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开发区]原阳光美宸小区电瓶车充电桩停车棚工程
[浙江省·湖州市·开发区]原阳光美宸小区电瓶车充电桩停车棚工程
原阳光美宸小区电瓶车充电桩停车棚工程
施工交易公告
1.交易条件:
本项目原阳光美宸小区电瓶车充电桩停车棚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加上级补助,发包人为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社区居民委员会,交易代理机构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经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核准,该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交易。本次交易采用随机抽签法确定交易成交人。
2.本工程交易价为人民币: 叁拾壹万肆仟叁佰伍拾壹元整(¥:314351元)。
3.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项目规模:该工程为原阳光美宸小区电瓶车充电桩停车棚工程,主要为:新建铺装约250平方米,新建停车棚约312平方米。
项目地点:安吉县递铺街道原阳光美宸小区。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4.交易申请人资格要求:
交易申请人资质要求:
(1)企业注册地在本县范围内,并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施工”;
(2)交易截止日前三年内企业承担并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政府或村(社区)集体资金投资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提供有效施工合同、经招投标监管部门(招投标中心或分中心)盖章确认的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业绩项目的招标公告,四者缺一不可,原件备查),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竣工日期为准。
注:业绩项目的招标公告(须附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或网上招标公告查询网址;若业绩项目为邀请招标,须附经招标人盖章确认过的招标邀请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项目负责人要求:园林绿化专业职称证书中级及其以上(如职称证书上无法证明本专业,需附上园林专业学历证书)资质。
注: (1)报名单位必须为安吉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成员。
(2)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交易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招投标的交易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或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的交易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
(3)交易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交易;
(4)本项目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含交易截止日前一年内,变更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涉嫌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被相关部门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企业参与交易;
(5)本项目拒绝交易申请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参与本项目交易。
(6)交易文件中增加《承诺书》(疫情防控类),各交易申请人必须按照格式要求填写并签章,未按规定提供的按无效标处理。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交易报名时间与程序及交易文件获取时间与程序
(1)交易报名时间与程序:请于2021年8月16日9时00分至2021年 8月24日16时00分时,报名人自行登录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http://www.ajztb.com)。
(2)交易文件及图纸获取时间与程序:报名后至交易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名单位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7.交易申请文件的递交
交易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14时30分,地点为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交易申请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交易申请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社保缴费凭证原件,“湖州健康码”(交易申请人若为省外的,交易申请人代表在持有“湖州健康码”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拟派该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如职称证书上无法证明本专业,需附上园林专业学历证书);并在指定的签到表上签到。若交易申请人未派上述人员和携带上述原件出席交易会议或应出席的人员未能准时出席交易会议或交易现场交易保证金显示未缴纳,则视为该交易人自动撤回其交易申请文件,放弃交易。
注:授权代理人应当是交易申请人在职正式职工,社保缴费凭证必须从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打印,证明上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授权码(有效期内),须提供近5个月内任意一月社保缴费证明(以已到账为准)。
8. 发布交易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ajztb.com)上发布。
9.具体网络技术支持请咨询新点软件工作站,联系电话:****-*******
10.相关防疫工作事项
根据省发改委《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相关工作的通知》(浙发改公管函〔2021〕48号)、市公管办《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县公管办《关于切实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疫情防控期间交易申请人的相关防疫工作事项告知如下:
(1)交易申请单位必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交易现场活动,请严格把关。为降低人员聚集风险,严格控制入场人员数量,交易申请单位限1人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2)参加交易活动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填写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潜在交易申请人若为省外的,授权代理人在持有“湖州健康码”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
(3)“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场地,“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有发热(现场体温测量高于37.2℃)、咳嗽等症状以及来自重点疫区且隔离期未满的各类人员等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场地参加交易活动。
(4)参与交易活动的人员须现场如实完整填写企业或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因隐瞒有关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依法追责。
(5)参加交易活动的人员进场后分散就坐,避免面对面就坐,人员间隔不少于1.5米,严禁人员聚集。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6)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交易申请人应至少于交易截止时间前1小时到达交易现场,确保交易有效,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登记。
(7)所有进入交易活动现场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11、联系方式:
交易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吉县灵峰街道城南社区清水塘小区158-5号
联系电话:****-*******
传真:****-*******1********58
联系人:沈丹萍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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