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碧岭街道碧岭社区沙坑路27号厂房及宿舍(004403048bd5c0ac413cb768ab477b8bc25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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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13 16:05
根据《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租赁管理办法》(深坪国资规〔2020〕2 号)等有关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受深圳市坪山上沙股份合作公司 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 的交易方式对坪山区碧岭街道碧岭社区沙坑路27号厂房及宿舍 的集体物业引进承租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承租人报名参加。 一、租赁物业概况 1.资产地址:坪山区碧岭街道碧岭社区沙坑路27号; 2.租赁物业交易面积:租赁物业交易面积共3666.74 ㎡。其中,厂房永久性建筑面积1771.5㎡,临时性建筑面积1895.24 ㎡。房产证情况无 ; 3.出租用途:工业 ; 4.租赁年限:至2024年5月31日(具体合同起始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5.免租期:无; 6.招租底价及递增:≥ 71068.34元/月(含税) 7.厂长1 名,厂长工资3000 元/月。 8.物业是否空置:否(当前租赁合同到期日期:2019 年1 月8 日); 9.移交物业给成交人日期:成交后的20 个工作日内。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承租。 二、承租后实际经营业态要求:允许发展类。 根据《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详见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官网“办事指南”内的“集体三资交易”)。 三、承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资信良好(应答截止时间前,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2.承租后实际经营业态符合“允许发展类”(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结果为准); 3.不得为创客以外的个人(提供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此条款由工信局审核,通过工信局的产业审查视为符合该项资格条件; 4.不得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未经备案的专业化租赁运营机构(提供承诺书)。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时间:2021 年8月14日9:00:00 至2021 年8月23日 9:00:00,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可自行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进行产业准入核查及准备应答文件; 1.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142136.68(大写:壹拾肆万贰仟肆佰叁拾陆元陆角捌分)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坂田支行 备注:1.填写备注时必须注明:“PSJY********83交易保证金”;2.以个人名义参加本次公开招租活动,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本人;以企业或其他组织名义参加的,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企业自身对公账户;3.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应答无效。 2.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时间内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产业准入承诺书(详见附件)、环保批文(涉及环评企业须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如有)等资料进行产业准入核查。 产业准入核查联系人:姚工,电话:****-******** 备注:所有资料须盖公章或按指模发送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邮箱(wangli1@szpsq.gov.cn),邮件主题处填写:(意向承租人名称)坪山区碧岭街道碧岭社区沙坑路27号厂房及宿舍项目(项目编号:PSJY********83)的产业核查资料)。未按要求进行产业准入核查的,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文件的递交 ① 递交应答文件开始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9:30:00; ②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10:00:00; ③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147号旭丰楼B座8楼812; ④ 逾期送达(以签到时间为准)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⑤ 谈判时间:2021年8月24日10:00:00(北京时间),请意向承租人代表参加。 五、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若有疑问,请于2021 年8月23日 9:00:00前将对谈判文件和交易公告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传真或送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传真须电话确认。交易集团将在组织现场谈判3日前通过网上公告统一发布答疑结果。 六、流标处理 1.公告期满,无意向承租人报名的项目,延长一次公示期; 2.公告期满,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的,交易集团将招租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股份合作公司与该意向承租人直接签订租赁合同,但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底价。 七、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廖利伟,联系电话:135*****352。 八、交易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照《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0〕123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2.成交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及时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九、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保证金转给招租人: 1.意向承租人在截止递交应答文件时间后撤销应答文件; 2.与其他意向承租人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成交人提供虚假情况被质疑投诉,质疑投诉成立的; 4.成交人在项目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5.成交人未按交易公告要求足额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十、特别事项说明 十一、本交易公告中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十二、联系方式 招租人:深圳市坪山上沙股份合作公司 联系人:廖利伟 联系电话:135*****352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碧岭社区上沙居民小组办公楼 交易组织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147号旭丰楼B座8楼803办公室 联系人:石小姐、彭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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