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心理健康教育类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入库采购项目公开报名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心理健康教育类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入库采购项目公开报名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

心理健康教育类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入库采购项目公开报名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现委托中国城市发展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心理健康教育类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入库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欢迎各位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情况

(一)采购需求:采购2家心理咨询教育培训机构,为采购人培训项目可选择合作机构,协助采购人完成指定培训项目(如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不足时,按照有效供应商数量与推荐中选单位的比例不低于2:1的原则,最多不超过2家,最低采购1家)。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采购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四)最高投标限价:无

(五)特别说明:报名时的项目需求将可能于采购时予以调整,采购人可能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六)项目编号:CUPC-2021-0832;

二、参加报名供应商的资质条件

(一)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以往合作过程中未出现过严重失误,未出现因培训机构原因导致与其甲方发生合同纠纷、仲裁或诉讼。

(3)截至报名截止日(或递交响应文件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书)

(7)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8)供应商应独立完成整个采购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成立年限半年以上,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业绩案例要求:

(1)具有三年(含)以上的培训或咨询行业经历;

(2)近三年与国内大中型企业至少合作5次,与大中型银行类金融机构至少合作3次;且由培训需求方提供的综合满意度评价不低于90%。(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和培训需求方出具的综合满意度评价材料原件(满意度评价不低于90%或测评得分90分及以上或综合评价“非常满意”及以上)为准,评价材料须有培训需求方加盖印章);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时间: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20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亿阳路6C三丰大厦C座2206室;

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联系人:张女士,姚先生;

电话:****-********-***

邮件:cupc_zsy@qq.com

有关要求

须携带下述材料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财务章或投标专用章等其他印章无效),以下材料仅针对报名要求,具体审查结果以评审委员会审查结论为准: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基本账户信息;

③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截图(详见基本要求第3项);

④廉洁承诺书,格式自拟(详见基本资格要求第1-9项,须逐条响应);

⑤从业时间证明材料(须提供三年以上的服务合同1份重点页即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重点页复印件+评价材料);

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人现场报名,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报名现场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开标及投标

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9月10日13: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投标地点:大连良运酒店五楼会议室(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2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城市发展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亿阳路6C三丰大厦C座2206室

邮 编:116000

联 系 人:张女士,姚先生

电 话:****-********-***

电子函件:cupc_zsy@qq.com

六、声明

1.中国农业银行大连市分行接收报名供应商的报名文件并不表示接受报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

2.各报名供应商递交报名材料即表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如发现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可能列入中国农业银行供应商禁入名单。

3.特别说明:根据《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17】101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入库 教育培训机构 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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