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海龙精神病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通化市海龙精神病医院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通化市海龙精神病医院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采购单位通化市海龙精神病医院
行政区域梅河口市公告时间2021年08月15日11:0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8月16日至2021年08月2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吉林同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化市东昌区江南大街中盛山水城34号楼106号)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6日09:30
开标地点吉林同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通化市东昌区江南大街中盛山水城34号楼106号)
预算金额¥44.2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包一铭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通化市海龙精神病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海龙镇城南路1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包一铭****-*******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同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江南大街中盛山水城34号楼10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董工****-*******

项目概况

通化市海龙精神病医院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同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化市东昌区江南大街中盛山水城34号楼10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HW-2021-014

项目名称:通化市海龙精神病医院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设备一批

1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范围内的代理商或经销商;3.2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近6个月内的资信证明);3.32020年至今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3.42020年至今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3.5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3.6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3.7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注: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6日至2021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同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化市东昌区江南大街中盛山水城34号楼106号)

方式:被授权人携带以下资料购买:(1)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购买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同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通化市东昌区江南大街中盛山水城34号楼10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现场考察时间和地点:本项目组织现场考察。
  2. 开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否组织开标前答疑会。
  3. 投标文件方式:开标时需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且文件需胶装密封。详见招标文件。
  4. 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和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人须知》。采用非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及账户信息:

数额(元)

开户银行

账号

7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建设街支行

2205 0164 4736 0000 0289

账户名称

吉林同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汇款账号须严格按照公告提供的账号完整填写(完整账号:基本账号、横线、账号),如只填写基本账号,导致保证金汇入基本账号,属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响应无效。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须在存款单备注中注明本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及投标保证金便于代理机构查询相关信息。

采用保函形式的递交地点:开标前一天(工作日)递交吉林同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化市东昌区江南大街中盛山水城34号楼106号)。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通化市海龙精神病医院     

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海龙镇城南路137号        

联系方式:包一铭****-*******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同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通化市东昌区江南大街中盛山水城34号楼106号            

联系方式:董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包一铭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采购 医院 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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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同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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