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拟对拥有的辽宁同益石化有限公司等6户不良债权资产及葫芦岛市新新家园实业有限公司等2户以物抵债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截至债权转让基准日2021年7月20日,拟处置资产情况如下:

一、债权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务人

本金

利息

孳生息

债权合计

担保方式

抵押物情况

保证人

1

辽宁同益石化有限公司

79,720,520.20

8,022,236.98

28,330,018.99

116,072,776.17

保证

同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嘉合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宋铁铭、黎源

2

同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9,987,623.20

6,317,943.01

5,838,914.98

52,144,481.19

抵押+保证

1、借款人名下位于抚顺市东洲区城乡路6号,总建筑面积为10,385.58平方米的5幢房产及1宗土地面积为36,15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2、黎源及共有人宋铁铭提供的位于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7号楼3号、4号、5号、6号门市,共分摊占地面积124.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042.96平方米的4套街商业房产。

广州诚恒化工有限公司、辽宁嘉合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宋铁铭、黎源

3

辽宁宜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4,500,000.00

14,096,315.43

23,060,578.13

121,656,893.56

抵押+保证

借款人名下位于义县迎宾路路南的土地及在建工程,土地面积33,073.4平方米,用途:商住用地、性质:出让;在建工程总建筑面积:58,677.64平方米

义县宜州大酒店有限公司、孙培夫、王丽娜

4

上海爱众化工有限公司

78,135,043.00

17,025,045.70

16,117,794.34

111,277,883.04

保证

该债权无抵押物。查封物为江苏绿安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常熟市海虞镇盛虞大道38号的土地和厂房查封土地面积66666平方米,厂房22978.6平方米。

上海云峰集团化工有限公司、江苏绿安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

5

东港市荣达食品有限公司

28,799,443.07

4,403,198.27

6,519,243.93

39,721,885.27

抵押+保证

借款人名下分别位于东港市椅圈镇高桥村葛岚组(6)、东港市椅圈镇高桥村葛岚组(5)、东港市椅圈镇高桥村葛岚组(4)、东港市椅圈镇高桥村葛岚组、东港市椅圈镇高桥村葛岚组、东港市椅圈镇高桥村葛岚组(3)的六套房产,面积共计12,614.08平方米,及位于东港市北井子镇北井子村,面积为 9842.28平方米的工业用地。

东港市成泰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刘作涛、衣方洪、陶淑敏、潘玲

6

丹东鑫隆箱业有限公司

17,400,000.00

2,084,368.50

5,627,479.00

25,111,847.50

抵押+保证

借款人名下位于东港市前阳镇石桥岗的房产、土地,房产建筑面积10247.08平方米,土地14932平方米。

丹东鑫隆箱业有限公司、牟桂英、石希胜


孳生息具体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金额为准。债务人实际应支付的利息、罚息数额应计算至其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不以交易基准日利息为限。

风险提示:

上表中拟处置标的为债权资产,并非已抵押的实物资产。实物资产的实现,由债权买受人自行负责,债权交割以现状为准。

本次交易项下的资产将按其现状出售,本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

二、以物抵债资产情况

序号

资产名称

以物抵债资产情况

抵债金额

1

辽宁萬來轮胎有限公司

位于兴城市宁远办事处羊安乡八斗村土地使用权1宗,面积121178㎡,类型为国有出让,用途为工业;房屋建筑物20项,其中:已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9栋,建筑面积合计25140.3㎡,包括办公楼、厂房等,房屋结构为框架、排架;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及附属工程11项,面积合计2047.18㎡,包括变电所、消防蓄水池及地下泵房等;机器设备211项,包括车间机器设备、电力设备及管网等,多数设备属于生产轮胎专用设备。

151,147,470.00

2

葫芦岛市新新家园实业有限公司

位于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42号楼1-4整栋,建筑面积25209.48㎡,用途商业服务。土地使用权面积11907.6㎡,为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为商业。

187,474,439.97

单位:人民币元

风险提示:

本次拟处置的辽宁萬來轮胎有限公司及葫芦岛市新新家园实业有限公司的资产为以物抵债资产转让。

本交易项下的以物抵债资产将按其现状出售,本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

交易条件为:本次处置的资产将采取整体组包/分户组包/单户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置,具体处置方式视公告期内的咨询情况和资产状况而定。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不良债权资产或以物抵债资产所带来的风险。如上述以物抵债资产有未交纳的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税费等,由买受人负责补交;因过户所发生的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处置方式:公开处置

自2021年8月16日起至2021年9月13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

叶先生,联系电话:***-********-****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

邹先生,联系电话:***-********

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2021年9月13日

上述资产的详细信息,请投资者与受理公示事项的联系人接洽查询。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1年8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处置 管理 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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