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岭锅炉房1#、2#脱硫塔及附属设备维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岭锅炉房1#、2#脱硫塔及附属设备维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岭锅炉房1#、2#脱硫塔及附属设备维修工程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环保工程施工/其他环保工程施工,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其他工程总承包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行政区域 | 双阳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16日10:2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8月16日至2021年08月2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9月06日10:0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46.1524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莹莹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633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99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朴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双阳区双阳经济开发区育民路甲一号2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郑莹莹159*****633 |
项目概况
东岭锅炉房1#、2#脱硫塔及附属设备维修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cdg-2021-08
项目名称:东岭锅炉房1#、2#脱硫塔及附属设备维修工程
预算金额:14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东岭锅炉房1#、2#脱硫塔及附属设备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ccdg-2021-08
一.招标条件
东岭锅炉房1#、2#脱硫塔及附属设备维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1# 、2#脱硫塔防腐1333.6㎡;1# 、2#脱硫塔外保温700㎡;脱硫塔入口烟道更换及内壁防腐200㎡;8、1#脱硫塔屋面彩板更换及防水修复300㎡;脱硫循环泵对轮缓冲胶圈360套;脱硫循环泵机械密封8套;侧入式搅拌器机械密封3套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
2.2建设地点:长春东岭锅炉房;
2.3计划投资:146.1524万元;
2.4招标范围:东岭锅炉房1#、2#脱硫塔及附属设备维修工程施工;
2.5工程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
2.6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许可资格;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财务状况证明(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提供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③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信息的截图(单位、法人、被授权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理人携带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16日至2021年08月20日(节假日休息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v159*****633@163.com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经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
(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投标人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06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998号
联系人: 朴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双阳经济开发区育民路甲一号202室
联系人:郑莹莹
联系电话:159*****633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28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6日至2021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998号
联系方式:朴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双阳经济开发区育民路甲一号202室
联系方式:郑莹莹159*****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莹莹
电 话: 159*****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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