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HHJW2021-146-B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排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ZTHHJW2021-146-B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排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排烟设备

采购项目三次公告

(项目编号:ZTHHJW2021-146-B)

一、采购项目概况

受采购人委托,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现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排烟设备采购项目,按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物资名称和数量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第一包件:

1.报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报价人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结算时提供正规税务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近三年内电动悬臂排烟设备销售和安装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或发票);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单个包件不分包。

5.10 其他要求:

附属设备清单:

1. 离心风机 4台

2 . 软管磁力接头 10套

3 . φ300mm×3m 三层软管 75根

1.3.4 φ300mm×5m 双层软管 6根

1.3.5 φ300mm×2m 三层软管 12根

1.3.6 φ300mm×2m 单层软管 28根

1.3.7 800×800mm排烟主管及配套弯头 570米

1.3.8 φ300mm螺旋风管及配套弯头 250米

1.3.9 φ600风帽 4个

质量保证

1.产品到货后,由中标单位负责安装调试,安装、调试过程需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安全制度,在作业过程中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2.安装调试完毕正常运行5个工作日内,按照系统技术要求进行验收,保证正常运行,对不符合要求的,可以要求退还或整改,直至满足验收要求为止,中标单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3.验收合格后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因采购设备质量及安装等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负责。质保金为全部货款的5%,质保期届满后无质量问题质保金一次性付清。

第二包件:

1.报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报价人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结算时提供正规税务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能够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产品销售业绩(附合同或发票);

4.报价人为代理商的,须取得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或授权销售证明;

5.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行业的有关标准,提供国家有资质的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

其他要求:

设备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条件的质量保证: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第三方检测报告

3. CE认证和TUV出具的CE检测报告

四、谈判文件获取

4.1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网上报名。报价人须首先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并通过网上报名之后,才能按照以上流程获取采购文件。

另外,按照国铁集团的要求,“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采用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投标,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请供应商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方法详见:https://cg.95306.cn/baseinfor/public/baseInformationDetail?id=0814e875-c122-4513-9d70-12308bb5b3be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在线客服,咨询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至18:00时)

4.2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从2021-08-1408:00:00起至2021-08-1817:00:00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1-08-1817:00:00

答疑截止时间:2021-08-1817:00:00

本项目报名成功后,报价人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自行下载谈判文件电子版。

4.3 本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成交或未成交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购买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不成功,重新组织时无需再次缴纳)。报价人须将谈判文件购买费在报名之前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4403

汇款事宜联系电话:0471—*******

报价单位需仔细阅读采购公告及要求,将采购文件购买费汇款至汇信公司指定账户。

未购买谈判文件者,报价无效。

报价人报名成功后,将根据报价人要求将纸质版谈判文件进行邮寄。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报价截止时间:2021-08-2308:30:0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2021-08-23 08:30:0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地址(报价文件开启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层(车站东街与迎宾北路交汇处,丁字路口西南角,综合楼入口座西朝东)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若购买采购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信用评价中扣1分/次(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6.1本项目定于2021年08月23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开始谈判,谈判地点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层。届时请报价人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6.2疫情期间,为确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汇信公司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府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外省健康通行码在我区互认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报价人做出如下要求:

①必须办理我区健康通行码,申请方法:微信关注“青城医疗”公众号,在个人中心进行健康码申领,申领成功后“出示健康码”,显示绿色二维码方可入场;

②只能委派被授权人单独参加线下开标会议,减少人员聚集。

③必须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

七、确 认

请你单位在购买谈判文件后,于 2021年08月18日 17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填写确认函(附件1),确认函需填写盖章并扫描为图片格式发送邮件至邮箱hxzbbxb@163.com,以邮件方式确认是否参与报价,报名邮件主题格式:【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如未发送确认函,视为确认参加。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苏亚楠

采购联系人电话:153*****030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层(车站东街与迎宾北路交汇处,丁字路口西南角,综合楼入口座西朝东)

邮政编码:010050

项目联系人:白工

电 话:****-*******

邮 箱:hxzbbxb@163.com

开户单位: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账 号:150*****4403

日期:2021年8月13日


附件1:确认函(格式)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回执

我方确认□参加/□不参加你方组织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报价人代表签字:

报价人:(加盖公章)

日 期:年月日


附件2:采购物资名称和数量

包件

序号

物资编码

品名

型号规格

单位

实际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

排烟设备

6m(电动悬臂)

21

按合同约定

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

2

排烟设备

12m(电动悬臂)

5

按合同约定

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

1

全自动升降梯

8m

1

按合同约定

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


附件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本人承诺:

1.没有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

2.没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人员或疑似病例人员密切接触;

3.没有被留验站集中隔离观查或留观后已解除医学观察;

4.目前没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相关健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注:如个人有其他情况,可后附说明。

承诺人: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从何地来呼: 来呼时间:

体 温: ℃

2021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采购 排烟 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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