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原卢湾区)斜土路768号712、713室办公用房

上海市黄浦区(原卢湾区)斜土路768号712、713室办公用房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上海市黄浦区(原卢湾区)斜土路768号712、713室办公用房
    评估价格(万元)320.230000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账面价值(万元)153.600000
    其他披露内容1、本转让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2、其他详见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备查文件。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555号注册资本933580.611400
    法人代表陈宗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6P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8G
    批准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批准文件名称中国电科关于下达2021年度资产经营计划的通知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2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10万元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下称“天津产权”)指定账户。2、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期满后,如产生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经网络竞价确定的受让方,其网络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天津产权规定和程序原路径原额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100%扣除,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受让方未能在约定时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4)受让方未在约定时限内足额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4、受让方应符合转让标的所在地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资格,决定是否购买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5、本项目按照转让标的的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全部调查,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全部内容,对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状况为由退还转让标的。6、意向受让方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①受让方无需贷款的:应当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②受让方需要贷款的:符合购房贷款政策的受让方可申请用贷款支付交易价款;首期付款(不低于成交价格的50%,含已支付的保证金)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除首期款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含贷款部分)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2)同意在天津产权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照转让标的的实际状态进行交付;(4)同意转让标的的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在办理过户变更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在办理过户变更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5)同意本次转让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6)已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政策,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转让标的无法过户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若因转让方原因导致无法过户的,转让方无息退还受让方已向转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7、本项目成交,受让方需按照成交价款的1%向天津产权交纳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10.000000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网上支付

  • 标的信息
    标的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设计用途:*土地使用权类型:
    *附属设施:*租赁情况:
    租赁户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备注:

    项目展示
    项目logo: 项目图片:
    项目及价值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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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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