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公开比选金马河、南河和杨柳河入河排口标志牌设置采购项目的公告
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公开比选金马河、南河和杨柳河入河排口标志牌设置采购项目的公告
为做好新津区入河排口标志牌设置和管理工作,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拟面向社会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概况
1.比选人: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
2.项目名称:新津区金马河、南河和杨柳河入河排口标志牌设置采购项目。
3.预算资金:28.8万元。
4.服务内容:按照《成都市入河排口标志牌设置规范(试行)》要求,对新津区金马河、南河和杨柳河入河排口设置约355个标志牌,其中双面立柱式约96个,平面固定式约259个(包括制作、安装、完善相关信息等服务内容)。标志牌制作样式规范详见下表:
入河排口标志牌制作样式规范表
样式 | 材质 | 规格 | 工艺 |
平面固定式 | 1.2mm厚不锈钢磨砂底板 | 面板:300?mm | 不锈钢底板腐蚀凹,二维码丝印 |
双面立柱式 | 1.2mm厚不锈钢磨砂底板,直径36mm不锈钢圆管立柱 | 面板:400?mm 柱高1500 mm(净高1100mm) | 不锈钢面板内容丝印,二维码丝印 |
备注 | 未尽之处参阅《成都市入河排口标志牌设置规范 (试行)》中标志牌制作样式规定 |
二、商务要求
1.报价:本采购单个标志牌设置限价,双面立柱式标志牌1250元,平面固定式标志牌650元(简称“单价”),总价限价288000元(简称“总价”),高于总价的报价无效。供应商报价应包含单价与总价,服务费用的报价应是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材料、制作、安装、人工、设备、服务、交通、通讯、会议、利润、税金等直至工作完成的全部服务)。因服务要求可能涉及调整标志牌数量,采购人按实际安装数量给供应商付款。
2.完成时间:供应商应在2021年9月20日前完成安装。
3.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至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对新津区入河排口排查整治工作验收完毕止。
4.验收要求:由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根据《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入河排口标志牌设置规范(试行)>的通知》(〔2021〕65号)等相关要求组织验收,按照10%的比例对项目开展随机抽查,如出现标志牌信息、安装点位等错误及被市生态环境系统通报,应立即更正,并以每处2000元扣除服务款。
5.质量要求:验收合格后1年内免费维修标志牌,对破损严重或遗失的标志牌及时免费新制作并安装到位(提供承诺函)。
6.付款要求:采购人验收合格,收到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后30日内付清服务款。
三、技术要求
1.标志牌制作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入河排口标志牌设置规范(试行)>的通知》(〔2021〕65号)。
2.供应商应根据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提供的排口名单,按照《成都市入河排口标志牌设置规范(试行)》在“成都市入河排污口管理平台”筛选出对应的排口,在标志牌制作过程中同步完善“成都市入河排污口管理平台”中相关信息,信息包括责任主体、监管主体、监督电话、排水去向、排口所在位置水系图等。
3.安装规范:按照《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入河排口标志牌设置规范(试行)>的通知》(〔2021〕65号)安装设置。
4.其他要求:由于项目分布在各镇(街)、村(社区),涉及政府多个部门及群众,供应商应注意协调方式,尤其不能因安装导致扰民,因安装导致农作物受损、安装墙面破坏、安装路基破坏等问题,由此导致的纠纷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四、申请人条件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服务合同所必须的技术服务能力;
2.熟悉《成都市入河排口标志牌设置规范(试行)》中各项要求,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标志牌的制作安装;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报名单位对本次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2021年8月16日—18日,09:30至16:30。
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至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二楼204水生态环境科领取比选资料。
六、比选资料提交要求
1.报价函;
2.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span>标志牌样品,双面立柱式和平面固定式各一块,样式应符合《成都市入河排口标志牌设置规范(试行)》要求;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7.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8.验收合格后1年内免费维修标志牌,对破损严重或遗失的标志牌及时免费新制作并安装到位的承诺函。
9.申请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七、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址及密封要求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23日上午11:00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址: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二楼水生态环境科(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太升西街12号);
密封要求:以上比选资料及标志牌样品各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报价资料未密封或超过时间递交的,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将拒收。
八、比选流程
由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比选项目评审组对参选单位(3家及以上)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和评估。在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前提下,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将按照本项目评分标准,选取得分最高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承包人)。
根据评估结果发出确认函,签订合同。
九、纪律要求及行政监督
比选过程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随意泄漏机密和未确定的事项,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在比选过程中公开、公正、集体研究决定,全过程由局纪检负责人监督。
十、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太升西街12号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
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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