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取暖+分布式光伏”招标公告
农村“电取暖+分布式光伏”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化县农村“电取暖+分布式光伏”项目招标人为隆化诚至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本项目所需资金政府出资6940万元,个人出资694万元,剩余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单位:隆化诚至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隆化县农村“电取暖+分布式光伏”项目 (3)项目地点:隆化县汤头沟镇、韩麻营镇、中关镇、茅荆坝镇4个镇36个村 6940 户; (4)项目建设内容:对隆化县 4 个乡镇 36个村 6940 户进行“电取暖+分布式光伏”改造和运营。服务内容为对分布式光伏、电采暖设备进行采购、安装、维护、保养及后期采暖运营服务。此次招标电采暖设备采用空气源热泵。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最高限价: 采暖设备费:壹亿贰仟肆佰玖拾贰万元整(¥:********0.00元) 采暖设备安装费:人民币陆佰玖拾肆万元整(¥:*******.00元) 运营服务费(取暖费):每年人民币叁拾陆元每平方米(¥:36.00元/平方米/年) (7)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0月25日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并经过业主方验收;运营服务期限为15年。 (8)服务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系统及设备运行正常
2.2招标范围:选择确定隆化县农村“电取暖+分布式光伏”项目承接主体。具体内容详见(4)项目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可为①具有空气源热泵制造和经营能力的厂家或其授权的合法代理商(或经销商);②从事太阳能发电行业的投资主体;③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上所有条件和能力。如不具备,可由具备某一(或多)能力的企业组成具备以上所有条件和能力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3)投标人为采暖设备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必须具有设备制造厂家的产品代理证书或项目授权书。同一个品牌的厂家只能授权一个(即唯一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且厂家与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4)在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否则按无效处理。 (2)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电子投标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4)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5)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8-16 08:30至2021-08-20 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lh)凭企业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9-06 09:30,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lh)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承德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隆化县隆化镇 | 地址: | 隆化县人防指挥中心三楼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王建东 | 联系人: | 白东旭 |
电话: | 电话: | 136*****560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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