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代寺镇环卫管理工作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富顺县代寺镇环卫管理工作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富代采竞[2013]01号
项目名称:富顺县代寺镇环卫管理工作承包工程

富顺县代寺镇政府编制
二〇一三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公告2
第二章 谈判须知5
(一)前附表15
(二)工作内容6
(三)响应文件6
(四)谈判7
(五)成交7
(六)合同8
第三章 资格要求9
第四章 项目要求10
第五章 格式要求11
第六章 合同格式15


第一章 谈判公告
富顺县代寺镇人民政府拟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 采购编号:富代采竞[2013]01号
2. 项目名称:富顺县代寺镇环卫管理工作承包工程
3. 资金来源:政府性投资
4、资格要求:
4.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4.2、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3、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等有关证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加盖供应商公章)交富顺县代寺镇政府留存。
4.4、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4.5、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物业管理三级企业服务”资质,并具有城市生活、生产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资质。
5、承包管理的范围:
按照代寺镇党委、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根据环卫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有关规定,为全面加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保洁、清运、清洗工作,提高我镇卫生工作质量,
5.1、清扫保洁范围:
5.1.1、清扫保洁面积依据2013年9月23日实地测量约为90863平方米。包括:二七路:30790平方米。人民路:5619平方米。青年路:21600平方米。解放街:4800平方米。
建设路:13290平方米。和平路:3180平方米。黄井巷:1816平方米。李子铺:6030平方米。
5.2、垃圾转运范围
5.2.1、李子铺钢厂起经城区到茨篱坎,堰塘湾至香炉山、福代路至甘蔗坝、城区至石窝沟垃圾场的垃圾转运、清运。
5.2.2、五座公厕的清扫保洁。
6. 采购项目质量标准及作业要求:
6.1 采购项目的质量标准
6.1.1、场镇范围内的垃圾及公路沿线临时垃圾池内的垃圾每天清运。
6.1.2、道路实行每天一次普扫、不间断巡回保洁,达到“五净”、“五无”的标准。即:路面净、路沿净、树窝净、门前清、墙根净;无垃圾堆、无烟头及果皮纸屑废弃塑料袋(白色树挂)、无砖瓦块、无树叶杂草、无污泥积水。
6.1.3、清扫的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必须运到茨篱村石窝沟垃圾场倾倒。
6.1.4、负责辖区内果皮箱的清掏、转运及擦洗管护。
6.1.5、承担辖区内道路小广告的清擦。
6.1.6、承担辖区内交通设施、标志牌的擦洗。
6.2、采购项目的作业要求
6.2.1、保洁人员着统一规范的着装,保持衣冠洁净整齐,做到持证上岗规范,夜间作业要求佩戴反光安全标志。
6.2.2、保洁人员要求做到规范文明作业,注意季节、天气变化,人流量的大小、不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避免扬尘、泥浆飞溅过往行人、防止扰民。
6.2.3、要求保洁人员必须带齐保洁工具,做到保洁工具整洁、无破损、摆放有序。
6.2.4、清扫的垃圾及时运到指定的搜集点、转运点、进入收集容器。
6.2.5、沿街垃圾箱应清洁卫生、及时收集无满溢、箱体每天至少保洁一次。
6.2.6、在收集转运垃圾的过程中不得有洒落、飞扬、滴漏现象。
6.2.7、遇灾害性天气及时启动道路清扫应急预案。
6.2.8、不得将垃圾泥沙等扫入下水道收水口。
6.2.9、清扫保洁作业过程中,严禁闲聊、坐岗、离开工作岗位。
6.2.10、严格执行上下班交接制度。
7、承包方式:
7.1、本工程项目采用总价承包方式:
以每月为单位进行综合总价报价,按供应商的最终投标报价确定富顺县代寺镇环卫管理承包工作每月成交总价。
7.2、总价包括:
7.1.1、清扫保洁承包费:元/m2/月
(1)垃圾转运费:元/月(含人工费、油费、维修费等)
(2)公厕保洁费:元/月
(3)扫地车、洒水车运行费(含人工费、油费、维修费等):元/月
7.1.2、装备投入费:元/月
(1)环卫工作服:元/月
(2)电动摩托车:元/月
(3)办公桌椅:元/月
(4)办公电脑:元/月
(5)打印机:元/月
(6)人力保洁车:元/月
(7)办公场所租金:元/月
7.1.3、环卫工人及管理人员费用
(1)环卫工人工资:元/月
(2)管理人员工资:元/月
(3)营业税:元/月
(4)社会保险:元/月(养老、工伤、失业)
(5)法定节假日加班:元/月
(6)意外保险:元/月
(7)医疗保险:元/月
(8)工具费:元/月
(9)房租费:元/月
8、付款方式:
8.1、该项目实行按月支付方式
8.2、支付方式
8.2.1、以税务机关出具的发票以转账方式收取(含税费)。
8.2.2、以工资表的方式收取。
9、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9.1、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9.1.1、采购人享有对供应商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权
9.1.2、采购人按月对供应商工作进行考核,根据每月监督考核汇总情况,确定承包费用的支付。如当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拒付工程款,造成的返工等一切损失概由供应商负责。其余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
9.1.3、采购人遇重大活动或突击检查任务需要时,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做好保洁、清运等保障工作。
9.1.4、采购人有义务协助供应商协调处理相关重大问题。
9.1.5、采购人负责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9.1.6、采购人负责提供垃圾转运车一辆、扫地车一辆、洒水车一辆。
9.2、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9.2.1、供应商派遣的清扫保洁人员清扫保洁必须实行每天不少于一次的大扫、保证不间断巡回全天保洁。大扫时路面要见本色、不留死角,达到“五净”“五无”标准,即:路面净、路沿净、树窝净、门前清、墙根净;无垃圾堆、无烟头及果皮纸屑废弃塑料袋(白色树挂)、无砖瓦块、无树叶杂草、无污泥积水。
9.2.2、保洁时间内必须做到不停的巡回保洁,不接伙闲谈,不干私活,严禁焚烧垃圾、树叶,不向花坛绿化带、下水口、果皮箱内倒垃圾、尘土。
9.2.3、垃圾箱、果皮箱或责任区内的垃圾点清运完毕后,保持果皮箱外和垃圾点周围无暴露垃圾。
9.2.4、供应商必须每天早上7.30时完成大扫作业,每天早上7.30时至晚上18.30时保证有清扫保洁人员在街面作业,并按要求完成好清扫保洁工作。每天将作业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到茨篱村石窝沟垃圾场。
9.2.5、供应商应当接受采购人监督管理人员进行的各项监督、检查和考评(具体考评及检查、奖惩办法见《合同》约定条款)。
9.2.6、供应商有权对所属的清扫保洁人员进行调配、奖惩,对不履行职责的清扫保洁人员进行辞退。
9.2.7、合同有效管理期内供应商要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工作纪律和管理规定,服从采购人的督导、检查和其他工作安排。
9.2.8、供应商的清扫保洁大型机械设备原则上每星期应到采购人此次承包范围进行一次作业。服从采购人临时应急工作的调配及作业。
10、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出售,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购买时间:时间:2013年10月22日至10月25日(8:30—16:00)。(节假日除外);地点:富顺县代寺镇镇政府
11、谈判文件售价:
人民币200.00元/份(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1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2013年10月30 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接收。
13、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富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富世镇釜江大道中段31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14、咨询方式:
富顺县代寺镇政府联系人:罗志坚
联系电话:137*****385****-*******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前附表1
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
1采购预算谈判文件不予明确,由采购人监督人员在本项目谈判时当场宣布。
2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
3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元(现金,密封,谈判开始前现场递交)。
除谈判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情形外,谈判结束后当场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10%。
交款方式:现金缴纳或转帐
款项来源:富顺县代寺镇环卫管理工作承包工程履约保证金
收款单位:富顺县代寺镇政府财政所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退还时间: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合同终结后该款无息退还。
5成交标准本项目采用多轮(不少于2轮)谈判报价,由谈判小组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响应人最终报价的最低者作为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同各供应商谈判后将给予评定为合格且报价最低的三家供应商二次报价的机会;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以第一次报价为准。在没有出现相同最低报价的前提下第二次报价作为最后报价,是谈判结果评价的依据。如果出现第二次报价最低价有相同的情况,相同者进行第三次报价,直至决出最低价为止。
6现场踏勘或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或答疑会。供应商如果需要,可以自行现场踏勘。
7联合体投标□允许 □不允许


(二)工作内容
1、承包管理的范围:
按照代寺镇党委、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根据环卫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有关规定,为全面加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保洁、清运、清洗工作,提高我镇卫生工作质量,
2、清扫保洁范围:
(1)清扫保洁面积
依据2013年9月23日实地测量约为90863平方米。包括:二七路:30790平方米。人民路:5619平方米。青年路:21600平方米。解放街:4800平方米。建设路:13290平方米。和平路:3180平方米。黄井巷:1816平方米。李子铺:6030平方米。
(2)垃圾转运范围
李子铺钢厂起经城区到茨篱坎,堰塘湾至香炉山、福代路至甘蔗坝、城区至石窝沟的垃圾转运、清运,以及场镇内的垃圾清运,到茨篱村的石窝沟垃圾场倾倒。
(3)五座公厕的清扫保洁
3、采购项目质量标准及作业要求
3.1、采购项目的质量标准
3.1.1、场镇范围内的垃圾及公路沿线临时垃圾池内的垃圾每天清运。
3.1.2、道路实行每天一次普扫、不间断巡回保洁,达到“五净”、“五无”的标准。即:路面净、路沿净、树窝净、门前清、墙根净;无垃圾堆、无烟头及果皮纸屑废弃塑料袋(白色树挂)、无砖瓦块、无树叶杂草、无污泥积水。
3.1.3、清扫的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必须运到茨篱村石窝沟垃圾场倾倒。
3.1.4、负责辖区内果皮箱的清掏、转运及擦洗管护。
3.1.5、承担辖区内道路小广告的清擦。
3.1.6、承担辖区内交通设施、标志牌的擦洗。
3.2、采购项目的作业要求
3.2.1、保洁人员着统一规范的着装,保持衣冠洁净整齐,做到持证上岗规范,夜间作业要求佩戴反光安全标志。
3.2.2、保洁人员要求做到规范文明作业,注意季节、天气变化,人流量的大小、不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避免扬尘、泥浆飞溅过往行人、防止扰民。
3.2.3、要求保洁人员必须带齐保洁工具,做到保洁工具整洁、无破损、摆放有序。
3.2.4、清扫的垃圾及时运到指定的搜集点、转运点、进入收集容器。
3.2.5、沿街垃圾箱应清洁卫生、及时收集无满溢、箱体每天至少保洁一次。
3.2.6、在收集转运垃圾的过程中不得有洒落、飞扬、滴漏现象。
3.2.7、遇灾害性天气及时启动道路清扫应急预案。
3.2.8、不得将垃圾泥沙等扫入下水道收水口。
3.2.9、清扫保洁作业过程中,严禁闲聊、坐岗、离开工作岗位。
3.2.10、严格执行上下班交接制度。


(三)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的组成
1.1 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须分册装订。
1.1.1 资格性响应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① 封面(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1”)。
② 目录(必须提供,每项目录内容均应标注页码)。
③ 响应函(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2”)。
④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3”)。
⑤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除外,格式见“附件4”)。
⑥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提供,按第三章要求)。
⑦ 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非必须提供)。
1.1.2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① 封面(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1”)。
② 目录(必须提供,每项目录内容均应标注页码)。
③ 技术响应表(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5”)。
④ 商务响应表(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6”)。
⑤ 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非必须提供)。
1.2 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2、谈判报价
2.1、所有谈判报价均采用现场报价方式,而不在响应文件中报价,否则视为无效。
2.2、第一轮次报价格式见“附件7”,以每月为单位进行综合总价报价。并附主要材料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8”),其他轮次报价只报总价。
2.3、每一轮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次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
2.4、最终报价必须密封递交。未参加最终报价的响应人,以该响应人最后一轮次报价作为其最终报价。
2.5、所有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供应商的报价为富顺县代寺镇环卫管理承包工作每月成交总价。费用包括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服务费、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
3、谈判保证金
3.1 谈判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于保护本次谈判活动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3.2 供应商应按照本谈判文件的要求交纳和退还谈判保证金。
3.3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3.1 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签到后撤回响应文件或不参加报价的);
3.3.2 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3.3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3.3.4 成交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3.3.5 供应商违反开标会纪律的。
上述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况给采购人或富顺县市政园林管理所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4、响应文件的签署
4.1 响应文件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4.2响应文件应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
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5.1 参加谈判时,供应商应将“资格性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分别密封递交。
5.2 供应商应在本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富顺县市政园林管理所,递交地点为本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地址。
(四)谈判
1、响应文件的审查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
①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字,或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②供应商代表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
③超出经营范围参加谈判的。
④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谈判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⑤响应文件不满足谈判文件中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
⑥响应文件格式不规范、内容不齐全。
⑦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或前后矛盾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⑧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或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⑨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2、响应文件的澄清
对响应文件中非实质性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3、谈判程序
8.1 资格性检查。
8.2 符合性检查。
8.3 多轮谈判报价。
8.4 最终报价。
(五)成交
1、成交通知书及成交结果公告
1.1、谈判结束后,富顺县代寺镇政府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现场领取成交通知书。
1.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富顺县代寺镇政府宣布谈判废止的权利
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富顺县代寺镇政府有权宣布谈判废止,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2.2、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谈判期间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富顺县代寺镇政府将报请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合同
1、签订合同
1.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
1.2、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谈判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第三章 资格要求
一、对供应商及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资格、资质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等有关证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加盖供应商公章)交富顺县代寺镇政府留存。
4、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物业管理三级企业服务”资质,并具有城市生活、生产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资质。
二、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与本章第一条对应)

序号证明材料合格条件备注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经管理部门审核合格且在规定年限范围内
2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物业管理三级企业服务”资质,并具有城市生活、生产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资质。经管理部门审核合格且在规定年限范围内
3


……

注意: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 项目要求

(一)采购项目的技术和商务要求、承包管理的范围:
见“第一章谈判公告第5条”。
(二)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标准及作业要求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
见“第一章谈判公告第6条”。

注意:对供应商及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资格、资质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应当在第三章规定,不能在本章规定。如存在这样的要求的,应当以第三章规定的为准,本章的要求不在资格审查的范围之内。


第五章 格式要求
附件1: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响 应 文 件
(资格性或技术服务性)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响应人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响应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响应函(格式)

响应函

富顺县代寺镇政府:
(响应人全称)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 )的竞争性谈判。现正式提交响应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 份:
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提供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争性谈判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竞争性谈判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2、我方同意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开始日起60日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相同。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谈判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4、我方保证尊重谈判小组的评审结果,完全理解本采购项目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保证。
5、我方理解并遵守谈判文件的全部规定,接受谈判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6、如果发生谈判须知第3.3条所述情况,同意贵方不予退还我方谈判保证金。
7、如果发生谈判须知第6条所述情况,同意我方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
8、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同意按谈判文件的规定领取成交通知书。否则,视为我方成交后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9、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同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视为我方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我方最近3年内的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没有填无):  。
11、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12、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响应人代表签字:
响应人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响应人名称: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响应人名称: (全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富顺县代寺镇政府:
我 (姓名)系 (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本授权,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采购编号: )的竞争性谈判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递交、参加谈判、签订合同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代理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名:
响应人: (全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处请粘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如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仅提供附件3;如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提供附件3和附件4。

附件5:技术响应表(格式)

技术响应表
响应货物名称、品牌、型号:
序号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响应证明
1
2
3







……

响应人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响应人代表(签字):


日 期:

注:
1. 响应人必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要求列入“谈判文件要求”。
2. 逐项对应“谈判文件要求”认真详细的将响应货物情况列入“响应文件响应”。
3. “响应证明”即证明“响应文件响应”的材料出处,如“见说明书某页某条”,没有填写的可作为未实质性响应处理。
4. 响应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谈判或成交资格。

附件6:商务响应表(格式)

商务响应表

序号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
1
2
3
4
5
6



……

响应人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响应人代表(签字):


日期:

注:响应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谈判或成交资格。

附件:7:谈判(报价)一览表


首轮报价/最终报价

单位全称(公章):
采购工程名称富顺县代寺镇环卫管理工作承包工程
谈判总报价小写:
大写:
供 货 日 期按采购人要求供货(工期为 天)
标书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3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谈判响应报价应与谈判响应报价表中报价相一致,且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
2、请完整、正确、清晰地填写表中内容,并单独随谈判响应文件放入外层投标袋中;
3、投标总报价及分项报价应包括交付使用方正式使用前的所有费用。
4、报价时请供应商在首轮报价/最终报价处打 “√”以便确认其是否首轮报价或最终报价。

附件8:报价明细表(格式)

主要材料报价明细表

包号(如有):
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数量单价金额







报价总计(大写):¥

响应人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响应人代表(签字):


日期:

注:
1. 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响应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处理。
2. 供应商的报价为交货地点交货价格,包括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厂家赠品、运抵指定交货地点费用、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服务费、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
3. 响应人按格式填列,不得自行更改,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响应人承担。
第六章 合同格式

甲方:富顺县代寺镇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富顺县代寺镇环卫管理工作承包工程,于2013年 月 日上午10:00时在富顺县代
寺镇政府目标督查考核组的监督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在富顺县代寺镇政府会议室进行了竞争性谈判,乙方成为了该项目的中选施工单位。为明确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拟定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富顺县代寺镇环卫管理工作承包工程
二、工程地点:富顺县代寺镇
三、工程内容:
(一)承包管理的范围:
按照代寺镇党委、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根据环卫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有关规定,为全面加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保洁、清运、清洗工作,提高我镇卫生工作质量,
1、清扫保洁范围:
清扫保洁面积依据2013年9月23日实地测量约为90863平方米。包括:二七路:30790平方米。人民路:5619平方米。青年路:21600平方米。解放街:4800平方米。建设路:13290平方米。和平路:3180平方米。黄井巷:1816平方米。李子铺:6030平方米。
2、垃圾转运范围
(1)李子铺钢厂起经城区到茨篱坎,堰塘湾至香炉山、福代路至甘蔗坝、城区至石窝沟垃圾场的垃圾转运、清运。
(2)五座公厕的清扫保洁。
(二)采购项目质量标准及作业要求:
1、采购项目的质量标准
(1)场镇范围内的垃圾及公路沿线临时垃圾池内的垃圾每天清运。
(2)道路实行每天一次普扫、不间断巡回保洁,达到“五净”、“五无”的标准。即:路面净、路沿净、树窝净、门前清、墙根净;无垃圾堆、无烟头及果皮纸屑废弃塑料袋(白色树挂)、无砖瓦块、无树叶杂草、无污泥积水。
(3)清扫的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必须运到茨篱村石窝沟垃圾场倾倒。
(4)负责辖区内果皮箱的清掏、转运及擦洗管护。
(5)承担辖区内道路小广告的清擦。
(6)承担辖区内交通设施、标志牌的擦洗。
2、采购项目的作业要求
(1)保洁人员着统一规范的着装,保持衣冠洁净整齐,做到持证上岗规范,夜间作业要求佩戴反光安全标志。
(2)保洁人员要求做到规范文明作业,注意季节、天气变化,人流量的大小、不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避免扬尘、泥浆飞溅过往行人、防止扰民。
(3)要求保洁人员必须带齐保洁工具,做到保洁工具整洁、无破损、摆放有序。
(4)清扫的垃圾及时运到指定的搜集点、转运点、进入收集容器。
(5)沿街垃圾箱应清洁卫生、及时收集无满溢、箱体每天至少保洁一次。
(6)在收集转运垃圾的过程中不得有洒落、飞扬、滴漏现象。
(7)遇灾害性天气及时启动道路清扫应急预案。
(8)不得将垃圾泥沙等扫入下水道收水口。
(9)清扫保洁作业过程中,严禁闲聊、坐岗、离开工作岗位。
(10)严格执行上下班交接制度。
四、承包方式:
(一)本工程项目采用总价承包方式:
以每月为单位进行综合总价报价,按供应商的最终投标报价确定富顺县代寺镇环卫管理承包工作每月成交总价。
(二)总价包括:
1、清扫保洁承包费:元/m2/月
(1)垃圾转运费(含人工费、油费、维修费等):元/月;
(2)公厕保洁费:元/月;
(3)扫地车、洒水车运行费(含人工费、油费、维修费等):元/月;
2、装备投入费:元/月
(1)环卫工作服:元/月
(2)电动摩托车:元/月
(3)办公桌椅:元/月
(4)办公电脑:元/月
(5)打印机:元/月
(6)人力保洁车:元/月
(7)办公场所租金:元/月
3、环卫工人及管理人员费用
(1)环卫工人工资:元/月
(2)管理人员工资:元/月
(3)营业税:元/月
(4)社会保险:元/月(养老、工伤、失业)
(5)法定节假日加班:元/月
(6)意外保险:元/月
(7)医疗保险:元/月
(8)工具费:元/月
(9)房租费:元/月
五、付款方式:
1、该项目实行按月支付方式
2、支付方式
(1)以税务机关出具的发票以转账方式收取(含税费)。
(2)以工资表的方式收取。
六、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享有对供应商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权
(2)采购人按月对供应商工作进行考核,根据每月监督考核汇总情况,确定承包费用的支付。如当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拒付工程款,造成的返工等一切损失概由供应商负责。其余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
(3)采购人遇重大活动或突击检查任务需要时,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做好保洁、清运等保障工作。
(4)采购人有义务协助供应商协调处理相关重大问题。
(5)采购人负责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6)采购人负责提供垃圾转运车一辆、扫地车一辆、洒水车一辆。
2、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派遣的清扫保洁人员清扫保洁必须实行每天不少于一次的大扫、保证不间断巡回全天保洁。大扫时路面要见本色、不留死角,达到“五净”“五无”标准,即:路面净、路沿净、树窝净、门前清、墙根净;无垃圾堆、无烟头及果皮纸屑废弃塑料袋(白色树挂)、无砖瓦块、无树叶杂草、无污泥积水。
(2)保洁时间内必须做到不停的巡回保洁,不接伙闲谈,不干私活,严禁焚烧垃圾、树叶,不向花坛绿化带、下水口、果皮箱内倒垃圾、尘土。
(3)垃圾箱、果皮箱或责任区内的垃圾点清运完毕后,保持果皮箱外和垃圾点周围无暴露垃圾。
(4)供应商必须每天早上7.30时完成大扫作业,每天早上7.30时至晚上18.30时保证有清扫保洁人员在街面作业,并按要求完成好清扫保洁工作。每天将作业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到茨篱村石窝沟垃圾场。
(5)供应商应当接受采购人监督管理人员进行的各项监督、检查和考评(具体考评及检查、奖惩办法见《合同》约定条款)。
(6)供应商有权对所属的清扫保洁人员进行调配、奖惩,对不履行职责的清扫保洁人员进行辞退。
(7)合同有效管理期内供应商要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工作纪律和管理规定,服从采购人的督导、检查和其他工作安排。
(8)供应商的清扫保洁大型机械设备原则上每星期应到采购人此次承包范围进行一次作业。服从采购人临时应急工作的调配及作业。
四、安全责任
供应商承包期间,必须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清扫保洁人员工作,清扫保洁时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警示牌等,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工作期间清扫保洁人员的人身安全。清扫保洁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着装上必须有安全警示标志及夜间作业反光警示标志,保持衣冠洁净整齐,做到持证上岗规范。承包期间供应商必须做到文明工作、安全工作,在承包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概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承包期限
二零一三年 月 日至二零一三年 月 日。
六、付款办法
工程中标总价为 元(大写: )。采购人以每月为单位支付供应商承包工程经费。
七、违约责任
原则上采购人每月对供应商的清扫保洁工作作出一次综合评判,如采购人对供应商的清扫保洁工作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将拒付工程款,造成的返工等一切损失概由供应商负责。其余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
八、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合同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电 话: 电 话:

签章日期: 2013年 月 日 签章日期: 2013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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