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sx").css("display","block");}varsxx=""if(sxx.indexOf("失效")>=0){$("#info_title").addClass("sx");}elseif(sxx.indexOf("废止")>=0){$("#info_title").addClass("fz");..."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治超站联网系统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治超站联网系统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治超站联网系统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治超站联网系统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1]1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建设资金为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治超站联网系统建设项目;

2.2工程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

2.3工程概况:建设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抓拍系统。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10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共为1个标段。

2.7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对应工程内容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必须为软件企业,提供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服务能力。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财务能力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提交最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且要满足以下要求:

(1)提供的财务报表平均营业额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提供最后一年的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大于1.0(100%)。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影印件。

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可以对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投标人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企业业绩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成功地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投标人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此处是指联合体成员)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成功地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400万元含有信息化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其他能够证明信息化业绩的证明材料)。

企业信誉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下条件: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宁夏”网站(http://credit.nx.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无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未处于处罚期内;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牵头人提供)具有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函;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主要人员

(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项目经理:为本单位自有在职员工,由投标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且社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必须一致。至少担任过2个公路机电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职务,持有一级机电专业建造师证,具有公路交通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级别职称,持有建设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总工:为本单位自有在职员工,由投标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且社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必须一致。至少担任过2个公路机电施工业绩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具有公路交通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级别职称,持有建设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如为联合体投标此处是指联合体成员)提供:

软件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自有在职员工,由投标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且社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必须一致。至少担任过1个信息化项目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联合体成员必须为软件企业,提供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服务能力;

(4)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且必须由满足资质条件要求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能超过1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其他资格及其他条件详见3.1附表。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业务联系电话:********71。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00、****-*******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1年8月18日18时30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3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五楼(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四楼或五楼)。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因疫情影响,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疫情期间相关投标方案的最新文件,现场投标人开标投标根据最新文件执行,由此造成的结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jtt.nx.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B座写字楼908室

联系人:高林平、王芬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招标 系统建设 联网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