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营养与安全及微生物发酵重点实验室——逸夫综合教学楼精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食品营养与安全及微生物发酵重点实验室——逸夫综合教学楼精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施工招标公告:津建交开发施工[2013]0943
发布时间:2013-10-22
津开招公字:2013-0398
  招标备案号:********09404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科技大学泰达校区食品营养与安全及微生物发酵重点实验室——逸夫综合教学楼精装修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以津发改投资【2012】1020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科技大学,建设资金为********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科技大学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科技大学泰达校区食品营养与安全及微生物发酵重点实验室——逸夫综合教学楼建筑面积21861平方米,本项目发包金额约为20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报告厅及贵宾室精装修,约600平方米
  2.4工期要求:2013年10月30日至2013年11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并在有效期内,2资质证书年检合格;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一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建筑工程,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通知书》;(2)安全项目经理一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且应具备(自治区、直辖市)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本)且为本单位职工;(3)正项目经理、安全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4)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外地施工企业应具有《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6开标时须提供开发区入区核验证,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9月27日至2013年10月10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10月14日至2013年10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0分,下午13时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三楼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科技大学(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硕(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29号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岳耀清电话:***-********
  传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任秀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蔡朋电话:***-********
  传真:***-********
  日期:2013年9月27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刘善刚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3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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