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交通治理规划招标公告

城市交通治理规划招标公告

城市交通治理规划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LJZG21S-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市交通治理规划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海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采购内容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构建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引导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加强城市停车管理,缓解城市停车难和交通拥堵矛盾,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发展,同时为了探索适合海伦市特点的交通发展战略对策,制定科学合理的交通专项规划。

2.2计划总投资:300000.00元。

2.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交规划设计成果。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具备城市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投标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需全程参加招投标活动;

3.5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或承诺;

3.6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须提供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7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9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8月15日至2021年8月20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 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 时30分,(法定节假日休息)到海伦市东嘉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人:海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海伦市

联系人:马国峰

电话:152*****226

招标代理机构:海伦市东嘉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伦市钟表社北二路路西路北工程咨询

联 系 人:鲁女士

电话:138*****669

2021年8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规划 治理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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