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对文安县洁兰特暖通设备有限公司等11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对文安县洁兰特暖通设备有限公司等11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对文安县洁兰特暖通设备有限公司等11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发布日期:2021-08-09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对文安县洁兰特暖通设备有限公司等11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文安县洁兰特暖通设备有限公司等11户

所在地:河北省廊坊、保定、张家口等地区

债权总额:318,682,704.75元(截至2021年7月20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处置拥有的文安县洁兰特暖通设备有限公司等11户债权资产包,债权总额318,682,704.75元,其中购入债权本金240,194,410.94元,收购利息及孳生息共计78,488,293.81元。(自收购基准日至2021年7月20日计息,下同,2021年7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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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资产包债权详细情况如下:

文安县洁兰特暖通设备有限公司等11户债权截至2021年7月20日,该资产包11户债权总额318,682,704.75元,其中债权本金240,194,410.94元,利息及孳生息共计78,488,293.81元。

一、文安县杰兰特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截止2021年7月20日,借款本金为78,974,885.87元,利息为31,236,132.34元,本息合计110,211,018.21元。

1、借款人基本情况:

借款人文安县杰兰特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锁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B,住址:文安县新镇镇田各庄村东,经营范围:制造销售阀门、波纹补偿器、石油化工用设备配件、暖通设备及零部件、过滤器、除污器。

股权结构:王志强,出资8000万元,占比100%。

经营状况:该企业已经因环保污染被强制停产。现该企业经营厂房及土地被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该企业且为我公司另案债务人,不足以清偿本身债务,无担保能力。该户企业已经被多家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且涉及诉讼较多,经查询多起案件已经进入强制执行。

2、保证人:王志强、郭洪伟、河北飞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3、抵押情况:涉及抵押财产已全部执行完毕。

4、诉讼、执行情况:

目前本项目抵押物已经处置。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了文安县杰兰特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在河北文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51.5万元,执行过程中,进行了二次拍卖均流拍,现正在变卖中。

二、廊坊市新发制冷配套设备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7月20日,廊坊市新发制冷配套设备有限公司尚欠本息合计********.19元,其中贷款本金********元,欠息********.19元。

1、借款人基本情况

借款人廊坊市新发制冷配套设备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7年7月4日,法定代表人李国平,注册资金5,855.4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E,住址:文安县新镇镇口头村,经营范围:空调器钣金配套件、汽车配件、金属制品、托盘箱、物流箱、木制品、胶合板制造销售,空调器销售,加工销售模具,货物的进出口。

出资及股东情况:李国平,出资5,796.85万元,占比99%;吴素敏,出资58.55万元,占比1%。

2、保证人:李国平、吴素敏、李子龙、朱雪嘉、文安县洁兰特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3、抵押物:位于河北省霸州市迎宾道北侧天祥路东侧建筑面积为1325平方米的房屋提供担保。位于河北省霸州市迎宾道天祥路东侧北环路南侧水榭花都19-03号建筑面积为272.7平方米的房屋提供担保。

4、诉讼、执行情况:已诉

三、廊坊市森锐斯商贸有限公司

截止2021年7月20日,债权总额为28,069,171.29元,其中本金22,138,156.57元,利息5,931,014.72元。

1、借款人基本情况

(1)廊坊市森锐斯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14日,法定代表人孟庆磊,注册资金1,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R,注册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广场2-403, 股东孟庆磊,出资1,000万元,占比100%。经营范围:销售:机电产品、五金电料、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建材、电子产品、化工产品、钢材、厨房设备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企业状态:停止经营。

(3)企业对外投资:经工商登记资料显示,该企业未对外投资。

2、担保人:孟庆磊、冯立红、孟庆伦、殷晓伟、孟雅斌、郭小琛、赵力

3、抵押物:赵力以位于三河市燕郊开发区迎宾路东侧商业楼1,484.26㎡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4、诉讼、执行情况

已诉且判决已生效。

四、张家口市建嘉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7月20日,建嘉建材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共拖欠贷款本金6,975,117.46元及利息2,197,221.69元,本息合计9,172,339.15元。

1、债务人基本情况

张家口市建嘉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0,法定代表人:刘剑,注册资本,7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河北省张家口宣化区张宣公路(朱家庄村),经营范围:脱硫石膏、水泥、钢材、建筑材料、水渣、砂子、石子的批发和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建嘉建材的股权结构如下:

发起人/股东类型发起人/股东认缴出资实缴出资持股比例

自然人股东刘剑420万人民币 -60%

自然人股东谭金280万人民币 -40%

2、抵押情况

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西城前街19号楼1501号房屋办理抵押登记。谭金与工商银行宣化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未生效。

3、保证情况

刘剑、冯玉敏、谭金、武凤梅

4、资产查封情况(轮候查封4套房产)

房屋权利人谭金:房屋坐落于为宣化区西城前街24号院4排(仿古商业)102号,不动产权证号为********。我分公司为第2轮查封。

房屋权利人谭金:房屋坐落于为宣化区西城前街24号院7排(仿古商业)106号,不动产权证号为********。我公司为第2轮查封。

房屋权利人谭金:房屋坐落于为宣化区西城前街24号院7排(仿古商业)201号,不动产权证号为********。我公司为第2轮查封。

房屋权利人谭金:房屋坐落于为宣化区鼓楼前街28号院一排2号,不动产权证号为农民房产字第310号。我公司为第2轮查封。

房屋权利人谭金:房屋坐落于为宣化区和平街北巷13号楼(吕祖庙村)1单元1-602号,不动产权证号为农00859号。我公司为第3轮查封。

5、诉讼、执行情况

已诉,目前正在执行中。

五、张家口腾翔实业公司

截至2021年7月20日,腾翔实业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共拖欠贷款本金*******.51元,利息*******.64元,本息合计********.15元。

1、债务人基本情况

张家口腾翔实业公司成立于1992年6月2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E,法定代表人:李际鹏,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河北省张家口桥东区五一路80号,经营范围:针织品、纺织品、水泥、钢材、木材、粮油(批发不含粮食)、土畜产品、煤炭、机电设备。 经济技术信息服务,易货贸易。该企业目前已停止营业。

2、抵押情况

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镇207国道西梁路段北的土地提供抵押担保,该土地上有房屋及相关临时建筑,但没有产权手续。

3、保证情况

张北腾翔食品有限公司、李际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诉讼及执行情况

2019年10月9日,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为(2019)冀0702执891号;2020年6月29,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日作出(2019)冀0702执891号终结执行裁定书。执行终结后,张家口腾翔实业公司没有履行任何款项,我公司向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恢复执行该案,2021年7月7日,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为(2021)0702执恢111号。

六、河北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7年9月4日(受理破产重整前一日),我公司申报且被管理人确认的债权为本息合计********.85元,其中本金********.21元,利息*******.64元。贷款共计1笔,担保形式为保证担保。

1、债务人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4年6月21日

法定代表人:李春湘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45405766G

注册资本:5555万元,实缴资本:5555万元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涿鹿县隆伏寺大街29号

经营范围:液氨、甲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碳酸氢铵、氨水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保证担保情况

光大银行廊坊分行和保证人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李春湘、刘永功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上述保证人为债务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两年。

3、诉讼追偿情况

光大银行廊坊分行已向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14日作出(2016)冀1003民初4384号民事判决书。

七、河北荣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截止2021年7月20日尚欠本金14399878.31元,利息6414445.52元,债权合计20,814,323.83元。

1、债务人基本情况

河北荣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6日,法定代表人朱立新,注册资金12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56882388090,地址:大城县石家务村东,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氨基酸系列产品,非无菌原料药(硫酸新霉素)(兽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9月8号),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限经营项目)。股权结构:朱立新,出资6600万元,占比55%;张兰花,出资5400万元,占比45%。

2、担保情况

2015年8月12日,廊坊天隆中旺化工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签署了编号为中小2015(成)字050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5年8月12日,朱立新、张兰花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签署了编号为中小2015(成)字050、051号《自然人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资产调查情况

(1)房产:河北荣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坐落于大城县权村镇石家务村东侧的房产,产权证号为大房权证村子权村字第A002号,面积10810.04平方米,大房权证权村字第C00107号,面积6998.65平方米。

以上两处房产已经于2013年5月25日抵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2015年5月6日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2015年5月19日被石家庄新华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2018年5月5日续封;2015年12月28日石家庄新华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2018年4月11日办理续封;2016年3月17日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2016年6月17日被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查封。即我方为第五轮候查封人。

(2)土地:河北荣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大城国用(2010)00012号土地,面积为138.2亩,我方为首封。

(3)朱立新名下大城国用(2006)第00246号土地,面积为606平方米,我方为首封。

(4)朱立新位于北京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楼3号楼3层0311号房屋一套,权证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790242号房屋,面积410平方米,该房已经被抵押,我方为轮候查封。

(5)张兰花名下大城国用(2006)第00028号土地,面积101平方米,我方为首封。

4、诉讼、执行情况

荣庆生物债权已经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该案已申请执行,2018年11月13日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冀1003执82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八、霸州市龙发实业有限公司

截止2021年7月20日,债务人尚欠本息合计12415779.94元,其中本金10000000元,利息2415779.94元。贷款共计1笔,担保形式为保证担保。

1、债务人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4年6月21日

法定代表人:金林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81763425058P

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缴资本:100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霸州市堂二里政府对面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热轧带钢、制管、钢管;销售带钢、钢坯、管材、线材、异型材、生铁、板材、冶金矿产品(国控除外)、农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塑料原料及产品、机电设备、玻璃原料及制品、五金交电、焦炭、钢木家具及产品;企业管理;林木种植;清洁服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保证担保情况

光大银行石家庄分行和保证人廊坊富沃德实业有限公司、廊坊承旺实业有限公司、廊坊富沃德物流有限公司、霸州市盛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新颖、刘忠龙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上述保证人为债务人龙发公司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王小梅、刘会玲分别作为保证人刘忠龙、王新颖的配偶在保证合同落款处签字,并向光大银行石家庄分行出具《配偶承诺书》,同意以夫妻共同财产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3、诉讼、执行情况

光大银行石家庄分行已向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29日作出(2018)冀0104民初2531号民事判决书。我分公司已向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019年2月26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作出(2019)冀0104执异1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变更我分公司为本案申请执行人。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因执行中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31日作出(2018)冀0104执309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九、保定市机械电子器材公司贸易部

截止2021年7月20日,债务人尚欠本息合计2146669.81元,其中本金400000元,利息1746669.81元。贷款共计1笔,担保形式为抵押和保证担保。

1、债务人基本信息

借款人名称:保定市机械电子器材公司贸易部

注册号: 80595513-1

住所地:保定市五四中路七号

法定代表人:孟凡军

企业性质:集体所有制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

经营范围:主营 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配件、摩托车及配件、五金、交电、化工、建筑材料、百货、通讯器材

在工商登记部门已查询不到该企业的工商登记档案,故推定该企业已不具备主体资格。

2、抵押担保情况

抵押人为保定市机械电子器材公司贸易部以奔驰500汽车一辆提供抵押担保。

3、诉讼追偿情况

光大银行石家庄分行(原光大银行石家庄支行)已向保定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保定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于2002年11月22日作出(2002)新民初字第378号民事判决书。

本案已申请强制执行,因执行中债务人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2003年7月4日保定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作出(2003)新执字第1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执行。

十、保定富太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截止2021年7月20日,债务人尚欠本息合计27,264,108.15元,其中本金19,977,562.72元,利息7,286,545.43元。贷款共计1笔,担保形式为保证担保。

1、债务人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1995年7月7日

法定代表人:周山

工商注册号:130605400000554

注册资本:1080万美元,实缴资本:1080万美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所:保定市朝阳北大街1088号

经营范围:生产BOPP薄膜系列产品及相关材料,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过方可经营。)

该企业登记经营状态为“吊销”,吊销未注销的具备民事主体资格。

2、保证担保情况

建行保定五四西路支行和保证人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上述保证人为债务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07年1月25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由债权人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的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并指定宝硕股份破产清算组(原企业监管组)为破产管理人。

根据保证人宝硕股份重整程序安排,偿还担保债权13%,回款共3笔,分别为2011年9月30日137万元、2013年11月29日2笔共计205.65万元。担保人已清偿完毕。

3、诉讼追偿情况

未进行诉讼。

十一、宣化钟楼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截止2021年7月20日,债务人尚欠本息合计49324.17元,其中本金19917.29元,利息29406.88元。贷款共计1笔,担保形式为保证担保。

1、债务人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1997年1月9日

法定代表人:郭进聪

工商注册号:1307001000023

注册资本:6691万元,实缴资本:6691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张家口市宣化区车站街29号

经营范围:啤酒,白酒,非酒精饮料的销售;颗粒饲料,干酵母,包装物料生产,进口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相关的进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列的十二种商品除外),承办中外合资合作生产,“三来一补”业务。生产所需玉米收购。

该企业登记经营状态为“注销”,该企业于2006年11月21日进行注销登记,不具备主体资格。

2、保证担保情况

保证人为河北省宣化工程机械厂,保证范围为本金及相应利息费用,保证方式为连带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诉讼、执行情况

已对该企业提起诉讼。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0年8月8日作出(2000)石经初字61号民事调解书。

处置方式:上述债权打包以竞价、拍卖、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等方式进行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合作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唐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0311-89863337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军大街27号

邮政编码:05006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11-8986328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1年8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处置 债权 暖通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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