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宾川县乡镇城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宾川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宾川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宾川县乡镇城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宾川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监理招标经云建城[2013]698号、云建城[2013]697号、云建城[2013]69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政府投资和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宾川县环卫清洁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国瑞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宾川县城金牛镇、乔甸镇、宾居镇、州城镇、鸡足山镇、大营镇、力角镇及宾川县城西北部大平地茂水花片区宾川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内。
2.2建设规模:
宾川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建设规模按平均200吨/日,服务年限14年设计,服务面积共计41.05平方公里,项目总投资5856.81万元;
宾川县乡镇城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转运站的垃圾清运能力为380吨/日,服务年限14年设计,服务面积共计41.05平方公里,项目总投资2621.51万元;
宾川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新建处理能力70立方米/日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1座,以及其他附属配套设备等,项目总投资830.32万元。
2.3招标范围:监理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资料管理,组织协调以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和材料检验,参与试运行、竣工验收及保修期间内出现问题的修复等过程的全过程监理。
2.4监理服务范围:中标后自进场开始涉及到本项目所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阶段及保修阶段至竣工资料交付,档案移交,具体按照业主实际要求完成本项目监理工作。
2.5 监理周期:自进场开始涉及到本项目所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建设工期约3年。
2.6监理质量标准: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施工一次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1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以上资质(含甲级)的独立法人企业和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监理企业。
3.1.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0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2项(含2项)以上类似项目工程的监理工作并附有效证明材料(有效证明材料指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监理业务手册等)。(类似项目工程指工程建设规模100吨/日以上含100吨/日的垃圾处理场工程)
3.1.4项目经理资格:项目总监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201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应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的总监工作并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指监理业务手册或监理合同等)
3.2云南省外企业还需具备有效入滇备案证,其中拟派注册监理工程师需为入滇备案人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0 月 23 日至2013年 10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 2:00 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省外入滇企业还须提供有效的入滇备案证原件在云南国瑞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东风西路99号新纪元广场11楼11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2日10时00分,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高新开发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宾川县环卫清洁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云南国瑞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宾川县金牛镇金叶路99号 地 址:昆明市东风西路99号新纪 元广场11楼11号
联系人:王志坚 联 系 人:鲁敏
监督单位: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