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峰玻璃钢储罐2台招标公告

奇峰玻璃钢储罐2台招标公告

玻璃钢储罐2台招标

一、 投标须知:

1、投标人在投标前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条款。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及行业认可的健全资质和相应的质量保障能力、技术支持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及垫资能力,专业制造厂家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及中间商报价。有专用的送货车辆并认可买方的付款方式。送货入仓。

3、投标人自行拟定投标文件,技术标应以技术应答的形式进行投标,若不能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应在投标文件中以技术偏离的形式做出特殊说明,否则将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多项材料、备件打包招标时,原则上不得空项漏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遇停产产品或型号可提供升级替代产品,但要用醒目字体予以标明。

4、投标文件中应标明公司全称、联系人、电话、设备制造厂家或品牌、供货时间等相关信息,以Word、Excel文档或压缩文件形式,在吉林化纤集团电子商务网站上电子投标。因投标文件联系人信息不全或联系方式无法接通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5、投标方必须提供正规渠道产品,严格杜绝假冒伪劣、贴标伪造产品,一经发现卖方有假冒伪劣等以次充好的主观故意行为,招标方将以商业欺诈论处,冻结供货公司付款帐户并追究其相应责任。中标方在供货过程中,如出现验收不合格或质量反馈,中标方则无条件给予退换或采取其它方式妥善解决,并且将此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做为供应商评标重要依据,一家供应商六个月内三次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一次质量问题造成买方重大生产事故或重大影响的,买方将直接取消其供应商资格并追究相应损失。

6、本次招标只接受吉林化纤集团电子商务会员投标,非会员单位有意向参与投标,请抓紧办理会员入网手续(办理供应商入网,请登录吉林化纤集团官网www.jlhxjt.com→招标信息→MORE→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资质审查时详见网站“关于供应商资格审核的通告”)。

二、报价:

1、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人民币价格,报价包含设备、备件、材料、包装、运输等综合费用,报含税单价及总价。

2、报价中如有特例情况请明确说明,如包装物是否回收,如无特殊说明按一般情况视为不可回收,其他情况参照此例。如遗漏说明,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三、 评标办法:

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价格最低不做为最终中标的唯一标准。

四、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1、依据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二者出现偏差时选较高者。

五、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1、标明运输方式,含运输时间送货到吉林化纤集团物流管理中心的到货时间。

2、******历日卖方送货到吉林化纤集团物流管理中心。收货地址: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吉林化纤集团院内吉纤物流中心指定地点(送货进仓)。

3、自拟供货时间。

六、验收标准、方式及罚责:

1、验收依据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合同、技术协议。

2、现场验收:吉林化纤集团物流中心物管人员、业主代表共同进行数量、外观等初步质量验收。现场验收时,如发现产品有规格型号不符、标识不清、包装损坏等直观质量缺陷及合格证与质检报告等手续不全,招标方有权拒绝收货。

3、过程验收(质量跟踪):对于仅凭外观验收无法判定其内在质量状况的,需经检验或在设备使用过程中进行质量判定的,经检验不合格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潜在质量问题或缺陷的,卖方须无条件更换或采取其它方式进行解决,并承担因此给买方带来的相应影响及损失。

4、联合验收:对于需要中标方现场安装调试和验收的设备或成套系统类设备,由供方代表、业主代表、吉林化纤物流中心、采购中心、审计部共同进行现场联合验收,如发现现场实物与合同内配置清单不符,供方承担一切后果。

七、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卖方发票到帐,买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汇的方式分批滚动付款90%,10%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一年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余额。

八、投标保证金:无,中标后视情况缴纳合同履约金。

九、违约责任: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相关条款。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中标方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招标方交付所购产品,中标主除应继续履行供货义务外,每迟延一日还应向招标方支付迟合同总金额的0.5%作为违约金, 如果因为此迟延交付而影响到招标方的项目进度,或迟延交货逾期十个日历日,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中标方赔偿因未履约所造成的买方损失。

3、买、卖双方同意,基于买方需要,由卖方为买方提供的相关设备、工具、配件和相关设备、工具、配件的改造、升级、添附等,以及卖方根据甲方设计要求设计、制造的相关设备、工具和配件等所形成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归属买方享有,专利申请权由买方独家享有。

4、买、卖双方同意,卖方在工作中接触到的买方的任何形式的资料、文件、数据,以及买、卖双方合作过程中卖方为买方提供的任何服务、交付物以及人员交流内容等,均属双方约定的保密内容,卖方负有对上述内容的保密责任,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上述保密内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同买方相同或相似的服务内容.

5、工程为按技术协议大包,不允许乙方转包。含乙方制作、运输及安装(一次性包死)。交叉作业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挥。乙方负责工完料净场地清。同时明确安全风险考核,相关方(乙方)在甲方区域施工,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同时一旦出现违反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或出现安全事故问题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每次相应的考核5-30万元。重则视情况而定。同时必须遵守“吉林化纤集团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管控要求”。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吉林市人民法院诉讼。

十一、招标内容清单:

标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金额等

序号

编码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含税含运费单价(元)

含税含运费总价(元)

生产厂家

材质

1


玻璃钢储罐

立式罐,见设备表

2





供货期:() 日历日到货 质保时间: 24个月。



含运费含增值税总金额(人民币小写,标明税率):

一次性包死。含运费含增值税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请供应商具体说明配置情况。



吉林化纤集团采购中心备件处

商务联系人:张工 电话:159*****787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4万吨/日污水处理厂项目

玻璃钢储罐

招标技术文件

2021年8月1日

1、总则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4万吨/日污水厂项目玻璃钢储罐的技术条件,它提出的是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和制造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 买方在本规范书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卖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要求和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2 卖方须执行本技术要求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须按较高标准执行。在合同签定后,买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双方共同商定。

1.3 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的规定,材料原则上不允许代用,如由于设计以外的原因造成的材料代用,应事先向买方提出书面申请,待买方同意后方可代用。

1.4 文件的审核,不能减轻或取消卖方对所供设备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5 遵守规范与标准的要求,对设备的制造、检验和试验负责。经买方确认后制造商可以使用企业标准。当制造商的企业标准与第三款规范标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按要求严格者执行。买方对制造商的图纸及文件的审核不能减轻制造商满足订货合同所应承担的责任。

1.6 引用的全部规范与标准均指签定供货合同时的最新版本,包括最新增补内容。

1.7 卖方要求的任何变更、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应征得买方的书面同意。

2、标准和规范

GB8237-87 玻璃钢用不饱和聚酯树脂

GB/T18370-2001 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

GB/T18369-2001 玻璃纤维无捻粗纱

GB17470-98 玻璃纤维短切原丝毡

HG/T20696-1999 玻璃钢化工设备设计规定

JC/T587-1995纤维缠绕增强塑料储罐

CD130A19-85手糊玻璃钢设备技术条件

GB/T 1447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 1449 璃纤维增强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

GB/T 1450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层间剪切强度试验方法

GB/T 2577-89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树脂含量试验方法

GB/T 2576-89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树脂不可溶成份含量试验方法

GB/T 3854-83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巴氏(巴柯尔)硬度试验方法

GB/T 3857-87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塑料耐化学药品性能试验方法

JC/T 277无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

JC/T 281无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

3、设计

3.1工艺设计

设备从内向外由内衬层、结构层、外表层三层组成,其中内衬层由内表面层、防渗层组成。

3.1.1内表面层

为耐腐蚀层,由树脂胶衣和两层表面毡组成,采用内衬树脂,树脂含量大于90%,厚度不小于1.0mm。

3.1.2防渗层

采用短切纤维和内衬树脂,树脂含量为70-80%。厚度不小于3mm,该层可有效防止内表面层微细裂纹向外扩展,起到双层保护作用。

3.1.3结构层

该层对内表层和次内层起加强作用,抵抗罐体所受外界荷载,保证罐体刚度和强度,采用玻璃布,环向缠绕与交叉螺旋缠绕结合,树脂采用外加强树脂,树脂含量为30%-40%,厚度按设计要求制作,满足设备需求的负荷要求。

3.1.4外表层

为防老化层,需加入抗紫外线吸收剂的34#胶衣树脂,防止贮罐设备在室外紫外线辐射作用下产生的老化作用,厚度为1mm。

4、材料要求

4.1树脂

树脂应符合GB8237-87 《玻璃钢用不饱和聚酯树脂》。

内衬树脂根据介质要求由供货方选用

4.2玻璃布主要性能指标

执行GB/T18370-2001 《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

4.3短切毡主要性能指标

执行GB17470-1998 《玻璃纤维短切原丝毡》。

4.4缠绕纱主要性能指标

执行GB/T18369-2001 《玻璃纤维无捻粗纱》。

4.5助剂

促进剂主要性能指标及固化剂主要性能指标由供货方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5、卖方供货范围

5.1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基础数据制作设备图纸。卖方在设计时应考虑设备的进出口、放空口、排污口等正常使用所必需的管口。管口方位的确定需经过买方确应并提出书面认可。

5.2 卖方根据买方的要求对设备进行设计及制造,并保证在所要求的条件下安全、稳定、正常地工作。

5.3 卖方交货时需提供设备的设计、制造、验收标准及规范。

5.4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设备相关图纸文件及资料:

5.4.1设备总装配图,包括接管表及材料表;

5.4.2设备基础条件图;

5.4.3材料检验、执行标准、复检报告及制造厂的合格证书;

5.4.4贮存及包装方式;

5.4.5提供设备及零部件外形尺寸、设备重量等;

5.4.5产品合格证书;

5.5制造厂的设计应提供相关工程图按国家有关标准或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的制造厂商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厂图纸应明确标明内表面层、内层、强度层和外表面层的厚度,本文件所要求的内表面层、内层及外表面层厚度为要求的最小厚度。

5.6 在装载条件下罐壁的允许环向应变(21°C)应不大于0.1%;巴柯尔硬度值应不小于40,其测定方法按GB3845-83 纤维增强塑料巴柯尔硬度实验方法》规定进行。

5.7 设备应包括设备本体、支座、吊耳等附件。

5.8 在开始制造之前,制造商应提供最终版的制造图和有关文件。业主方审批,未得到业主方的书面批准,不得进行制造。

5.9 制造厂的最终版设备制造图应按比例进行计算机绘制图,供货商的制造图应包括:

①铭牌(罐体的基础参数、直径、高度、名称等);

②材料清单(材料技术规格,及包括备品备件在内的所有材料数量);

③接管表(具体的型式、等级、密封面型式以设计条件为准)

④详细的尺寸

5.10 设备筒体采用机械缠绕制作方法制造;所有经机加工如钻孔、切割等处均应涂刷相应的耐腐蚀树脂;所有DN≤80 的接管应加4个筋板,跨法兰螺栓孔均布;所有DN>80 的接管应加补强结构。

5.11供货期:9月20日前免费送货至我方施工现场(具体发货时间根据我方安装时间确定)。

6、质量保证

供应商所使用的材料、制造工艺及检验要求,均不低于现行国家和行业等制定颁发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根据设备所选材质的相关标准及规范进行检验和制造,确保设备性能。供应商保证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附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对由于制造和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和故障负责

7、检验、试验和验收

7.1 检验采用目测方法,必要时可使用放大镜,主要检查是否漏涂、涂层不均、存在气孔、针眼存在杂物等缺陷,不允许存在泛白和固化不完全。且应同时采用棉花浸乙醇(或丙酮)擦玻璃钢层内外表面,棉花应不变色。

7.2 气泡:耐蚀层表面允许最大气泡直径为5mm,每平方米直径不大于5mm 的气泡不多于三个时,可不补修,否则应将气泡划破进行修补。

7.3 裂纹:耐蚀层表面不得有深度为0.5mm 以上的裂纹,增强层表面不得有深度为1mm以上的裂纹,否则应予以补修。

7.4 凹凸(或皱纹):耐蚀层表面应光滑平整,增强层的凹凸部分厚度应不大于厚度的20%。

7.5 返白:耐蚀层不应有返白处,增强层返白区最大直径应为50mm。

7.6 对设备进行最终厚度测定。采用测厚仪在整个设备上有目的地测定每平方米不少于1个点,应达到图纸规定的厚度。

7.7 设备制作后的玻璃钢的抗拉强度应不低于50MPa,并在完成上述检验后,制造厂应按经审批的图纸技术要求完成48 小时盛水试验,应保证罐体无渗水现象,无形变。


设备表:

序号

名称

类型

介质

温度

压力

MPa.G

直径

mm

长(高度)

mm

容积

厚度

mm

数量

1

玻璃钢储罐

立式罐

聚合氯化铝(PAC)

5-40

静压(常压)

2500

3500

≥15立

≥15

2套

此设备室内使用



标签: 玻璃钢储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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