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及鄞奉线部分(三里村)临时用地复耕工程招标公告

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及鄞奉线部分(三里村)临时用地复耕工程招标公告

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及鄞奉线部分(三里村)临时用地复耕工程招标公告信息发布时间: 2021-08-16 14:30:40 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及鄞奉线部分(三里村)临时用地复耕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三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三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首南街道

建设规模:/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范围内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及鄞奉线部分(三里村)临时用地复耕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 段 划 分:1个。

招标控制价:940528元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中属于招标项目同一项目(以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为准)其他标段的除外。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2.2 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水利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人。

3.2.4项目安全员、质验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相关信息。

3.3.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乡镇交易平台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 642 弄 20 号卓悦大厦二号楼 301 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三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蝶缘路218号南洋大厦603室

联系人:陈工、徐工

电话:150*****430/159*****808

传真:****-********

8. 备注

8.1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 642 弄 20 号卓悦大厦二号楼 301 会议室,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8.2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均采用钉钉直播形式,所有投标单位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8.3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备注: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第8.1、8.2、8.3条款自动作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地 临时 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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