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亚运会训练场馆提升改造EPC总承包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亚运会训练场馆提升改造EPC总承包[E3300000007000259003001]招标公告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亚运会训练场馆提升改造EPC总承包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亚运会训练场馆提升改造EPC总承包[E3300000007000259003001]招标公告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亚运会训练场馆提升改造EPC总承包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亚运会训练场馆提升改造EPC总承包[E****************003001]招标公告E****************2021/8/13 22:00:04

项目编号:E****************003001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亚运会训练场馆提升改造(项目名称)经浙发改项字【2021】112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总改造面积40609平方米。其中,主田径场12125平方米,副田径场9800平方米,训练辅助用房改造建筑面积2555平方米,体操馆改造建筑面积9488平方米,重竞技馆改造建筑面积6641平方米。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萧山区高教园区,计划于2021 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财政资金80%,自有资金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委托代理机构为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监督。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亚运会训练场馆田径、重竞技、体操训练馆改造提升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具体包括本工程的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含拆除)、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验收、移交、备案、赛事期间训练保障、场地体育设施拆除、搬运、安装、恢复以及办公室搬迁等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责任,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控制,合同、信息等管理,组织协调等全过程管理工作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文件和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范围内的,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涉及本项目的各项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智能化、暖通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及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咨询;所有的设计内容须经发包人、亚组委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同意,最终出具有效的施工图,并完成设计技术交底、现场配合服务、以及变更设计等;

(2)工程采购范围:包括所有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设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给水排水设备、暖通设备、电气设备、智能化系统设备等。

(3)工程施工范围:包含所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设计范围内未完全包含但是根据现场情况需要进行拆除、搬迁、训练期间修复、赛后恢复等内容。赛事训练期间派人24小时负责施工范围内的维修保障。

(4)其他:包括但不限于场地体育设施拆除、搬运、安装、恢复以及办公室搬迁等工作(包含施工现场原有各类设施的拆除、搬迁至招标人指定位置、亚运赛事结束后恢复原状)、中间验收、竣工图制作、设备调试、各职能部门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移交、资料归档、备案、配合审计、总体试运行等;体育工艺、运动地板、训练场地、训练照明、LED 大屏、场馆空气质量、结构安全等须通过专业机构的检测和相关部门的验收;直至项目达到亚组委的验收,达到亚运会训练的使用要求。

本次招标¨估算造价(t概算投资)5827.415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若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②项目负责人需由牵头单位拟派;③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工作职责;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⑤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⑦联合体各方均应至少具备本次招标要求的设计或施工资质中的任意一项。

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提供)。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

6.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拟派);t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的需提供)。

2.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1)、(2)、(3)”条业绩之一的即可:

(1)自 2017 年 7 月 1 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3800 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该业绩须为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2)自 2017 年 7 月 1 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须为单个工程造价金额 38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自 2017 年 7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工程造价金额 3800 万元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须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和设计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描述;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为: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三)其他: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18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可由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其中一个(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的可兼任施工负责人;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可兼任设计负责人),但以上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kb.zmctc.com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见面开标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条规定为准。(1)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人原则上不得派代表至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 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应全程参与不见面开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线下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相关证明、证书原件等。(2)开标期间,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登录不见面 开标大厅,并进行相关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投标人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 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4)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5)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若投标单位数量少于 3 家,招标人公布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投标单位数量大于等于 3 家,进入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环节。(6)招标人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解密时间结束,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招标人公布已解密的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7)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或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解密投标文件,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相关信息。(8)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相应功能进行异议(点击“我有异议”按钮,并选择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招标人应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9)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 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确认完成后招标人公示开标结果。(10)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应符合《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附件 2《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电脑终端配置要求》并运行正常,投标人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投标人应捉前阅读并熟悉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手册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登录界面下载、查看。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813日至2021819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未取得省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省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820日16: 30。招标人将于2021830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9309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3.t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4.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高教园区

联系人:马立新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建业路511号华业大厦2412室

联系人:胡女士 段先生

电 话:181*****202

2021年813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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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提升改造 场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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