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供销集团长三角(南通)冷链物流中心中国供销集团长三角(南通)冷链物流中心项目一期总承包(EPC)(设计、采购、施工)招标公告
中国供销集团长三角(南通)冷链物流中心中国供销集团长三角(南通)冷链物流中心项目一期总承包(EPC)(设计、采购、施工)招标公告
中国供销集团长三角(南通)冷链物流中心项目一期总承包(EPC)(设计、采购、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供销集团长三角(南通)冷链物流中心项目一期已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2106-320671-89-01-71445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中实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国供销集团长三角(南通)冷链物流中心项目一期的总承包(EPC)(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六路东、保税七路南、经九河西、保税九路北,占地面积约100亩
2.1.2建设规模:建设智能冷链仓储中心,农产品展销服务中心及配套仓储服务中心等,总建筑面积约72191平方米 。
2.1.3合同估算价:/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566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180天(设计工作分期进行,具体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1.5其他: /。
2.2招标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及标准、工程所在地相关管理规定及规范标准、发包人相关管理规定标准,使本工程达到竣工验收合格标准且满足发包人正常使用功能要求所需的设计、施工、验收、移交等全部工作,包括不限于:
(一)工程设计
包括不限于:满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求及项目正常使用需要的总平图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深化设计(除污水处理、高压变电、二次装修设计、幕墙设计、海绵城市、景观绿化、夜景亮化、智能化弱电系统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冻库制冷系统及管道设计、专项设计配合、施工配合阶段等以及相关技术咨询顾问服务,未尽内容详见发包人设计任务书。
(二)工程施工与材料、设备采购:
(1)办公及生活用房等临时设施、施工临时用水、电、道路、围挡等。
(2)地基处理、降水、土石方工程、基础与主体结构(含二次结构)、预制构件、屋面工程、墙体工程、保温工程、人防工程、门窗工程、粗装修工程、建筑强弱电工程、给排水、通风空调、消防系统、电梯工程、室外工程以及涉及所有随主体结构预留、预埋的铁件(套管)、暗配管、接线盒、桥架(线槽)、及穿带线等。
(3)承包人范围内设备设施的联动试车试运行,配合发包人直接发包设备设施的单机、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等。
(4)满足发包人管理需要的相关零星工程、以及当地政府规定或发包人要求与本工程有关的环境清理、市容维护(包含大门外及围挡边线至道路边线的门前三包责任)、交通、噪音、民扰(扰民)调停处理、建筑垃圾清理外运及处理等相关工作。
(5)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验收合格证书及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整体移交,保修等。
(6)配合发包人进行政府部门报批报建、审查等工作。
以上未列出,政府或发包人要求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要求 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1)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设计甲级资质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2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和商务粮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2及以上资质】;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注:①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
②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a.企业设计业绩: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及以上或者EPC总承包项目合同金额在 12000万元及以上的仓储用房的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委托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金额以合同为准,相关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1、类似工程业绩的单位名称不是投标人的,不予认可。
2、若合同无法证明业绩内容、规模、金额的,可另行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R自2018 年 1月 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自 2018 年 1月 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自 2018 年 1月 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 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 单如下:/。
3.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
(a)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其中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得超过1家。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自行协商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d)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e)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8月13日至 2021 年9月15日 09 时 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9月15日 09时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173*****7001.png%5C%22">本次招标采用R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监督管理:
南通市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反馈,包括但不限于:
(1)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答疑内容已经向招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过异议,对回复仍有疑问的;
(2)对开标程序、评标过程、中标候选人的确定等有异议的;
(3)发现中标单位/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供货履约、验收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并提供有效线索的;
(4)潜在投标供应商存在陪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
联系方式 ****-********邮箱:ntkfqggb@163.com。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 9 号能达大厦西裙楼 5 楼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中实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锦绣路888号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
号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02幢7栋
邮编:邮编:/
联系 人: 刘经理联 系 人:李闯
电话:158*****736电话:159*****593
传真:/传真: /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2@qq.com
2021 年8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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