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优联动”优质晚稻省级试点加工企业招标公告

“五优联动”优质晚稻省级试点加工企业招标公告



2021年“五优联动”优质晚稻省级试点加工企业项目招标公告

(国粮浙交2021第275号)

受浙江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储备粮公司”)委托,浙江省粮油交易信息中心定于2021年 8 月 20 日在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浙江粮油交易网(www.zjlyjy.com)举办2021年“五优联动”优质晚稻订单省级试点(以下简称“省级试点”)加工企业招标交易会。现公告如下:

省级试点是指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在安全可控、公开透明的前提下,由浙江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储备粮公司”)对省级优质订单晚稻购销主体(以下简称“加工企业”)提前进行招标,以轮换价差、优质加价为竞价项目,以单一仓为标的,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加工企业;由优质晚稻订单收储省级试点参与市县的粮食收储公司(以下简称“收储公司”)按“收购基准价+优质加价”的中标均价为收购结算价,择优选定省级优质晚稻订单农户(以下简称“优质订单农户”),实行规模化连片种植;销售出库价按照“收购基准价-轮换价差”,省储备粮公司收到货款后办理提货手续。

一、招标内容

21100吨优质晚稻订单收储省级试点加工企业招标,共分11个标的。

标的号

品种

产地

储存库点

数量(吨)

优质加价(元/吨)

轮换价差(元/吨)

1

嘉67

海盐县

海盐中心粮库0P18

2250

2

嘉67

海盐县

沈荡粮库1P01

1000

3

嘉67

海盐县

沈荡粮库1P14

1750

4

秀水121

平湖市

乍浦中转库1P-05

1100

5

秀水121

平湖市

乍浦中转库1P-20

1900

6

秀水121

平湖市

乍浦中转库1P-8

1100

7

秀水121

海宁市

海宁粮食储备库1P09

3000

8

秀水121

海宁市

海宁粮食储备库1P12

3000

9

嘉67

桐乡市

桐乡中心粮库0P03

2000

10

嘉67

桐乡市

桐乡中心粮库0P04

2000

11

秀水121

上虞区

上虞区中心粮库18

2000

备注:1.上述报价为国标三等质量标准;

2.收购基准价一般为当年浙江省出台的晚粳稻谷最低收购价,若当地政府出台新的收购价,则收购基准价为当地政府出台的收购价;

3.收购结算价各地分品种按“收购基准价+优质加价的加权均价”(平湖市和海盐县的优质加价为两年平均)计算,销售价按“收购基准价-轮换价差”计算。

二、试点要求

1.省级试点粮食粮权属省政府,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GB1350-2009)三等及以上,达到食品安全标准,且储藏品质为宜存,其中:水分<15%。

2.加工企业负责粮食包干轮换销售(轮换价差根据中标结果确定)、品种鉴定及品质把关,协助收储公司做好优质订单收购等工作。

3.收储公司负责优质订单收购合同签订落实、组织收购、货款结算、质量检测、数据统计、受托代储、预购定金发放等工作,并对储存粮食数量、质量及储存安全负责,同时要积极开展低温或准低温储存。

4.优质订单粮食的收购,预计为2021年11月底至2022年1月底,其收购价(国标三等)为“收购基准价+优质加价的加权均价(平湖市和海盐县的优质加价为两年加权均值)”,由收储公司统一与订单农户结算。优质加价部分的收购资金,由中标加工企业在当年10月25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省储备粮公司,省储备粮公司在收到该款项后3个工作日之内转付给收储公司;收购基准价部分收购资金,由收储公司按省级订单晚稻委托收购指导性计划文件向当地农发行贷款,若收购期间当地政府出台新的收购基准价,高于最低收购价的部分暂时由收储公司筹措。中标加工企业协助收储公司按粮食收购政策开展收购工作,粮食等级、水、杂等升扣价部分收购资金,由加工企业通过收储公司直接支付给优质订单农户,出具收款凭证。

5.轮换实行一年一轮,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如收储、财政补贴等政策没有重大调整的,经各方参与主体同意,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具体条款不变,合同期限最多不超过2年。如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涉及品种调整的,须于当年4月上旬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各方参与主体一致同意。

6.轮换销售实行包干,销售价即为“收购基准价-轮换价差”。加工企业根据《优质晚稻省级订单委托收购、代储、包干轮换销售合同》向省储备粮公司提出用粮计划,货款支付原则上以500吨为一次支付单位,省储备粮公司据此办理出库提货手续,加工企业凭单提货。出库时间由加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和企业实际自行决定,原则上为2022年3-7月,每个标的提货起止时间不超过2个月,期间免收储存费,具体由加工企业提前上报用粮计划。在提货截止时间为9月底不变的前提下,加工企业付款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0日,款到安排发货;8月21日-8月31日(含)支付逾期货款的,按逾期金额、实际逾期天数及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滞纳金;9月1日前未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货款的,合同终止,加工企业承担未履约部分的相应违约责任。

7.代储单位对受托保管粮食数量损溢实行包干,并严格按规定处置,如既定仓库发货数量少于合同数量的,由丙方负责向乙方补足数量或者按收购基准价退还不足部分的货款。

8.特殊情况。

(1)若2022年晚粳稻谷最低收购价调整,则试点标的物中标销售价作等额调整。

(2)若晚粳稻谷市场价低于2021年最低保护价0.1元/斤(不含)时,加工企业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要求终止合同的,在2022年3月25-31日期间提出书面申请,经省储备粮公司核实后,允许解除合同并全额退还保证金,加工企业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在晚粳稻谷收购环节已经支付的优质加价和升扣价的货款,不予退还,该部分粮食由省储备公司按常规轮换模式组织竞价销售。晚粳稻谷市场价,指2021年2月25日-3月24日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竞价销售浙江当年产晚粳稻谷(甬优系列和其他特殊用途粮除外)成交均价;如该期间没有成交信息的,则以1月25日-2月24日成交均价为依据。

(3)订单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减产、质量降等、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的,以及达不到省级储备粮质量要求的,按照省级储备粮订单奖励政策及省级储备粮晚稻委托收购指导性计划等有关文件执行,同时《省级优质晚稻订单委托收购、代储、包干轮换销售合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9.特殊情况下,省政府需紧急调用该批粮食,中标加工企业须无条件执行,收储公司应积极予以配合出库。

10.各收储公司收购开仓次序原则上收购满一个仓再开另一个仓进行收购。招标约定同一代储库点标的,中标收购价高者优先选择标的开仓收粮位次,依次类推。若中标收购价相同的标的则由当地收储公司与中标加工企业协商解决。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内,具备大米生产加工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加工能力达到日处理稻谷100吨以上(含)。

3.企业拥有自主产品品牌。

4.具有专业的粮食检验管理技术人员及相应的粮食质量检测仪器设备和场所。

5.纳入省粮食流通统计系统的加工企业。

6.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7.参加竞价交易的单位必须是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的会员单位,未取得会员资格的单位,可以在竞价交易前申请加入会员,申请会员的具体事项详见浙江粮油交易网-交易中心-网上交易指南(咨询电话:****-****************)。

8.请参加竞价交易的单位如实填报“客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第四部分),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后发送到邮箱xxzx591@126.com(所有企业一定要填写,否则会影响后面的交易进程)。

四、投标时间

本次网上竞价招标交易会的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19日14:30前,本次网上竞价8月20日14:30开始交易。请参加单位务必注意交易起止时间,以免错过。

五、投标要求

投标人资格条件第1-6、8项资料必须在2021年8月19日14:30前邮寄至杭州市延安路591号浙江省粮油交易信息中心业务科,电话:********;或者以PDF的格式发送到邮箱xxzx591@126.com。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逾期提供均不得参与竞价交易。

有意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9日14:30前(到账时间),向浙江省粮油交易信息中心按预投数量每吨160元标准缴纳交易保证金和交易手续费(其中交易保证金150元,交易手续费10元)。中标加工企业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按120元/吨支付履约保证金给浙江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其交易保证金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收费单位:浙江省粮油交易信息中心

账号:********4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杭州庆春支行

六、竞价办法

以单一仓为标的,以轮换价差和优质加价为竞价项目,操作模型如下:

a - b = c

a = 轮换价差(最高限价200元/吨,按5元/吨或其整数倍报价,可为负值);

b = 优质加价(最低限价40元/吨,按5元/吨或其整数倍报价);

综合计算后得出c值(可为负值),c值最小者中标;若c值相等时,b值大者中标。

七、票据约定:

1、货物发票,一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有特殊需求请联系****-********

2、手续费发票,一般开具普通发票,如需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成交单位及时联系省粮油交易信息中心财务科。

八、联系电话:

浙江省粮油交易信息中心业务:0571-********

财务:****-********

传真:****-********

省储备粮公司业务:****-****************

传真:********

财务:********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综合部:****-********

交易部:0571-********

附件:2021年“五优联动”优质晚稻省级试点加工企业项目招标文件

浙江省粮油交易信息中心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

2021年8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企业 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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