》没有公布的材料,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价格,招标人经市场询价后会同监理工程师、工程预决算审核部门询价审核后确定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备案。d) 材料品牌价差计算:价差=(询价审核后材料价格-招标预算相应材料价格)*(1+税金)。10.9工程变更的管理执行《南安市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规定》(南政文[2010]238号文)的规定。10.10对不平衡报价调整问题,招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将对中标人报价清单中的各子目中标单价,依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工程数量和同标段所有被宣读的有效投标价中各子目单价的平均值,按中标价与投标人平均报价的比例调整,但中标总价保持不变(发包人暂估价、保险费、安全生产费及管道及排水工程费用不调整)。10.11合同签订: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2 天内,中标人应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及施工事宜,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5 天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3日内完成施工准备,并于次日开始计算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或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10.12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及中间计量的规定: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2、中标人按当月实际进度,在每月25日前向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报送完成工作量报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监理单位在接收到报告后5天内完成审核签证,发包人在收到工程师签证后7天内完成审批,并在审批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审核审批合同内的合格工作量的80%支付进度款。3、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内业资料归档完毕、报备手续齐全、且经省级抽检合格后,发包人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5%,余下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并完成保修任务后结清质量保证金。按闽交建〔2006〕53号文要求经省级抽检合格的(1个点代表500米单车道)才能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5%,如抽检点不合格未达标,则从工程款中扣减文件规定的省级补助资金。10.13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行业税收管理的工作意见》(南政文[2008]43号)规定,中标人所承建工程所有税收应在南安就地全额缴纳。10.14其它要求:1、本项目临时用水、临时用电(包括水源、电源的引入及增压扩容)均由投标人在第100章中自行考虑,中标单位进场后不再以任何方式要求招标人追加费用,工程临时便道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2、凡是标段内与已建公路、市政道路、通讯缆线、供水、输气管道、居民住宅区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在不干扰公路正常运营以及注意保护地下管线、不干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在现场设置施工和安全标志,并在必要时疏导现有交通流;凡是标段内与其他在建工程有互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做好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承包人应对上述所有工作负责,承包人应将其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如因承包人采取的措施不力,影响公路、市政道路、水路、通讯缆线、供水、输气管道等正常安全运营、居民的正常生活而给其他部门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上述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施工过程采取交通流组织措施、交通安全保护措施以及环保措施和文明施工所需的费用,并计入工程量清单各支付子目的单价中。若投标人中标后,所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交通流组织、交通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需要,发包人有权指令其进一步采取补救或纠正措施,投标人应承担由于其措施不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10.151、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建设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南建[2009]25号文)的规定,参与本工程投标的人应按该文件规定在签订施工承发包合同前办理了本工程欠薪保障手续。2、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过程中使用的主要材料必须按南发改[2009]40、41号文执行,具体设备材料供应商名录详见南安市优惠企业网站(www.nayqhq.com)。3、本工程建筑废土沙石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南政文[2012]311号)、《泉州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规范土石方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指导意见》(泉渣土办[2013]10号)等有关文件执行。4、本工程按《南安市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施工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南建建[2011]14号)规定时限实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5、根据南委办[2010]15号文件,本工程实行《南安市工程建设远程信息监控系统管理》。10.16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招标资料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等资料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问题,应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17最高限价为A值的91%,当投标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最底限价为A值的85%,当投标价低于最低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报价处理。10.181、投标人允许参投标段数量及允许中标数量: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必须对参投的同一组内的各个标段单独编制投标文件,并分别装订递交,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参投的具体标段,其中投标人每一投标段组通过随机确定可参投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1个标段。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若同一组中出现关联企业,则通过随机摇号办法确定各投标人可参投的标段。 3、1当存在“关联企业”时,先进行“关联企业”随机摇号确定参投标段,确定所投标段按A1、A2顺序。把代表相应关联企业标有投标人编号的球放入抽号箱中,依次随机抽取球,按顺序对应参投标段为A1、A2;当每个标段都分配到一个投标人后,摇号停止,其余关联企业投标人则自动失去本组的投标资格。3.2、“关联企业”随机摇号确定参投标段后,对其他非“关联企业”进行随机摇号确定参投标段。4、当不存在“关联企业”时,对各投标人参投标段的摇号,把投标人编号的球放入抽号箱中,依次随机抽取球,按顺序对应参投标段为A1、A2、A1、A2……,依次循环。5、核对并公布的参投各个标段的球号对应的投标人,确定参加各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七、经监督部门确认本次随机摇号确定各投标人参投的标段整个过程公正、公平和最终结果有效后,进入开标、评标阶段。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若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本表内容为准。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1、(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主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及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要 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为人民币6000万元及以上。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 绩 要 求200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在国内至少成功地完成过一个路线长5公里及以上的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合同项目,且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合同价(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价格为准。当工程为路基土建和路面工程总体承包时,且应有足够资料证明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说明:①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的签署时间必须于2008年1月1日以后签署。②当有多个单位签署时间的,以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 誉 要 求1、没有被福建省交通厅或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限期内;2、不被责令停业;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4、没有被泉州市交通运输委或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通报处理、批评。 5、2012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 格 要 求项目经理1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含未满60周岁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资质,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公路或路桥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2、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或中标项目。项目总工11、路桥、公路或道路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项目总工无在建项目或中标项目。注:1、投标人应按后附表的格式要求填写所列人员的资历;2、项目经理须提交职称证、建造师证、安全资格证的彩色影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总工须提交职称证、安全资格证的彩色影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不要求填报备选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4、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按投标须知正文3.5.1的要求提供2012年1月至2013年8月个人社保缴费明细表(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以证明其是本单位人员。但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公司人员,均可认为是单位自有人员。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1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 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分包金额要求:专业工程分包的工程量累计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调查表”,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1.12 偏离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1 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款所列的初步评审标准以及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1.12.2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所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和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4项所列的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1.1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2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2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奖要求澄清之内容以不署名、不盖章(但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日期)之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并可通过网站形式提交(网址: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和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zbcg.com/)),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2.2.3招标人通过网站或有形市场发布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标明投标人领取文本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网站和有形市场发布的文件应与文本文件内容一致。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在网上(网址: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和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zbcg.com/))发出的澄清文件,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招标人领取相应的文本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文本文件的,视同已收到。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2.3.2 招标人通过网站或有形市场发布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标明投标人领取文本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网站和有形市场发布的文件应与文本文件内容一致。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在网上(网址: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和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zbcg.com/))发出的招标文件修改和补充通知,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招标人领取相应的文本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文本文件的,视同已收到。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5)施工组织设计(不含合同用款估算表);(6)项目管理机构;(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果有);(8)资格审查资料;(9)承诺函;(10)其他材料。第一信封内(商务及技术文件)不得体现任何关于投标报价方面的内容,否则按废标处理。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1)投标函;(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含数据U盘);(3)合同用款估算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包含的内容为:公路工程至少应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投标报价汇总表(包含附表1、附表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对应的预算表(02、03、04、07、08-1、08-2表,按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规定的格式);管道及排水工程: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计算表(一)、措施项目分析计算表(二)、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若有)、设备项目清单计价表(若有)、规费分析计算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说明:①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U盘中需包含上述全部内容。以上表格均为EXCEL电子表格。②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书面文件除上述08-1、08-2表无需提供外,其它均同上。)3.2 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将已填写完毕的投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单独拷入招标人U盘中,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内一并交回。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则以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 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和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zbcg.com/)上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4 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 3.2.5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3.2.6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形式。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账户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还必须提供2012年1月至2013年8月个人社保缴费明细表(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的复印件,以证明其是本单位人员。(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投标保证金”应附汇款票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本项目不要求,不须提供)。3.5.3 “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须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可以是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本项目不要求,不须提供)。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7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允许更换。3.5.8 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 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经公证机关对授权委托书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后,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公证书应同时列明A1、A2标段)。投标人无须再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公证。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公证书应同时列明A1、A2标段)。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经公证机关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后,将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应单独密封包装。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装在相应的内层封套里,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装在相应的内层封套里,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如需要)以及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若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形式)应与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正本包在同一个内层封套里,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内层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4.1.1.1投标文件内容应编写目录,并应编写连续页码,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错页、漏页的责任;4.1.1.2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必须对参投的同一组内的各个标段单独编制投标文件,并分别装订递交,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参投的具体标段,其中投标人每一投标段组通过随机确定可参投1个标段(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8条款“随机摇号办法”);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1个标段。4.1.1.3商务文件正本包装在一个内层封套里,商务文件二份副本包装在另一个内层封套里,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正本包装在一个内层封套里,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二份副本(按要求格式填写)包装在另一个内层封套里,然后将四个内层包封包装在一个外层封套内;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应当用白色(不可以用彩页)A4(有关图纸可用A3的白色纸)复印纸打印,并用装订线单独装订成册,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工程名称按参投标段填报,标段名称按“南安市四黄至南安市区沥青路面改造工程(参投标段)标段”填报),与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提交,正本和副本封面须统一使用“施工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中规定的格式。4.1.1.4内外层包封均需使用无字黄色牛皮纸;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内层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4.1.2投标文件的内层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按规定时间当场接受投标文件,不再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按规定时间当场接受书面通知,,不再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 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1)在投标截止后,开标会议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进行;(2)宣布开标纪律,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在有关职能部门监督下对各投标人应到人员的身份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等有关证件进行核查,并宣布核查结果。 (5)由监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会议结束。 5.2.2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5.2.3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不予开封,并交监标人密封保存。5.2.4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当众拆开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的密封袋,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由监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由招标人当众公开随机抽取K、Q值(K、Q值按标段顺序分别抽取,即A1标段K1、Q1,A2标段K2、Q2);(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标人在拆封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外层封套后,按照内层封套上写明的投标人名称公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的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若投标函中的投标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应以大写金额为准)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当场计算评标基准价(若开标结束后发现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予以更正);(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会议结束。5.2.5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并当场宣布为废标;(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5.2.6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5.2.7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商务及技术文件标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不予拆封。投标人无论是否在场均视为默认招标人当众宣读的其投标文件的内容。未通过验证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随带本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含未满60周岁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规定在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有关专业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3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休整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4.4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7.4.5 如果根据本章第3.5.8项、第7.3.2项或第7.4.1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办法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并采用“合理低价法”的方法评标,对具备参投资格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规定的顺序依次进行开标。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报价评分取小数点后两位,当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当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均相同时,则通过抽签的方式来确定排名顺序。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或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及试验检测标的投标人,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试验检测标(已中标的路面监理人为:山东省交通工程监理咨询公司)。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商务及技术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按重大偏差处理,存在的其他问题和不明确之处,按细微偏差处理:(1)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的;(2)联合体投标人,未提交有效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a.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工期、工程质量目标及投标有效期;b.投标函附录的数据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或内容未按规定填写(但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及其他材料缺页不全的按照细微偏差处理,应通过澄清方式进行核实);d.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有工程投标报价的。(4)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5)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担保(或投标信用银行保函)的格式、或时效、或内容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担保金额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b.投标人未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担保金一次性汇入或转入了招标人指定账户;c.投标担保金额不是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了招标人指定账户;d.投标信用银行保函的格式、或时效、或内容、或额度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e.投标信用银行保函弄虚作假的;f.开具投标信用银行保函的开具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未提交或提交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不符合下列要求: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未提供或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不符合下列要求: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没有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1)投标文件弄虚作假的;(12)反映投标文件个性特征的内容出现明显雷同的;(13)不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14)权利义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不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欺诈行为;f.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2.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按重大偏差处理,存在的其他问题和不明确之处,按细微偏差处理:(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包装和密封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投标价;或未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报价的;(3)报价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造成对招标文件实质性不响应的;a.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投标价;b.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内容未按规定填写(但合同用款估算表、人工、材料、机械单价汇总表(预算07表)、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及间接费综合费率计算表(预算04表)、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表(预算03表)、人工、主要材料、机械台班数量汇总表(预算02表)缺页不全的按照细微偏差处理,应通过澄清方式进行核实);(4)投标人无视规定擅自修改了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5)投标报价函和报价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含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2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6)报价文件有多个投标报价,或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7)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8)投标人的投标报价(100章至700章清单合计)高于招标人最高限价的,或修正后的投标价与原投标价相比偏差在1%及以上的。(9)不同投标人之间的投标报价明显雷同、或报价相关性强的;(10)不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3.如果有证据显示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也应按废标处理。2.1.2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审查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重大偏差处理,存在的其他问题和不明确之处,按细微偏差处理。若投标文件所附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业绩、人员等证明材料不全,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未按照规定提供彩色扫描件及扫描件未盖公章时,也按细微偏差处理,应通过澄清的方式进行核实:(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无效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银行信贷证明的内容、开具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的业绩信息与提前核查的信息表有实质上的不一致;(5)投标人的履约信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无在建工程声明和在建项目发包人同意其调出的书面意见(若有),或投标人提交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信息与提前核查的信息表有实质上的不一致;(7)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或试验检测单位;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试验检测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试验检测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试验检测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i被责令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m.涉及诉讼、仲裁的案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n.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o.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2.1.4施工组织设计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条款号量化因素量化标准2.2详细评审标准单价遗漏/付款条件/条款号条款内容编 列 内 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评标价:100 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除未通过资格标评审、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A值91%的投标人和低于A值85%的投标人之外,所有投标人(不包括在“报价文件”评审中被废标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D。(3)评标基准价B的确定:B=A×(1-K)×Q+D×(1-Q);其中A为工程预算价,K值为下浮系数,Q值为权重系数;D值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在招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招标人在商务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当众随机抽取K值、Q值;其中K值为下浮系数,其取值区间为 9%- 15%(包含 9%, 15%),待抽的K值间隔均等为 0.1%,待抽个数21个;待抽的K值间隔均等为 0.1%共分三次抽取,第一次抽取的为整数位,待抽取球号为9、10、11、12、13、14、15;第二次抽取的为整数位后小数点第一位待抽取球号为1、2、3、4、5、6、7、8、9、10(10代表0);第三次抽取的为整数位后小数点第二位待抽取球号为1、2、3、4、5、6、7、8、9、10(10代表0);当第一次抽到球号15时不再进行第二、第三次抽取。Q值为权重系数,其取值区间为60%-80%(包含60%,80%),待抽的Q值间隔均等为1%,共分二次抽取,第一次抽取的为整数位十位数位,待抽取球号为6、7、8;第二次抽取的为整数位个位数位待抽取球号为1、2、3、4、5、6、7、8、9、10(10代表0);当第一次抽到球号8时不再进行第二次抽取。Q值、K值在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字。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2.2.4(3)评标价100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1.5, E2=1.0.(评标价得分取小数点后两位)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报价评分取小数点后两位,当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当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均相同时,则通过抽签的方式来确定排名顺序。评标方法正文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申请人提交完整、真实、有效的资格审查资料,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须携带原件备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技术标和报价标的评审。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A、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B、招标书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具有投标总价和符合工作量清单要求的单价的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并提交数据U盘); D、一份报价文件只有一个投标报价;E、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F、报价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各细目的单价构成应合理,无严重不平衡报价。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2 详细评审3.2.1评标办法本次招标仅对通过商务技术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价。1、在招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招标人在商务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当众随机抽取K值、Q值;其中K值为下浮系数,其取值区间为 9%- 15%(包含 9%, 15%),待抽的K值间隔均等为 0.1%,共分三次抽取,第一次抽取的为整数位,待抽取球号为9、10、11、12、13、14、15;第二次抽取的为整数位后小数点第一位待抽取球号为1、2、3、4、5、6、7、8、9、10(10代表0);第三次抽取的为整数位后小数点第二位待抽取球号为1、2、3、4、5、6、7、8、9、10(10代表0);当第一次抽到球号15时不再进行第二、第三次抽取。Q值为权重系数,其取值区间为60%-80%(包含60%,80%),待抽的Q值间隔均等为1%,共分二次抽取,第一次抽取的为整数位十位数位,待抽取球号为6、7、8;第二次抽取的为整数位个位数位待抽取球号为1、2、3、4、5、6、7、8、9、10(10代表0);当第一次抽到球号8时不再进行第二次抽取。Q值、K值在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字。2、报价标详细评审时,发现投标报价不符合本章2.2条件之一,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计算评标基准价(设定为B),其计算公式为:B=A×(1-K)×Q+D×(1-Q);其中A为工程预算价,K值为下浮系数,Q值为权重系数;D值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2.3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不得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作废标处理。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4 评标结果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 公路工程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详见《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本部分详见《公路工程标准文件》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说明:1.招标人在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和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明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同时,补充、细化的不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通用合同条款和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一致。3.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和细化:(1)“通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通用合同条款”中用“应按合同约定”、“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2)“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用“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里有约定外”。“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能约定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3)其他需要补充、细化的内容。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序号条款号信息或数据11.1.2.2发 包 人: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南安分局地址:南安市普莲路338号邮政编码:36230021.1.2.6监 理 人:山东省交通工程监理咨询公司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24号A栋2-2601室邮政编码:25001431.1.4.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年41.6.3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项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3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53.1.1监理人在根据第12.3款发出的停工指令(或承包人的停工申请)、监理人在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和停工指示前均需要得到发包人事先批准。65.2.4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材料或工程设备,相关规定如下:/ 76.2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否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相关规定如下: / 88.1.1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3天 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7天911.5逾期交工违约金:50000元/天,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 200000元人民币1011.5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10 %签约合同价1111.6提前交工的奖金:/ 元/天1211.6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0 %签约合同价1315.2.2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所节约成本的 / %或增加收益的/ %给予奖励1416.1本工程施工期间材料价差调整办法如下:(一)公路工程:在合同实施期间,钢筋、水泥、柴油、半成品(沥青砼)的材料单价按《合同专用条款》16.1.1款规定方法进行价差调整,其余材料在合同实施期间均不调价。招标人将以最高限价为基础编制资料,综合各型号的主材用量,计算调差材料的权重系数,并将调价用的权重系数及材料基期价格在补遗书中公布。权重系数及材料基期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论何种原因均不予调整。(二)管道及排水工程:本工程采用固定合同总价合同方式确定。1、若施工期间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办法:钢材的单价以经有权部门审核后确定的开工当期材料信息价与施工期材料信息价(以《泉州工程造价管理》发布的综合价)为准,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的,其价差由施工单位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其超出±5%部分的价差由建设单位承担或受益。沥青、沥青商品混凝土、水泥商品混凝土、水泥、电线电缆、管材、门窗(不含木制门窗)等其他主材的单价以经有权部门审核后确定的开工当期材料信息价与施工期材料信息价(以《泉州工程造价管理》发布的综合价)为准,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的,其价差由施工单位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外的,其超出±10%部分的价差由建设单位承担或受益。人工费按福建省厅发布的施工期人工预算单价计算,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2、非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产生的合同价格调整办法:合同约定的劳保费用调整,按闽财建[2007]157号、泉政文[2003]352号、353号、南政文[2010]238号文及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规定执行。风险包干系数:03、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产生的合同价格调整办法(1)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a) 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中标人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b) 不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照省市造价主管部门颁布的施工期间的定额、费用标准、价格信息及中标降幅系数计算。中标价降幅系数=中标价/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100%。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监理工程师、工程预算审核部门审核后确定。 (2)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a) 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根据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计算。b) 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泉州工程造价管理》施工期间的材料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c) 《泉州工程造价管理》没有公布的材料,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价格,招标人经市场询价后会同监理工程师、工程预决算审核部门询价审核后确定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备案。d) 材料品牌价差计算:价差=(询价审核后材料价格-招标预算相应材料价格)*(1+税金)。1517.2.1开工预付款金额:/%签约合同价1617.2.1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1717.3.2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6 份1817.3.3(1)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的/ %签约合同价或/万元1917.3.3(2)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按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2017.4.1质量保证金限额: 5 %工程结算总造价2117.5.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6 份2217.6.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6 份2318.2竣工资料的份数:按交通工程现行标准规定提供6 份2418.5.1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是2518.6.1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是2619.7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5 年2720.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率2.5‰2820.4.2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第三方责任险保险金额A1标段100万元,A2标段100万元,保险费率按3.5‰2924.1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泉州市仲裁委员会30增加工程变更的管理执行《南安市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规定》(南政文[2010]238号文)的规定。31增加报价调整问题:招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将对中标人报价清单中的各子目中标单价,依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工程数量和同标段所有被宣读的有效投标价中各子目单价的平均值,按中标价与投标人平均报价的比例调整,但中标总价保持不变(发包人暂估价、保险费、安全生产费,管道及排水工程费用不调整)。32增加1、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建设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南建[2009]25号文)的规定,参与本工程投标的人应按该文件规定在签订施工承发包合同前办理了本工程欠薪保障手续。2、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过程中使用的主要材料必须按南发改[2009]40、41号文执行,具体设备材料供应商名录详见南安市优惠企业网站(www.nayqhq.com)。3、本工程建筑废土沙石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南政文[2012]311号)、《泉州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规范土石方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指导意见》(泉渣土办[2013]10号)等有关文件执行。4、本工程按《南安市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施工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南建建[2011]14号)规定时限实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5、根据南委办[2010]15号文件,本工程实行《南安市工程建设远程信息监控系统管理》。33权重系数和基期价格表1)、A1标段:名称权重系数(%)基期价格钢筋Ⅰ级钢筋(光圆钢筋)0.783550元/吨Ⅱ级钢筋(带肋钢筋)0.023520元/吨水泥32.5水泥0.72420元/吨42.5水泥0.74435元/吨柴油0.567.88元/kg沥青混凝土AC-13C SBS16.191454元/m3AC-20C19.771289元/m3ATB 2534.00921元/m3固定27.23/合计100/2)、A2标段名称权重系数(%)基期价格钢筋Ⅰ级钢筋(光圆钢筋)0.013550元/吨Ⅱ级钢筋(带肋钢筋)0.013520元/吨水泥32.5水泥0.49420元/吨42.5水泥0.10435元/吨柴油0.687.88元/kg沥青混凝土AC-13C SBS16.011454元/m3AC-20C21.251289元/m3ATB 2537.07921元/m3固定24.38/合计100/项目合同专用条款1.1.3.11约定为: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取、弃土场、预制场、拌和场、机械设备停放场、材料堆放场地以及其他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1.3约定为: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及管理性文件。1.4.(1)约定为:(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廉政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安全生产合同、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以及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协议等);(2)中标通知书;(3)补遗书;(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6)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7)通用合同条款;(8)补充技术规范、技术规程(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投资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12)其他合同文件。1.4.(7)约定为:补充技术规范、技术规程(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1.6.2.(4)段后增加:没有监理人的批准,承包人不得对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的任何部分进行修改,否则,按22.1款承包人违约处理。承包人应认真阅读、审核设计图纸,对图纸中存在的错误应及时向监理人报告,承包人必须接受发包人、设计单位和监理人共同商定的对图纸的更正和修改,并承担承包人应承担的合同义务。4.1.4 款后增加:承包人应合理组织施工生产,投标人报价中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或行车干扰所引起的费用,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并保证标段内各项目进度均衡发展,满足发包人和监理人根据总工期下达的阶段性工作目标要求;通过对施工现场作业严格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为此承包人应:(1)严格计划管理。承包人应制定周密措施和上足生产要素,确保完成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的各个阶段的施工进度计划。对进度严重滞后而承包人又扭转不力的情况,发包人有权按照第22.1款之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违约处理。同时不免除承包人应增加投入以加快进度的责任以及其他应负的责任。(2)保证严格按图纸、规范和工艺操作程序施工,加强质量自检和安全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承包人违反施工工艺操作程序,或违反质量、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或出现质量问题、造成质量隐患及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有权按照第22.1款之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违约处理。同时不免除承包人自费整改的责任以及其他应负的责任。(3)加强施工现场和临建设施的规范化管理,认真执行公路工程标准化施工有关规定。对违反该管理办法的承包人,发包人有权按照第22.1款之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违约处理。(4)凡标段内与已建或在建铁路、公路、电站、通讯电缆(含光缆)、电力电线、管道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在不干扰铁路、公路、航道、电站、油库、通讯电缆(含光缆)、电力电线、管道等设施正常运行或施工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和上述设施运营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疏导现有交通流。由此引起的相关临时安全措施费用包含在相关细目单价或第100章安全生产费用总额中。如因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力,其施工影响铁路、公路、电站、通讯电缆(含光缆)、电力电线、管道等正常安全运营或施工而导致索赔、赔偿、诉讼等情况,或给其他部门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5)严格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试验设备,试验人员应持证上岗,完善各种检测手段,所有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仪表、计量用具都必须在开工前到有关部门标定,确保精度、型号达到国家最新技术标准及规定要求。施工期间所有检测仪器、仪表、计量用具须定期校正,以保证其应有的精度,须加强标准计量的基础工作和材料检验工作,不得违规计量,不得将不合格的材料用于本工程。4.1.7 段后增加:因承包人野蛮施工或违规施工造成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的破坏与不能正常使用(比如:房屋受损、地基沉陷)或干扰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和通行方便(难以避免的一定程度的干扰除外),而导致的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开支,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若因建设正常施工不可避免造成上述情况引起的赔偿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增加4.1.10.(5)~(10)(5)质量抽检主管部门有权对各承包人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随时进行抽检,并通过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施否决,承包人应积极予以配合,并免费提供试验用的仪器、材料、试样等。沥青砼路面抽检执行“福建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普通公路路面养护改造工程管理办法》、《普通公路路面养护改造工程省级抽检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交建〔2006〕53号)的规定。(6)安全生产目标合同实施期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7)配合交工验收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和监理人组织的工程交工验收工作安排。如检测结果出现不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质监部门要求复检,因此产生的一切复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承包人应妥善处理好与其他单位的关系,发生交叉施工时,应相互配合,友好协作,并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统一协调。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防台、防洪、排涝、临时设施、构配件运输、二次搬运、限制施工、交叉作业、成品保护和维护的一切费用和工期,和受此影响所造成的一切增加费用。(9)承包人应及时报送各种计划、报表、整改报告、验收资料、变更资料等合同条款中规定提交的任何一项文件。如果发包人或监理人要求承包人上报的上述文件、资料延误提交或发生严重错误,不论何种原因,将对承包人按22.1款规定进行违约处罚。(10)为加强本项目建设档案管理,在合同实施期间,承包人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档案公司对本项目所辖各施工、监理、检测标段的档案资料进行及时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以满足行业、省市等相关部门的档案管理规定和要求,所需的费用由各承包人承担。4.2约定为: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向发包人提交一份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数额精确到万元),其中履约现金担保为5%工程合同价,履约银行保函为5%工程合同价。履约现金担保提交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完成交工验收达到协议书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并经省级抽检合格后14天无息退还。注:承包人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则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承包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增加4.3.7款:不得违法分包和转包。发包人有权随时对承包人的分包(如有)或劳务合作(如有)情况进行核查,承包人不得拒绝。根据施工现场情况,若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的分包或劳务合作队伍无法满足施工需要,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更换,承包人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按照第22.1款之规定处理。4.6.1约定为: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各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状况。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施工场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以上报告监理人均应及时向发包人核备。承包人派驻现场的管理、技术及质检人员应具备有相应的职称、资质等证书,发包人有权进行检查。若发包人或监理人认为承包人派驻现场的管理、技术或质检人员的资质或数量不能满足工程进度和安全质量要求时,应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替换或增加相关人员的指令,承包人在接到指令后7天内,必须按指令要求调整到位。若承包人在接到指令7天内未按要求执行,将按第22.1款之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违约处理。4.6.3约定为:在工程施工期间,为加强管理和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应按投标书附表所报名单委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如投标承诺人员确实无法到位,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意后,可用同等经历和资质的人员替换,但尽管取得这样的同意,发包人仍可对承包人按22.1款的规定进行违约处罚。如果监理人和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已委派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上不称职,且通知承包人撤换时,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撤回该名人员,同时委派一名同等资质和经历并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意的新的人员担任,但发包人仍可对承包人按22.1款之相关规定进行违约处罚。未事先取得监理人和发包人的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已经到位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合同期内严禁在另一合同兼职,同时必须保证每月至少有21天在工地现场。发包人将对其实行考勤制度,并根据考勤结果按照规定采取相应措施。4.7约定为:承包人应对其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发包人或监理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的,承包人应予以撤换,同时委派经发包人与监理人同意的新的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4.8.1约定为: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执行各级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相关的规定,做好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和发放工作。若承包人违反该规定,发包人可按照第22.1款对承包人进行违约处理。承包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与雇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作条件、工作内容、工资标准及发放时间,并接受项目发包人和当地劳动管理部门的监督。承包人要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负总责,同时应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明确责任。5.1.1段后增加当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足够的有关设备、物资或材料的所有权证明或者被他租用的或占有的设备、物资材料的协议书。5.1.3约定为: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进场后,承包人应按有关材料检验的规定及频率立即进行自检,并应随时按监理人的指令在制造、加工或施工现场对材料和设备进行检验,结果应通知监理人。如监理人发现有未经过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或设备用于工程中,应立即报告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的报告后,有权参照第22.1款之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违约处理,除此以外承包人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果检验样品的提供在技术规范或其他合同中已明确规定,全部样品(包括监理人、发包人及上级部门检验所需的样品)应由承包人提供,并承担其费用。6.1.1段后增加:尽管承包人已按招标文件的履约标准提供了机械、设备和仪器,但监理人认为仍不能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或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调遣或购买、租用某些机械、设备和仪器,承包人不得拒绝,也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若承包人在接到指令14天内未按要求执行,将按第22.1款之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违约处理。增加6.1.3、6.1.4款6.1.3临时工程是永久性工程质量顺利施工的保证,所有临时工程须按《福建省普通公路标准化施工指南》要求建设、维护,承包人对临时工程应高度重视,否则将按第22.1款的相关规定进行违约处罚。增加6.5款料场使用费 当地材料等所发生的料场使用费及其他开支或补偿费。发包人应尽可能协助承包人办理料场租用手续及解决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但无论协助成功与否,并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所有因料场而产生的一切税和费,已包括在相关单价或总价中,不再另行计量支付。7.2.2约定为:如果监理人有书面要求,承包人应该:(1)承包人应允许发包人或与经发包人同意的第三方免费正常使用由承包人负责维护的临时道路、桥梁等;(2)为上述人员提供其他服务。除此以外,承包人应妥善处理好与其它单位的关系,发生交叉施工时,应相互配合,友好协作,并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统一协调。7.3.2段后增加:承包人对为完成本工程而使用的任何运输车辆(包含临时雇用的车辆及为本工程提供材料、设备的运输车辆)负有管理责任,这些车辆对所通行道路或桥梁造成的损坏,应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增加7.3.3款:承包人利用现有道路和桥梁(包括利用、拓宽和加固的村乡镇便道)作为施工便道或临时便道,应征得道路所有者的同意,并负责进行养护和维修,确保道路桥梁的良好使用功能;工程交工验收后,临时道路应进行恢复,恢复的标准不低于原有道路;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在103细目中总额报价,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如承包人未能履行好修复的责任,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承包人承诺在任意一期计量款中扣回,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9.2.6约定为:承包人应对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包括分包人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9.4.2约定为: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环保工作内容,编制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并报发包人核备。施工过程中,应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并令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满意,否则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及经济责任。9.4.3段后增加:在合同许可的范围内,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工程中的一切施工作业,原则上应不影响邻近建筑物、构造物的安全与正常使用,也不干扰群众的生产、生活和通行方便(难以避免的一定程度的干扰除外)。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应对临近建筑物、构造物的完整性进行调查,该项调查应会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建筑物及构造物所有权人一同进行,并拍照登记造册,并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加以保护。若因承包人未按相关操作规程及安全保护措施等原因而导致邻近房产和群众干扰的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开支时,应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10.2段后增加在合同总工期未变的前提下,发包人或监理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其认为有必要的任何其它理由而对工程分阶段工期所进行的调整,承包人应无条件地服从。11.2段后增加:竣工资料(包括按规定提交项目影像资料和电子竣工文件等)必须满足档案专项验收的有关要求,及时移交,否则将按第22.1款的规定进行违约处罚。11.4约定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指以月计的某个时期的恶劣气候比当地气象部门20年的统计资料、以30年一遇频率计算的平均气候还要恶劣而引起的工程延误,由监理人根据承包人提交的证明予以评定。但在进行上述评定时,还将考虑按同等标准以同期或其他月份异常良好的气候予以抵补。异常气候在每个月对工程进度影响的评定,应在整个合同期内予以累计。13.1.1约定为:本项目工程质量目标:(1)验收规范:执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及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按交通部有关要求进行交竣工验收;上述规范及标准中没有的项目执行相关行业现行验收规范;(2)施工规范:执行设计文件及现行相关施工规范;(3)质量等级:合格;(4)交竣工验收: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13.2.6约定为:承包人驻工程现场机构应在现场驻地和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公示牌。公示牌应设置在施工现场显要、易于识读的位置。公示牌和基础必须坚固,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保持完好有效。公示牌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标段主要工程概况、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督单位名称及主要负责人姓名、监督电话等,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增加13.2.7款:本项目实行质量责任碑制度,即以施工标段起止为界,在路肩内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碑。碑面上应刻制施工、监理人名称和责任人(项目经理、总监)姓名及起讫桩号(按运营桩号刻制)。标识牌的具体格式、要求待合同签订后按发包人通知办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增加13.6.1.(3):经承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承包人的通知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时到场检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修整返工后,由监理人重新检查。承包人应对重要隐蔽工程进行拍摄或照相并应保证监理人有充分的机会对将要覆盖或掩蔽的工程进行检查和量测,特别是在基础上的任一部分工程修筑之前,对该基础进行检查。14.试验和检验补充第14.5款:试验室14.5 试验室14.5.1公路沥青砼路面工程:承包人工地试验室所有仪器须由计量部门标定,工地试验室按《福建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交建[2008]184号文及件》的有关规定设立,其母体试验室应具有交通部核发的乙级资质以上(含乙级),其母体试验室不具有相应资质时,应委托其它有资质的试验机构。工地试验室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报监理人审查后,报发包人进行工地试验人员和试验项目的认定,并应在下达开工令前取得临时资质。工地试验室的规模、设备、人员资格、数量应满足现场试验工作需要。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自身不能承担的试验检测工作如房建工程的桩基检测、防雷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等、沥青等材料的化学分析等的试验、较复杂的试验及标准试验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并经监理人批准的试验检测单位进行,费用由承包人自负。15.3变更程序增加15.3.5项:如果工程量的增减是由于其施工图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估算的数量而非监理人指令的结果,则不需变更指令。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15.4.4项细化为: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则按以下方法进行计算单价:(1)采用交通运输部2007年颁发的《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和《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以及原福建省交通厅颁发的补充规定及补充定额(闽交建【2008】91号);公路预算定额中缺的项目,由监理人决定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套用相关公路的补充定额或其他相关行业的预算定额。(2)采用发包人编制最高控制价依据的清单预算中的工、料、机单价及费率,清单预算中的工、料、机单价表缺的单价,按《福建交通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变更工程变更令下达日期所在月的“南安市综合价格”(若综合价格为区间价时,取区间价平均值)的信息价,对《福建交通工程造价信息》未涉及或无“月度价格”的部分材料,可参考当月的《福建工程造价信息》(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行,发布价采用南安 市综合价格),无信息价的在变更实施前由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三方经市场共同询价后确定单价。采用承包人中标价(清单100章至700章合计)对照发包人编制最高控制价同口径清单预算价的降价系数降价。(3)施工方法须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批准;工程数量(含附属工程数量)须经发包人、设计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四方现场确认。如果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额价一时不能确定,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以确定暂时的单价或总额价,作为暂付账款列入根据规定签发的期中支付证书中,待确定后在其后的期中支付证书中调整。增加第15.4.6项:变更工程无论采取何种作价方法,均不考虑100章费用的调整。;15.7约定为:本工程不考虑计日工。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本工程不计取风险费。本款约定为: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应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的规定,按照第16.1.1项约定的原则处理。16.1.1 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本项目在合同履行期间仅对钢筋、水泥、柴油、半成品(沥青砼)进行价差按月调整,且仅对材料原价进行调整,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采购及仓库保管费、包装品回收价值等均不在调整之列。临时工程、临时设施及其他辅助设施材料消耗均不纳入材料调差调整范围。(1)风险幅度(r)以上可调差材料一定幅度内价差作为承包人风险,不予调差。风险幅度系数r=±3%(2)计算公式本项目价差调整按下列公式计算,每月调差一次:价格调整公式:式中:TJE—月计量支付额的调价额;ZFE—指100-700章月计量支付额;ZH—综合调价系数;X—支付中不进行调价部分所占的权重系数;X=1-(a1+a2+a3+a4+a5+a6+a7+a8);式中:a1—Ⅰ级钢筋的权重系数;a2—Ⅱ、Ⅲ级钢筋的权重系数;a3—32.5水泥的权重系数;a4—42.5水泥的权重系数;a5—沥青砼的权重系数; a6—柴油的权重系数;△CLi—为各调差材料价格变动系数,计算规则:(1)当 时, ;(2)当 时, ;(3)当 时, ;其中:r为风险幅度系数;CLio、CLi分别为基期价格与当期价格。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材料价格在投标所在月份不作调整,此后每月调整一次,工程交工证书签发后的计量支付按证书签发月份的综合调价系数在末期计量时调整。○2式中的基期价格按发包人编制最高限价时所采用月份的《福建交通工程造价信息》(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发行,发布价采用 南安 市指导价),若《福建交通工程造价信息》未涉及的材料可参照当月的《福建工程造价信息》(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行,发布价采用南安 市综合价格)。当发布的信息价为区间价时,以区间价的平均价为准。以上的具体价格在招标人公布最高限价时同时发布。○3式中的当期价格按《福建交通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应调价当月工程所在地材料价格,若《福建交通工程造价信息》未涉及的部分材料可参照当月的《福建工程造价信息》。当发布的信息价为区间价时,以区间价的平均价为准。○4实施过程中,Ⅰ级钢筋均以φ10钢筋、Ⅱ、Ⅲ级钢筋均以Φ16钢筋的信息价为基础进行价差调整。⑤权重系数及材料基期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论何种原因不予调整。⑥因价差调整所引起的税收、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包含在投标价中,发包人不予另外支付。17.3.4约定为: 在对以往历次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漏或重复的,监理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双方复核同意后报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审批后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17.6.1.(1)约定为: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28天内。经监理人和承包人双方同意的最后结帐单,经过发包人和相关有权部门审核完成后得出的总金额方能被确认为代表了根据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人的全部款项,即为最后结帐单中的总金额。20.1约定为: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内容: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发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直接向保险人支付。20.4.2约定为: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发包人应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第20.4.1项约定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由承包人直接向保险人支付。21.3.1.(1)约定为:永久工程,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承包人无责任的条件下,由发包人承担;22.1.1.(7)约定为:承包人未能按期开工,或接到监理人通知后7天内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进行本工程或其关键部位的施工;增加22.1.1.(11):(11)违反《福建省普通公路标准化施工指南(汇编)》中规定的现场规范化管理要求。增加22.1.2.(5):如监理人向发包人证明(抄送承包人)认为承包人有下述情况时,发包人可以采取的措施:①无视监理人事先的书面警告,一贯或公然忽视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发包人可对承包人课以人民币5000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②违反第22.1.1(7)款,发包人可对承包人课以每项每月(自监理人或发包人发出督促指令时起算)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③违反第22.1.1(3)款,发包人可对承包人每次课以人民币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④违反第22.1.1(8)款,其中:违反第4.6.1款,发包人可对承包人课以每人次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违约金,直到终止合同。违反第4.6.3款发包人可对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课以每人次人民币20万元的违约金、更换项目总工课以每人次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若未经允许擅自更换人员将按对应数额双倍进行处罚)。违反第6.3款发包人可对承包人课以关键施工设备(沥青摊铺机、压路机、路面共振碎石化机械等)每台(套)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⑤违反第3.1.1(2)款,或在接到关于修复或运走、替换不合格材料、设备的规定发出通知或指令后的7天内不执行或不遵守该通知或指令,发包人可对承包人课以人民币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⑥上级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工地质量大检查,或业主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含质量隐患)、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安全事故,业主或监理将视发现质量问题、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等有关情节轻重每次、每处或每项课以人民币5000元~20万元的违约金。⑦无正当理由未能根据第11.1款规定开工,或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进行本工程或其关键部位的施工,发包人可对承包人按照上述第(2)款处以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同时发包人可将本工程或其中的一部分割让给指定的其它承包人,所需一切费用由原承包人负责。被割让工程的单价或总额价参照市场行情由监理人商发包人确定,费用由发包人从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款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还不足,发包人将向承包人追索。⑧违反《福建省普通公路标准化施工指南(汇编)》中规定的现场规范化管理要求,发包人可视其情形严重程度对每处课以人民币1万元~10万元的违约金。⑨违反公路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发包人可视其情形严重程度每次课以人民币1万元-10万元的违约金。⑩违反第4.3.7款规定,发包人有权责令改正直至终止合同。违反《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条款施工要求等重要合同条款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每次、每处或每项课以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违约金,并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直至终止合同。上述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在通知承包人后,从支付给承包人的任何一期款项中扣回。违约金处理不代表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应按时完成违约事项的整改工作,以避免受到再一次或进一步的违约处理。发包人有权将其违约行为上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增加22.1.2(6):(1)承包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实行每天签到登记制(每月按21日计),并于每周一上午将签到登记表送交工程师,发包人代表和工程师将随时检查承包人的上述人员是否到位,如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现签到登记表不实或以上人员没有在现场履行职责,且未向发包人事先书面说明并获得书面同意,则发包人可按承包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缺岗每人每天2000元,现场其它主要管理人员缺岗每人每天1000元的标准要求对承包人处以违约金处理,发包人可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该违约金。因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缺岗致使承包人连续两周每周支付的违约金数额超过壹万元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取消承包人的中标资格,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支付协议书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2)承包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不得更换(特殊情况经发包人同意的除外)。更换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如现场工程师、试验工程师、质检工程师、专职安全员、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等)的每人次扣除承包人违约金5万元。24.争议的解决 24.1争议的解决方式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泉州仲裁委员会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本附件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 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第 标段由K+至K+,长约km,公路等级为 ,设计时速为, 底基层, 路面层,。2.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规范;(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1)其他合同文件。3.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4. 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 )。5. 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总工:。6.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7.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8.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9.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日历天。10.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11.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2.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 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日、附件二 廉政合同(本附件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标段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监理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反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的、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的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盒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以及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盖单位章) 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章单位) 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章单位)附件三 安全生产合同(本附件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为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的施工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 (发包人名称,一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助手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 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全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盖单位章) 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附件四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本附件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人员数量(人)资格要求现场工程师1公路或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试验工程师1具有公路试验检测合格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质检工程师1公路或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1具有公路工程造价资格证乙级及以上,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特殊工种满足施工要求均须持证上岗注:1、招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在本表中列明具体的数量及资格要求,本表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投标人无需提供上述人员名单和详细资料,也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本表格;但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应按本表最低要求的数量和资格投入人员。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要求中标人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且不允许更换。3、工作年限以虚年计算。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应根据合同价配备,每5000万元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有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由交通运输部颁发)。 附件五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本附件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最低要求备注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320t/h间歇式套1冷料仓不少于5个沥青混合料摊铺机摊铺宽度≧10m 双振梁台2应具有自动调节摊铺宽度及找平功能沥青洒布车5000L以上辆1智能型沥青洒布机双钢轮压路机整机质量≧12t ,台3全振动双钢轮压路机整机质量≧8t台1全振动轮胎压路机≧25t台3用于沥青路面结构各层小型振动压路机1T台1共振碎石化机械台4柴油发电机组台2热熔划线机台2注:1、招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在本表中列明具体的数量及规格要求,本表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投标人无需提供上述机械设备详细清单,也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本表格;但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应按本表最低要求的数量和资格投入机械设备。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要求中标人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本标段配备的主要设备,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主要设备且不允许更换。附件六 项目经理委任书(投标时,投标人必须填报)(承包人全称)(合同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委任书致:(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职务、姓名) 代表本单位委任 (职务、姓名) 为(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 (姓名) 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职务) (姓名)(签字)年月日抄送:(监理人,若有) 附件七 履约担保格式履约担保(本附件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 (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2. 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止。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4.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 保 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年月日第二部分管道及排水工程合同专用条款数据表(对应于《通用本》四专用条款中的“合同专用条款数据表”)说明:1.本《专用合同数据表》是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合同专用条款的组成部分,如与专用条款不一致的,则以本数据表内容为准。2. 招标人原则上应当引用《通用本》合同专用条款的全部条款内容,如确因合同专用条款中的某些内容与招标项目不符而需要修改的或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招标人可以对合同专用条款进行补正(删除、补充或修改)。有关补正内容填入下列《合同专用条款补正表》。如本表格不够填写,可以按照同样的格式加页。专用合同数据表序号条款号信息或数据19.1(4)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各提供施工现场不少于3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和必要的办公设施213.3本招标项目发包人给承包人施工准备时间为 3 日历天。323.2本合同采用 固定合同总价合同方式确定。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根据闽建筑[2009]18号文第五条规定,钢材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其他主要材料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10%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用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10%以内;人工费按福建省厅发布的施工期人工预算单价计算,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0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的有效设计变更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的有效施工现场签证,合同约定的劳保费用调整。按闽财建[2007]157号、泉政文[2003]352号、353号、南政文[2010]238号文及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规定执行。424(1)本工程不预付备料款, 524(5)预付款保函金额为合同价款(年度工作计划用款)的/ %;626.1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按月支付进度款的比例为:当月确定的工程计算结果所含款项的80%支付进度款。732.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竣工图一式6 份。8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___无933(4)本招标项目约定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审查期限为/ 个工作日。1033(4)本招标项目的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为合同价款的 5%。1141.3(2)修改为:履约银行保函+现金方式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应采用履约银行保函+现金方式,即:现金部分为合同价的5%,履约银行保函为合同价的5%;履约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的5日内(签订合同之前);本工程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以现金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待工程完成交工验收达到协议书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后14天无息退还。 合同专用条款补正表序号条款号原专用条款内容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1 9.1(5)由承包人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但以发包人名义申请的,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由承包人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并承担责任和费用;29.1(8) 原条款内容补充:本工程所有施工建筑垃圾均应全部清运出现场。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清理费用、临时性收费、临时性占用场地费、临时设施费和不可预见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中。39.1(9)⑥ 原条款内容 补充:不得向发包方或第三方收取任何费用。 423.3(1)-(3) 原条款内容修改为:(一)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⑴ 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招标人招标预算造价综合单价×(1-下浮系数K值)计算。⑵ 不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照省市造价主管部门颁布的施工期间的定额、费用标准、价格信息及下浮系数K值计算。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监理工程师、工程预算审核部门审核后确定。(二)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1) 招标预算书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根据招标人招标预算书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1-下浮系数K值)计算。(2)招标预算书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泉州工程造价管理》施工期间的材料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3)《泉州工程造价管理》没有公布的材料,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价格,招标人经市场询价后会同监理工程师、工程预决算审核部门询价审核后确定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备案。 524原条款内容 删除 6 26.1 原条款内容修改为工程进度款支付:(1)工程进度款:中标人按当月实际进度,在每月25日前向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报送完成工作量报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监理单位在接收到报告后5天内完成审核签证,发包人在收到工程师签证后7天内完成审批,并在审批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审核审批合同内的合格工作量的80%支付进度款。⑵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内业资料归档完毕、报备手续齐全、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总额为工程结算总造价(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和发包人及监理单位中间签证增减等费用)的95%,余下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期满后按《工程保修书》约定支付。 728.1 原条款内容补充:(8)如果发包人认为本工程部分材料设备需由发包人采购或进行调整,发包人应提前通知承包人,或于承包人提交订货书面报告后3天内通知承包人。有关调整变更项目的价款从承包人投标报价的相应部分扣除。 835.2(2)原条款内容修改为: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程竣工验收时未能达到协议书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则承包人除了应当按照有关验收部门的要求整改,使其达到协议书规定的标准,还应按工程合同总价的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抵。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用于本次招标的图纸、设计答复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用于本次招标的图纸中设计的或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1.4 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1.5 对作业和材料的—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1.6 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不一致时,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1.7 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2.投标报价说明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2.3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2.4 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2.5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2.6 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3.计日工说明 (本工程不设置计日工)4.其他说明(1)公路工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公路部分报价书第100章 总则 按总额计价部分,投标人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自行逐一填报总额价,以填报的总额价包干(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保险费用:本工程预算工程一切险暂按第100章至第700章(保险费、安全生产费及专业暂估金额除外)合计的2.5‰计,第三方责任险暂按投保金额(第一标段100万元、第二标段100万元)的3.5‰计;投标时保险费率不得优惠,工程结算时按实施阶段实际投保的金额计算,但不得超过投标书的保险金额;安全生产费用按规费1.5%计不得优惠;(2)管道及排水工程: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本招标工程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的具体计算金额(含规费税金)如下表,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并在投标报价文件中列出安全施工中的密目式安全立网、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文明施工中的现场围档、工地地面硬化处理,临时设施中的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等主要措施细项的金额,作为工程施工中检查安全文明措施落实情况的依据。投标报价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环境保护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A1标段:序号项目名称管道及排水工程金额(元)备 注1文明施工已含相应的规费和税金2安全施工3临时设施4环境保护5合 计A2标段:序号项目名称管道及排水工程金额(元)备 注1文明施工已含相应的规费和税金2安全施工3临时设施4环境保护5合 计本管道及排水工程按固定合同总价价格发包,并以固化清单的格式固化,投标人不再以提交相应的细化相关资料。5.工程量清单本部分另册提供 第二卷第六章图 纸(另册提供)第三卷第七章技术规范(另册出版)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下册投标人须自行购买。第 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第1册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 投标保证金;4. 施工组织设计;5. 项目管理机构;6. 资格审查资料;7. 承诺函;8. 其他材料。第2册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1.投标函;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含数据U盘);3. 合同用款估算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包含的内容为:公路工程至少应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投标报价汇总表(包含附表1、附表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对应的预算表(02、03、04、07、08-1、08-2表,按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规定的格式);管道及排水工程: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计算表(一)、措施项目分析计算表(二)、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若有)、设备项目清单计价表(若有)、规费分析计算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说明:①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U盘中需包含上述全部内容。以上表格均为EXCEL电子表格。②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书面文件除上述08-1、08-2表无需提供外,其它均同上。)南安市四黄至南安市区沥青路面改造工程招标编号:南建标[2013] 号 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第1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月日目录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 投标保证金;4. 施工组织设计;5. 项目管理机构;6. 资格审查资料;7. 承诺函;8. 其他材料。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用于商务和技术文件中)致: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南安分局1.在研究了上述项目 标段的招标文件(含补遗书第_号至第_号)并考察了工程现场后,我们愿意按报价文件的投标总价;或根据项目招标文件算术性修正原则最终确定的另一金额,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复工作。2.标段由K + 至K + ,长约km,技术标准为二级公路。施工主要工作为主车道路面由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等;增设部分管道及雨水口等排水工程;两侧路缘石、人行道、绿化带相应作改造等。具体以进场后交付并经勘误后的施工图纸为准。3.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在接到监理工程师的开工通知书后,在本投标书附件内写明的开工期内开工,并在70 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主路面铺筑沥青砼工期为 30日历天)内完成本合同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该工期从本投标书附录内写明的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4.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按照你单位认可的条件,以本投标书附录内写明的金额提交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保证金现金担保。5.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 60天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6.在合同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7.我们理解,你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你单位接到的其它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随同本投标书,我们出具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8.如果我们在本次投标过程中,出现投标人须知第3.4.4款规定的行为,贵方有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另选中标单位。投标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投投标人:(全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姓名)(签字)日期:年 月 日2、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目号约定内容备注1缺陷责任期1.1.4.5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2逾期交工违约金11.550000 元/天,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 200000元3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1.5 10 %签约合同价4提前交工的奖金11.6/元/天5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11.60%签约合同价6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16.1.1合同实施期间,钢筋、水泥、柴油、半成品(沥青砼)的材料单价按《合同专用条款》16.1.1款规定方法进行价差调整,其余材料在合同实施期间均不调价。见权重系数及材料基期价格标。权重系数及材料基期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论何种原因均不予调整。7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17.3.3(2) 按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8质量保证金限额17.4.1工程结算总造价的 5% 9保修期19.7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5 年10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20.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0.25% 11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20.4.2第三方责任险保险金额(标段名称)100万元,保险费率按0.35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名: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性别:年龄: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2、在授权委托书后应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3、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4、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需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进行公证。 三、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信用银行保函(一)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能反映开具银行及帐户名称)粘贴处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开户银行的基本帐户开户证明 四、施工组织设计一、投标人应按以下要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2.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3.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5.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6.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7.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8.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9.其他应说明的事项二、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施工总体计划表附表二分项工程进度率计划(斜率图)附表三工程管理曲线附表四分项工程生产率和施工周期表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七临时占地计划表附表八外供电力需求计划表附表一 施工总体计划表年度 2013年月份主要工程项目91011121~1011~2021~301~1011~2021~311~1011~2021~301~1011~2021~311.施工准备2.路面基层处理3.路面ATB层4.路面下面层5.路面上面层6.路面标志标线7.管道及排水工程8.其它附表二 分项工程进度率计划(斜率图)年度 年 年季度一二三四一二三四月份12345678910111212345678910…图例:100(%)施工准备90路面基层处理80路面ATB层70路面下面层60路面上面层50路面标志标线40管道及排水工程20其它10注:1.应按各标段实际工程内容填写。2.各个项目的进程可用线条的长短来表示。 附表三 工程管理曲线年度 2013年 进度9101112上旬中旬下旬上旬中旬下旬上旬中旬下旬上旬中旬下旬100908070605040302010附表四 分项工程生产率和施工周期表序号工程项目单位数量平均每生产单位规模(人,各种机械台)平均每生产单位生产率(数量,每周)每生产单位平均施工时间(周)生产单位总数(个)1路面基层处理万m32路面ATB层万m33路面下面层万m24路面上面层万m25路面标志标线m26管道及排水工程道78910说明:互通立交、分离立交的匝道、匝道涵洞、通道、桥梁分别归入表中相关的项目内。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施工营地、料场、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 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七临时占地计划表用 途面积(m2)需用时间年 月至 年月用地位置菜地水田旱地果园荒地桩号左侧(m)右侧(m)一、临时工程1.便道2.便桥3.…………二、生产及生活临时设施1.临时住房2.办公等公用房屋3.料场4.预制场……租用面积合计 附表八外供电力需求计划表用电位置计划用电数量(KW?h)用途需 用 时 间年 月至年 月备注桩号左或右(m) 五、项目管理机构拟为承包本标段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以框图方式表示说明六、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 (公章)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账号技工经营范围资产构成情况及申请人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备注注:1、在本表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含绿化,若有)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二)投标人企业组织结构框图投标人名称: (公章) 以框图方式表示。说明(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情况1、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投标人名称: (公章)姓名年龄专业职称公司单位职务拟在本标段工程担任职务毕业学校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学制年经 历 年~ 年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担任何职发包人及联系电话获奖情况目前任职项目状况项目名称担任职位可以调离日期备注注:1、本表后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还必须提供2012年度个人社保缴费明细表(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的复印件,以证明其是本单位人员。2、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的工作内容。3、开标时,以上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2、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本岗位无在建项目或中标项目声明致: (招标人全称)我单位申请参加(招标人)的(项目名称)工程施工投标,拟委派项目经理 (资质等级: ,证号: )、项目总工 (身份证号码:)。目前无担任本岗位的在建项目、目前本岗位无中标项目,保证其在投标期间内有效。如有不实,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月日3、项目经理委任书(承包人全称)(合同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委任书致: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南安分局(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职务、姓名) 代表本单位委任 (职务、姓名) 为(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 (姓名) 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职务) (姓名)(签字)年月日(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近年完成的公路路面工程项目情况表投标人名称: (公章) 项目名称及标段项目所在地中标合同总价(万元)开工日期交(竣)工日期项目发包人单位名称地址及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监理单位单位名称地址及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质量监督单位单位名称地址及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备注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近年(期限为:2008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交工或竣工的公路路面工程项目均可;3.中标合同总价以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价格为准,含不可预见费(暂估价)。4. 本表后须附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的复印件。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自身业绩,其关联企业业绩不能作为自身业绩。6.开标时,以上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备查。(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名称: (公章) 项目投标人情况说明注:1、本表后应附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2、开标时,以上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备查。七、承诺函 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南安分局 :我方参加了南安市四黄至南安市区沥青路面改造工程 (施工标段)标段施工投标,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要求我方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在招标人向我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我方也承诺,在合同实施期间,若有人员、机械设备、试验检测设备不能满足要求,随时应招标人的要求予以增加或更换,直至招标人满意为止。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由招标人将我方的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八 其它资料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以上材料属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均应携原件待验。南安市四黄至南安市区沥青路面改造工程招标编号:南建标[2013] 号 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第2册 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月日目录1、投标函;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含数据U盘);3、合同用款估算表; 一、投标函(用于报价文件中)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南安分局: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南安市四黄至南安市区沥青路面改造工程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清单第100章至700章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元(¥ )(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并在 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主路面铺筑沥青砼工期为 30日历天)内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回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履约银行保函+现金方式(若有))。(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投 标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含数据U盘)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包含的内容为:公路工程至少应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投标报价汇总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对应的预算表(02、03、04、07、08-1、08-2表,按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规定的格式);管道及排水工程: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计算表(一)、措施项目分析计算表(二)、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若有)、设备项目清单计价表(若有)、规费分析计算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说明:①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U盘中需包含上述全部内容。以上表格均为EXCEL电子表格。②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书面文件除上述08-1、08-2表无需提供外,其它均同上。)三、合同用款估算表从开工月算起的时间(月)投标人的估算分期累计金额(元)(%)金额(元)(%)第一次开工预付款12345…………缺陷责任期小计100.00投标价:说明注:1.投标人可按商务及技术文件附表一的工程进度估算并填写本表。2.用款额按所报单价和总额价估算,不包括价格调整和暂列金额、暂估价,但应考虑开工预付款的扣回、质量保证金的扣留以及签发付款证书后到实际支付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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