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人民检察院计算机招标公告
蔡甸区人民检察院计算机招标公告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检察院计算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其所需计算机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代理,经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该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进行竞标。
一、项目编号:WHJT-CZH-2013-3208;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检察院计算机采购;
三、采购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序号
内容
数量
招标控制价
(万元)
备注
1
计算机,
90台;
40.5
详细配置详见谈判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与要求(在领取谈判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身份证为二代身份证);
5、响应供应商所投主要产品不是响应供应商生产的,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只接受一家报名);
6、近两年具有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书);提供(2012-2013)2年内类似项目销售合同;
7、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8、须持有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在武汉市蔡甸区设有维修服务门店(须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及社保缴纳情况);
(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1、报名时间:供应商可于2013年10月22日起,至2013年10月28日17:30时止,每天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领取谈判文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2013年10月29日上午9:30时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三楼会议室。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2013年10月29日上午9:30时整在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三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峰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编:430014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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