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北组团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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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开发区西北组团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LYGK********4
工程名称连云港开发区西北组团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招标人名称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落实
工程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程规模48000立方米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万元)计划发包时间
LYGK********402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北组团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135002013/11/27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1
报名地点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日期2013年10月21日
计划开工时间2013年11月27日计划竣工时间2014年12月31日
公告开始时间2013年10月21日公告结束时间2013年10月25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公告信息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并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施工合同额的1/5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1、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
2、外地企业进市执行“连建管(2006)308号文” 外地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在连云港市注册分公司,并在连缴纳有关税收,在投标前为此必须做出承诺(详见连建管[2006]308号文)。
3、本工程资格审查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苏建招[2010]333号文。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9家以内,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要求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的拟派投标项目负责人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答辩,招标人根据答辩情况确定不少于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但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6家(含16家),则招标人首先通过随机抽签方式抽取15家单位,再通过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的方法从中确定不少于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五)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七)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证。
(八)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建造师进行投标。项目经理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需承担下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的,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建筑业处备案后方可承担。
5.1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5.2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外市投标人递交的资审文件中必须附上投标人所属地地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证明该投标人所派出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及不良行为的证明。
6、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文、苏清办[2008]13号文、连建综[2009]483、连清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6号文等;
7、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报项目经理资质证书、B证、法定代表人及拟报项目经理身份证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一同前来并携带两人的近3年的劳保证明原件报名。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报价78分;
(2)施工组织设计20分;
(3)投标报价合理性(-4分) ;
(4)信誉2分。
在统计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一、投标报价(78分)
以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格得最高分(78分),并以此为基准确定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投标价格高于该基本价格的,每高出1%的扣0.3分;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施工组织设计20分
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1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安全防护,要求各投标单位在踏勘现场后充分考虑现场施工场地条件,做出合理的现场平面布置。2分
3、采购、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4、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2分
5、依据工程总工期及各节点工期要求提供保证工程施工按期完成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施工优化措施、与其他专业协调配合的组织措施等; 4分
6、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1分
7、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
8、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分
9、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分
10、雨季施工、成品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分
11、工程项目工会的组织及运行措施。1分
12、项目经理现场答辩。2分(其中陈述分值1分,答辩分值1分)
评审要点及得分
内容
分值
评审要点及得分
项目
负责
人陈
述及
答辩
0-1
1分:对总体情况了解全面细致,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准确、解决措施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且科学合理。
0.7分:对总体情况比较了解,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较深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比较准确、解决措施比较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比较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比较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5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了解,对项目现场的各种条件有一定的调查和了解基本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基本准确、解决措施基本可靠,对施工计划标书基本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基本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3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不了解,对项目现场各种条件没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或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不准确、解决措施不得力,或对施工计划表述不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不完整、不符合实际,或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一致。
项目
负责
人答
辩分
值0-1
1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晰。
0.7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提问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晰。
0.5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提问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标书基本清晰。
0-0.3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提问不准确,或对重点不把握、标书不清晰。
三、投标报价合理性(-4分)
说明:
(一)本项指标为扣分项目;
(二)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平衡报价的评价。
(三)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不平衡报价的数量和对投标总价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评分幅度进行评分:
0≤优<1 1≤良<2 2≤中<3 3≤差<4
四、信誉(2分)
1、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应出具投标单位工商注册地地市级检察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近两年来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
2、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存在“不当行为”,则扣除2分信誉分值;
3、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提供不了其是否存在“不当行为”的证明,则信誉分得0分;
4、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提供了其不存在“不当行为”的证明,则信誉分得2分;
5、备注:
5.1此证明必须是企业工商注册地地市级两个部门分别出具,两个证明均齐全,方可得分(以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为准,部门章无效);
5.2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负责查询;
5.3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负责查询;
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所报业绩及投标全过程所提供所有信息的真实性的最终核实权,若经考证所提供信息不真实,则取消其中标权,并视情节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连云港市朝阳西路7#宝泰商住楼2-701

联系人

冯淑艳
传真

电话

****-********137*****915
邮编222000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9时0分 至12时0分,下午14时30分 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9时0分至12时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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