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天外村广场票务中心主电缆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泰安市天外村广场票务中心主电缆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泰安市天外村广场票务中心主电缆安装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泰安市泰山票务交通管理处 | ||
行政区域 | 泰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14日12:4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8月27日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泰安市泰山票务交通管理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思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泰安市天外村广场票务中心主电缆安装工程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供应商),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 31.147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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